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制度∶ 借鉴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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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信用制度:借鉴与完善个人信用制度:借鉴与完善 艾洪德 蔡志刚 (东北财经大学,大连)一、 信用经济、个人信用与个人信用制度1 理论分析。市场经济是一种法制经济,也是一种风险经济,归根到底是一种信用经济。早在 100 年多年前, 德国旧历史学派代表人物布鲁诺喜尔布兰德(Bruno Hildbrand)首次提出“信用经济“概念。其后,大 经济学家魏克塞尔将这一概念加以拓展,推广出“纯现金经济“、“简单的信用经济“、“有组织的信用经 济“和“纯信用经济“等概念。20 世纪 80 年代,著名经济学家希克斯又在魏克塞尔“纯信用经济“的基础 上发展了两种具体模式。著名史学家黄仁宇先生结合资本主义的发展

2、史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必 需承认它有超越国界的技术性格可归纳于三点:资金广泛的流通、经理人才不顾人身关系的雇 用技术上之支持因素通盘使用以上三个条件全靠信用。信用经济是货币经济的一种高级形式,由此形成的信用经济关系涵盖政府、企业、银行、居民之 间以及各自内部各方面。相应地,全社会的信用运行由国家信用及政府信用、机构或法人信用、个人 信用和国外信用活动构成,个人信用则是其中的主要一种。由个人信用形成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是 指由国家建立的,用于监督、管理和保障个人信用活动健康、规范发展的一整套规章制度和行为规范, 其目的主要是为证明、解释和查验自然人资信情况,并通过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的

3、信用行 为,提高守约意识,从而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信用是一个人在社会中生存的“通行证“,每个人都十分珍惜它,尽力通 过各种措施去建立自己的良好信用。因为个人信用制度根据成本-收益原则,使个人信用违约成本大 大高于违约收益,所以在使用个人信用的过程中,任何理性行为人都会通过成本-收益的比较,在短 期的违约收益和长期的个人信用损失之间做出明智选择,规范自身行为,向守约和长期化发展。建立 个人信用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具有法律强制性的外部约束力量-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活动当事人 的信用行为,提高守约意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2 发展历程与效用。西方现代

4、个人信用制度虽有 100 多年的历史,但真正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还是最近几十年 的事情。在美国,较为正规的个人信用市场最早可以追溯到 20 世纪初期。最近几十年以来,美国无论 在社会、人文、法规监管、经济和技术条件上均产生了剧烈的变化,这些变化对美国的个人信用市场 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自 80 年代末,美国最主要的消费贷款承办者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发放进入低潮期。 直到 1993 年初,个人信用增长才重新增速。但在 90 年代的整个个人信用中,银行的信用卡信贷仅在 19941995 年之中就增长了 77%,其它消费信贷在 19901995 年之间则增长了 19%。相比之下,银行 的工商贷款同期

5、仅上升 6%。90 年代美国银行信用卡贷款之所以增长如此迅速,主要原因于美国的消费 者不仅将信用卡作为传统的贷款来源,而且更多地利用其便利的特点。换言之,美国消费者在购物时 愈来愈倾向于以信用卡取代现金和支票。日本虽然从很早就开办了个人信用业务,但是真正将个人信用业务规范化、制度化则始于 60 年代 初。1962 年,与某种特定商品相结合的合作式个人信用开始流行,主要有住宅、汽车、电器、乐器、 家具等方面的个人信用以及用于旅游、结婚等方面的服务性信贷。另外还有一种叫非合作方式的个人 信用,如教育信贷和没有指定资金用途的个人信用等。个人信用的债务担保一般是通过专门作债务担 保的信用保证公司或其他

6、的担保机构来进行。香港个人信用也始于 60 年代,1966 年底个人信用仅为 3.8 亿港元,占香港本地使用贷款的比重仅为 69%,至 1978 年,贷款总额已达 88.65 亿港元,所占比重上 升至 15.7%。19781998 年,受经济和居民货币收入大幅增长、贷款结构的变化和银行业务不断创新 的影响,致使住宅按揭贷款需求增长较快,个人信用总额年平均递增达 24%,其中住宅按揭贷款年平均 递增 261%,信用卡贷款递增 36.7%,其他私人贷款递增 9.9%。个人信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促进消费品的生产与销售,促进经济的增长。据估计,若不采取分期 付款这一方式,西方国家汽车的销售量会减少 1/

7、3。个人信用对于促进新技术的应用、新产品的推销以 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同时它还可以提高消费者当前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一些使 用周期长、价格昂贵的耐用消费品及住房等,很难获得中低收入者的消费支持,而利用个人信用就可 以大大提高这部分社会阶层的消费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当然个人信用在一定条件下也会产生消 极作用,比如消费需求增长超过了生产扩张能力限度就会加剧市场供求紧张,推进物价上涨。因此, 对经济条件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甚至同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时期个人信用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对消费 者个人来说,过度利用个人信用可能会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陷入困境。就美国的经济来看,个人信用的积极作用

8、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在消费者方面,由于大多数人得 到个人信用,从而它对整个宏观经济的增长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正因为个人信用普遍,美国一直是 世界上物质生活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在金融机构方面,它不但为金融机构提供一种有利可图的资产 来源,带来利差收入和非利差收入,还为金融机构打下零售顾客基础。这些作用不仅刺激了美国银行 积极地寻求扩张个人信用业务,而且近些年来吸引了新的竞争者,诸如美国巨型企业(如 AT全国信用信息联合 会“。其信息来源主峭 嵩碧峁突 慕杩钋榭觥嘶 托庞每 氖褂玫惹榭觯嵩币泄蚕 怼馐窃谘细褡鹬睾捅;鋈艘降幕舷蚧嵩碧峁突 市诺模抑幌抻诨嵩弊魃笈鋈诵庞 梅矫娴牟慰迹粲糜谄渌康脑蛞宦刹

9、挥杼峁?br 3 众多的业务机构参与者。在美国,个人信用主要由商业银行、财务公司、储蓄机构、信用社及其他机构来提供。自 1946 年 起美国的商业银行就攫取了全美个人信用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截至 1998 年底,商业银行共持有 39% 的总消费信用贷款、35%的汽车贷款、38%的循环信用贷款及 48%的其他个人信用,大约 60%的房屋净值 信用余额;到 1998 年底,财务公司持有的价值约 1685 亿美元的消费贷款,市场份额占 145%,在名 次上仅次于商业银行;1980 年后,随着法规监管的放松,储蓄机构迅速成为个人信用市场中增长速度 最快的行业。其市场份额从 1979 年底的 3.7%达

10、到 1987 年的顶峰 9.8%,但到 1998 年又跌落至 4%。此 外,美国的信用社、部分非金融企业,诸如零售商、加油站等也从事一部分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在日本,从事个人信用业务的机构很多,除银行以外还有一些专门从事贷款或贷款中介业务的各 类公司,主要有专门向工薪阶层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公司、票据贴现公司,还有当铺、信用卡公司、 邮购公司和综合租赁等,其中专向工薪阶层提供消费信贷的金融公司在此间迅猛发展,越来越引人瞩 目。据官方统计,1997 年末,通过金融公司发放的个人信用余额达 6 兆 5179 亿日元,为 10 年前的 3 倍。4 种类多样的业务品种。英国银行从事个人信用业务多年,业务品

11、种五花八门。归纳起来,个人信用形式主要有房屋抵押 贷款、个人贷款、信用卡和支付卡和透支等种类,这样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美国,个人信用 包括: 消费分期贷款; 一次付清性贷款; 信用卡; 个人抵押的信用额度; 用于购买汽 车、游艇、飞机、娱乐器材的贷款; 用于暑假、家庭住宅修缮的贷款; 用于其他服务和消费耐 用品的贷款; 二次房屋抵押、住房证券贷款; 学生贷款。香港个人信用主要有住宅按揭贷款、 信用卡贷款和其他私人信贷,包括教育贷款、税务贷款等。日本的个人信用业务中,占比例最大的是 住房贷款,约占个人信用业务的 90%,另外还有信用卡和浮动利率贷款。5 完备的法律支持体系。从国外情况看,个

12、人信用管理最关键的问题是需要法律支持,在这方面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备的 法律支持体系。如英国订立了个人信用业务的法律准则,1974 年个人信用法规定了英国个人信用 业务在牌照、广告和推销、订立合法协议方面的法律准则。牌照。所有从事个人信用业务的机构需获 得“公平交易办公室“总裁颁发的从业执照,约束了提供信用、贷款、商品出租信贷及其辅助业务等极 其广泛的贷款业务;广告和推销。银行禁止推销下列两种业务:金融超过 25 万英镑的借贷和某些经 纪人协定、债务调整及债务咨询;订立合法个人信用协议。内容是指个人为借债人、信贷额不超过 2.5 万英镑的信贷协议,协议必须包括信贷额、信贷额度、利息率和偿还条款,

13、如果上述任何一项未写入 协议,则协议不是完全可执行协议。美国也相继颁布了系列法律、法规,如 1968 年颁布的个人信用 保护法、信用平等机会法令,70 年代颁布的诚实借贷法、公平信贷报告法、社会再 投资法、诚实贷款法、信用卡发行法、公正贷款对账法、破产法,1980 年出台的 个人信用限制计划等。这些法规不仅对贷款者确定了信息公开披露方面的条件,而且允许贷款机 构开发新的个人信用产品,在更长的时期提供更大规模的贷款。三、 中国个人信用制度发展评介1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意义。现代市场经济是以金融为轴心运转的,金融活动实质就是信用运动。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信用 是一个人立足的基础,良好的信用记录可以

14、很便捷地得到消费信用的支持,而信用劣迹者会使信用的 提供者敬而远之。同时,严格的法制制度和社会准则,以及由此形成的道德规模,都对每个人形成种 种外部约束力,使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终身受害,使违约所带来的损失远远大于其收益。当这种个人 信用成为全社会恪守的信用准则时就能建立起良好的信用秩序,从而减少信用中的道德风险。市场经济的基础是信用制度,信用是交换的基础,因此发达的信用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就是发达 的市场经济。毫无疑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要以发达的信用和完善的信用制度为基础。但是,除 了企业间、法人机构间的各种合约及各种信用往来以外,发达信用的一个最重要特点就是“极致“到个 人。没有个人的信用

15、制度,没有对个人提供信用支持的机会和规则,绝大多数消费者就永远是无力的 需求者。同样,政府的福利政策、政府对市场交易规则的制定和秩序的维护、个人所得税征收、经营 性收入征税,以及整个社会的安稳运行,都需要以个人信用制度为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 的经济活动会在多个层面以多种方式表现出来,这些都需要有强有力的个人信用制度的支持。因此, 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提倡信用消费以扩大内需,为此政府连续出台了降息、开征利息税等一系列刺 激居民消费的措施,各家商业银行也相继推出了个人信用业务实施细则,但收效甚微,究其原因,主 要是现行的个人信用是在没有个

16、人信用基础的情况下推行的。如果建立了个人信用制度,银行、商业 企业、政府部门各项鼓励消费的政策就会在个人信用良好的居民中加以落实,从而达到拉动需求、启 动消费市场的目的。并且,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加快,个人信用问题更加迫切地推到了前台:建立个 人信用制度是住房制度改革和住宅商品化的需要,是培育以个人需求为主体的住宅市场的需要,更是 强化银行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需求。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有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个人资产业务和个人中间 业务的开展,同时还可以极大地促进个人有形及无形资产的评估、个人入股、自然人担保、个人参与 股份制企业的资产重组等活动,提高居民的投资收益。另外,通过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加之已推行的 储蓄存款实名制和建立个人账户体系,能够有效减少公款私存,为税收部门依法征税和司法部门公正 办案提供可靠的依据,从而达到增加我国的财政收入,推动国民经济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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