厂矿道路设计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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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厂矿道路设计规范最新版厂矿道路设计规范最新版篇一: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篇一: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总则总则第第 1.0.1 条条 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为使厂矿道路设计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政策,从全局出发,按厂矿企业总体规划,统筹兼顾,合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理布设,并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特制订本规范。第量,特制订本规范。第 1.0.2 条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道路设计。的厂矿道路设计,不适用于林区

2、道路设计。第第 1.0.3 条条 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厂矿道路宜按下列规定划分为厂外道路、厂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内道路和露天矿山道路。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一、厂外道路为厂矿企业与公路、城市道路、车站、港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或本口、原料基地、其它厂矿企业等相连接的对外道路;或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分散的厂(场)区、居住区等之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外部各间的联络道路;或通往本厂矿企业(露天矿除外)外部各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种辅助设施的辅助道路。二、厂

3、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二、厂内道路为厂(场)区、库区、站区、港区等的内部道路。部道路。三、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三、露天矿山道路为矿区范围内采矿场与卸车点之间、2厂(场)区之间行驶自卸汽车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车厂(场)区之间行驶自卸汽车的道路;或通往附属厂(车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间)和各种辅助设施行驶各类汽车的道路。第第 1.0.4 条条 厂矿道路设计,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厂矿道路设计,应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便利农田排灌,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占或少占耕地,便利农田排灌,重视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应贯彻因地制宜、

4、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副产品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业副产品和废渣,降低工程造价。和废渣,降低工程造价。第第 1.0.5 条条 厂矿道路设计,应适合厂矿企业生产(包括厂矿道路设计,应适合厂矿企业生产(包括检修、安装)和其它交通运输的需要。对厂矿基本建设期检修、安装)和其它交通运输的需要。对厂矿基本建设期间的超限货物(大件、重件)运输,可根据具体情况,予间的超限货物(大件、重件)运输,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考虑。以适当考虑。厂矿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应根据厂矿规厂矿道路等级及其主要技术指标的采用,应根据厂矿规模、企业类型、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

5、模、企业类型、道路性质、使用要求(包括道路服务年限) 、交通量(包括行人)交通量(包括行人) ,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发展,车种和车型,并综合考虑将来的发展确定。当道路较长且沿线情况变化较大时,可按不同的等确定。当道路较长且沿线情况变化较大时,可按不同的等级和技术指标分段设计。级和技术指标分段设计。需要分期修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需要分期修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使前期工程在后期仍能充分利用。能充分利用。第第 1.0.6 条条 需要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充分、合理利需要改建的厂矿道路设计,应充分、合理利用原有道路、桥涵等工程。当所利用的原有道路局部路段用原有道路、桥涵等工程。

6、当所利用的原有道路局部路段受条件限制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受条件限制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时,在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对本规范规定和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对本规范规定的个别技术指标作适当变动,但应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的个别技术指标作适当变动,但应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3当原有道路不能利用而需改线时,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厂矿当原有道路不能利用而需改线时,改线路段应按新建厂矿道路设计。道路设计。第第 1.0.7 条条 厂矿道路设计,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厂矿道路设计,应为道路建成后的经常性维修、养护和绿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第修、养护和绿化工作

7、创造有利条件。第 1.0.8 条条 厂矿道路厂矿道路建筑限界,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在建筑限界内,不得有建筑限界,应符合附录一的规定。在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部件等侵入。第任何部件等侵入。第 1.0.9 条条 厂矿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厂矿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卫生、防火、抗震等有关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的卫生、防火、抗震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参照现行的其它有关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参照现行的其它有关道路工程的设计规范。规范。路线路线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第第 2.1.1 条条 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符合厂矿企业总体规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符合厂矿企业

8、总体规划或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并应根据道路性质和使用要求,划或总平面布置的要求,并应根据道路性质和使用要求,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技术指标。合理利用地形,正确运用技术指标。第第 2.1.2 条条 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平、纵、横厂矿道路路线设计,应综合考虑平、纵、横三方面情况,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三方面情况,做到平面顺适、纵坡均衡、横面合理。路线设计,不得损坏重要历史文物,并应少拆房屋,避路线设计,不得损坏重要历史文物,并应少拆房屋,避开地震台站及其它重要地物标志。开地震台站及其它重要地物标志。第第 2.1.3 条条 经常行驶对路面破坏性大的车辆(如履带式经常行驶对路面破坏性

9、大的车辆(如履带式拖拉机等)的路段,宜设置辅道或采取其它措施。拖拉机等)的路段,宜设置辅道或采取其它措施。特殊用途的道路(如专用试车道等)特殊用途的道路(如专用试车道等) ,可根据具体情况,可根据具体情况设计。设计。4第第 2.1.4 条条 厂外道路,宜绕避地质不良地段、地下活动厂外道路,宜绕避地质不良地段、地下活动采空区,不压或少压地下矿藏资源,并不宜穿越无安全措采空区,不压或少压地下矿藏资源,并不宜穿越无安全措施的爆破危险地段。施的爆破危险地段。厂外道路设计,应做到沿线厂矿企业共同使用,并兼顾厂外道路设计,应做到沿线厂矿企业共同使用,并兼顾地方交通运输的需要。地方交通运输的需要。第第 2.

10、1.5 条条 厂内道路设计,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厂厂内道路设计,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厂内道路平面布置,宜与建筑轴线相平行,并应内道路平面布置,宜与建筑轴线相平行,并应符合人防、防振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厂内道路纵断面符合人防、防振动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厂内道路纵断面设计,应与厂内竖向设计和厂内建(构)筑物、管线、铁设计,应与厂内竖向设计和厂内建(构)筑物、管线、铁路设计相协调。路设计相协调。第第 2.1.6 条条 露天矿山道路设计,应根据矿山地形、地质、露天矿山道路设计,应根据矿山地形、地质、开采境界、开采推进方向,各开采台阶(阶段)标高以及开采境界、开采推进方向,各开采台阶(阶段)标高以及卸

11、矿点和废石场(排土场)位置,并密切配合采矿工艺,卸矿点和废石场(排土场)位置,并密切配合采矿工艺,全面考虑山坡开采或深部开采要求,合理布设路线。全面考虑山坡开采或深部开采要求,合理布设路线。当地形或地质复杂时,采用纸上定线后,应到现场核实、当地形或地质复杂时,采用纸上定线后,应到现场核实、校正。校正。在矿山开采境界线内,宜采用挖方路基。在矿山开采境界线内,宜采用挖方路基。第第 2.1.7 条条 厂矿企业大、中、小型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厂矿企业大、中、小型的划分,应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规定执行。路基路基第一节第一节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第第 3.1.1 条条 路基设计,应根据厂矿道路性质、使用要

12、求、路基设计,应根据厂矿道路性质、使用要求、5材料供应、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结合材料供应、自然条件(包括气候、地质、水文)等,结合施工方法和当地经验,提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施工方法和当地经验,提出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设计。设计的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稳定性。对影设计的路基,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良好的稳定性。对影响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必须采取相应的响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地面水和地下水,必须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并应综合考虑附近农田排灌的需要。排水措施,并应综合考虑附近农田排灌的需要。修筑路基取土和弃土时,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防止水土修筑路基取土和弃土时,应不

13、占或少占耕地,防止水土流失和淤塞河道,并宜将取土坑、弃土堆平整为可耕地或流失和淤塞河道,并宜将取土坑、弃土堆平整为可耕地或绿化用地。绿化用地。第第 3.1.2 条条 路基设计,应全面调查路基的技术条件。路路基设计,应全面调查路基的技术条件。路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个别设计: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个别设计:一、地质、水文条件特殊;一、地质、水文条件特殊;二、路堑、路堤边坡高度超出本规范表二、路堑、路堤边坡高度超出本规范表 3.3.2、表、表 3.3.3规定范围;规定范围;三、修筑在地面横坡陡于三、修筑在地面横坡陡于 12.5 的山坡上;的山坡上;四、采用大爆破或水力冲填。四、采用

14、大爆破或水力冲填。路基高度路基高度第第 3.2.1 条条 路基高度的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地面积路基高度的设计,应使路肩边缘高出地面积水,并考虑地面水、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作用对路基强水,并考虑地面水、地下水、毛细水和冰冻作用对路基强度和稳定性的影响。度和稳定性的影响。路基高度的设计,可参照现行的有关公路的设计规范。路基高度的设计,可参照现行的有关公路的设计规范。当路基高度不符合规定时,可采取降低水位、设置毛细水当路基高度不符合规定时,可采取降低水位、设置毛细水隔断层等措施。隔断层等措施。6厂内道路的路基高度,还应与厂内竖向设计相适应。厂内道路的路基高度,还应与厂内竖向设计相适应。第第 3.2

15、.2 条条 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的路肩边缘标高,应沿河及受水浸淹的路基的路肩边缘标高,应高出计算水位高出计算水位 0.5m 以上。设计水位,可按下列设计洪水频以上。设计水位,可按下列设计洪水频率确定:率确定:一、厂外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一级厂外道路可采用一、厂外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一级厂外道路可采用1/100,二级厂外道路可采用,二级厂外道路可采用 1/50,三级厂外道路可采用,三级厂外道路可采用1/25,四级厂外道路和辅助道路可按具体情况确定;,四级厂外道路和辅助道路可按具体情况确定;二、厂内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应与厂内总图设计采用二、厂内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应与厂内总图设计采用的设计洪水频

16、率相适应;的设计洪水频率相适应;三、露天矿山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一级露天矿山道路三、露天矿山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一级露天矿山道路可采用可采用 1/50,二、三级露天矿山道路可采用,二、三级露天矿山道路可采用 1/25。注:。注:厂外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必要时可与厂内道路所采用的厂外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必要时可与厂内道路所采用的设计洪水频率取得一致。设计洪水频率取得一致。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厂矿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对国民经济具有重大意义的厂矿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高。当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时,厂矿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当道路服务年限较短时,厂矿道路的设计洪水频率,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路基横断面路基横断面第第 3.3.1 条条 路基横断面的各部尺寸,除路基宽度应按本路基横断面的各部尺寸,除路基宽度应按本规范第二章各类道路的规定采用外,应根据气候、土质、规范第二章各类道路的规定采用外,应根据气候、土质、水文、地形等确定。水文、地形等确定。第第 3.3.2 条条 路堑边坡坡度,应根据自然条件、土石类别路堑边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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