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科教学质量检查标准及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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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教科教学质量检查标准及考核细则项目标 准分值考核细则实习教学1、入科教育每批学生进行一次,记录要及时、规范。2、教学讲座每周进行一次,要求由主治医师以上讲授,记录要及时、规范。3、教学查房实习科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要求主治医师以上担任,记录要及时、规范。4、教学病例讨论每周进行一次,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主持,记录要及时、规范。5、出科考试每批学生进行一次,要求命题规范,符合大纲要求。6、病历书写每名实习生在每个科室至少完成 3 份,要求由临床带教老师进行指导、书写及时、规范。7、严格按实习大纲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临床技能操作指导。8、以科教科入科通知为准接受实习、进修人员。9、严格按照规定对实习生

2、进行考勤,按照请假要求,超出范围的及时告知科教科。10、积极完成各项临时性教学任务。1001、缺一次入科教育记录扣 2 分,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扣 1 分。2、缺一次教学讲座记录扣 3 分,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扣 2 分。3、缺一次教学查房记录扣 3 分,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扣 2 分。4、缺一次教学病例讨论记录扣 2 分,记录不及时、不规范扣 1 分。5、缺一份出科考试试卷扣 2 分,考试命题不规范、卷面不整洁扣 1 分。6、实习生病历书写不及时修改、不规范扣 1 份。7、不按照实习大纲要求进行临床技能操作指导扣 3 分。8、私自接收实习生、进修生或擅自留用超期限实习生、进修生扣 5 分。9、私自

3、给实习生准假扣 5 分。10、发生实习生重大安全事件该项不得分。见习教学1、杜绝教学事故发生。2、临床见习记录应及时完整。3、严格根据大纲要求书写见习教案,见习教案书写每批学生一次,要求提前完成,书写要规范、真实。4、严格按照山东医专下达的授课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程授课,不得随意改动。5、教研室应认真备课,做好备课笔记或多媒体课件,集体备课每学年不少于 4 次。6、每堂课必须书写规范的教案,要求课前完成。7、理论考试前应完成见习教学考核,并录入临床见习日志。8、严禁不符合医院教师资格的人员授课或代课。严禁自行调课。按时上下课,迟到上课 10 分钟视为旷课一次。9、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学年阶段及

4、期末考试的组织、出题、阅卷等事宜,并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工作。1001、一般教学事故扣 5 分,严重教学事故扣 10 分。2、临床见习日志入录内容不完整扣 2 分。3、缺一次见习教案扣 2 分,书写不规范扣 1 分。4、不按照山东医专下达的授课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进程授课扣 5 分。5、集体备课每学年少于 4 次,扣 5 分。6、缺一次教案扣 2 分,抽查教研室教师教案,不达要求者扣 1 分。7、未按时完成见习教学考核扣 5 分。8、无教学资质的人员授课或代课一次扣 10 分,自行调课扣 5 分,旷课一次扣 5 分。9、阶段及期末考试未按时间安排完成扣 5 分。说明:科教科每月进行一次教学质量检查,每次抽查 1-2 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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