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常见纠纷之2:公司及企业各类经营合同纠纷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768804 上传时间:2018-06-0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司法常见纠纷之2:公司及企业各类经营合同纠纷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公司法常见纠纷之2:公司及企业各类经营合同纠纷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公司法常见纠纷之2:公司及企业各类经营合同纠纷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司法常见纠纷之2:公司及企业各类经营合同纠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法常见纠纷之2:公司及企业各类经营合同纠纷(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经营合同纠纷涉及经营合同的法律较多,如民法通则 、 公司法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 合 伙企业法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等。常见的经营合同纠纷 包括以下类型:1、出资纠纷出资纠纷,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因投资设立公司过程中形成的纠纷,既可能产 生于公司设立过程中,也可能产生于公司设立之后。2、联营合同纠纷联营,是指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追求一定的经 济目的而实行的联合经营的形式,包括法人型、合伙型和契约型联营三种形式。联营是 民法通则规定的一种特殊经营方式。除契约型联营外,法人型和合伙型联营实际上是 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行为。3、合

2、伙协议纠纷合伙协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或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 业所签订的合同。民法通则对个人合伙作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 1997 年 2 月 23 日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4、企业承包合同纠纷企业承包经营是企业一种经营方式,承包经营的对象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外商 投资企业。企业承包经营因承包的对象不同而有所差异。国有企业承包经营,是指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国有企业的承包经营,企业承包经营合 同是指国有企业就其承包向国家上交的利润数额和应完成的技术改造任务及其它经济技术 指标,为明确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及应享有权利,由企业者代表企业与政府指定的部门所 签订

3、的协议。发包方为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承包方为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国务院 于 1988 年 2 月 27 日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 。国有企业承 包经营是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过渡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承包经营,是指合营企业与承包者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将合营 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经营管理权在一定期限内交给承包者,由承包者对合营企业进行经营管 理。承包经营只是解决部分合营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的补充措施。在承包经营期 内,由承包者承担经营风险并获取部分合营企业的收益。1990 年 9 月 13 日对外经济贸易 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

4、定 。集体企业承包经营,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以承包经营合同形式,确定劳 动群众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的责权利关系;是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的经营 管理制度。1990 年 4 月 13 日农业部发布了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规定 。5、企业租赁合同纠纷租赁经营,是指在不改变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的条件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 离,国家授权单位为出租方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方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付租金并 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的方式。企业租赁合同是指国家将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 以租赁的方式交给承租人生产经营,承租人向国家支付租金并到期返还全部企业资产的合 同。国家授权企业所在

5、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门为出租方,代表国家行使企业的为出租权。 承租经营企业的为承租方。承租方可以采取下列形式承租经营企业:(1)一个人承租经营企业(个人承租) ; (2)二至五人合伙承租经营企业(合伙承租) ;(3)本企业全体职工承租经营企业(全员 承租) ;(4)一个企业承租经营另一个企业(企业承租) ;(5)国家允许的其他租赁经营形式。主要适用于小型国有企业的经营。1988 年 6 月 5 日国务院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小型 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 。6、挂靠经营纠纷挂靠经营,是指某一企业或事业单位依附于另一企业、事业或其他组织从事经营活动。 挂靠经营是指特定时期的特定现象,现在挂靠经营不被允

6、许。7、国有企业出售纠纷国有小企业出售,是指国家在深化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小企业改革中出台的一项举 措。出售国有小企业通常是将企业的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一系列事项一并转让给受让 人。国有小企业出售后必须进行产权转移登记。8、上市公司收购纠纷公司收购,是指公司通过购买股票或股份的方式取得另一公司的控制权或管理权,但 被收购公司仍然存在。取得控股权或管理权的公司被称为收购方或收购公司,另一公司被 称为目标公司或被收购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是公司收购的一种。与一般公司收购相比,上市公司收购的目标公司是 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的上市股份公司。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 集中交易向该公司的全

7、部股东购买一定数量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通过与个别股东私下协 议方式持有该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以期获得该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是通过证券买卖完成的,但与一般证券买卖不同,上市公司收购直接影 响投资者的利益,影响证券市场的秩序。 证券法第四章专门对上市公司收购作了规定。9、公司分立纠纷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公司股东会决议分立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公 司的行为。公司分立后,原公司主体既有消灭的情形,也保留的情形。实践中,公司合并 情形多,公司分立情形少。10、公司合并纠纷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合 同转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

8、括新设合并和吸取合并,前者是指数家公司按照合 并协议实施合并后,组成一家新公司,参加合并的各公司法人资格归于消灭。吸收合并是 指数家公司依照协议实施合并后,原有公司至少一家存续,同时至少有一家公司法人资格 归于消灭。11、债权转股权纠纷债权转股权,是指国家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处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所采取的特殊政策。依该政策, 将四家商业银行的不良债权剥离出来,成立四家资产管理公司,通过银行(债权人) 、相关 国有企业(债务人)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协议,使四家商业银行对债务人的债权转变为四家 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2000 年 11 月

9、 10 日国务院发布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最高 人民法院于 2001 年 4 月 11 日公布了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 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112 号) 。债权转股权是一种债权债务处置的一种方式,其适用范围包括各种类型的公司、企业 和个人,并不仅限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处置。12、彩票、奖券纠纷彩票纠纷,是指彩票发行与买卖中产生的纠纷。彩票是指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 们填写、选择、购买并按特殊规则取得中奖权利的凭证。国家发行彩票的目的是筹集社会 公众资金,资助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目前,合法彩票包括中国福利彩

10、票和体 育彩票。虽然有时彩票被称为奖券,但彩票与奖券不同。民政部 1998 年 9 月发布了中国福利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1998 年 9 月发布 了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 。13、补偿贸易纠纷补偿贸易,是指一方(通常是设备出口方)向另一方(通常设备进口方)提供机器设 备、技术,或辅以必要的原材料、劳务,在一定期限内由设备进口方用进口设备所制造的 产品或所得收益进行偿还的一种贸易方式。包括产品返销形式和回购或互购形式两种。国 务院 1979 年 9 月 3 日发布了开展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办法 。14、中外合资经营合同纠纷中外合资经营合同,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参与各方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 订立的合同,是中外合资经营者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国境内建立独立的公司实体,共同 投资、共同经营,并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而签订的基本文件,合同经批 准后生效。15、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中外合作经营合同,是指中外合作各方为明确合作经营中的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合同。 中外合作经营各方就企业的投资或合作条件、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方式、企业终止时的财产归属等问题均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经批准后生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