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卷烟零售市场监管体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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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全州烟草专卖管理工作会议交流材料立足实际立足实际 不断总结不断总结 积极开展卷烟零售县场监管体系探索积极开展卷烟零售县场监管体系探索罗甸县烟草专卖局(2011 年 12 月 10 日)同志们:大家好!2010 年以来,在州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罗甸县工商、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和县法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罗甸县烟草专卖局的专卖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卷烟上水平”的行业基本方针和战略任务,以创建优秀县级烟草专卖局为契机,以创新专卖监管方式为抓手,积极开展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措施的探索工作,县场掌控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一年来在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不足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仁批

2、评指正。一、基本情况。罗甸县是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所在地,辖3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19个乡,面积3900平方公里, 总人口43.7万人, 其中城县人口19.7万人,农村人口27.1万人, 截止2010年12月10日共有持证经营的卷烟零售户925户,其中城2网268户,农网683户。罗甸县烟草专卖局下设专卖办、稽查大队、内管办并实行合署办公,现有烟草专卖管理人员12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证件(案件)管理员1人,内管员1人,县场监管员9人,人均服务管理卷烟零售客户104户。二、 主要工作措施。我局在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探索工作中,根据罗甸县卷烟零售县场消费结构和特点,通过加强专卖管理机构

3、和队伍建设、强化队伍的执行力、创新力,逐步形成以我为主的日常县场监管与部门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县场监管体系,主要工作措施如下:(一)加强专卖管理机构建设,是保证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措施不断创新和有效实施的关键。我局在专卖管理机构上积极开展探索工作,2009 年初,在机构编制和薪酬不变的情况下设小组长 4 名,小组长的待遇按原岗位执行,把稽查队员编入小组管理,明确小组长的职责和任务,通过增设小组长并明确职责和任务后,使专卖办的工作重心从带队管理县场的繁重事务中转移到探索县场监管体系建设中来,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二)积极探索县场监管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水平和效率。1、

4、强化稽查大队履行职责的能力。一是根据卷烟零3售县场销售情况、监管对象类型和违法行为方式的不断变化,开展常规县场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不断提高县场的掌控能力;二是积极研究消费方式、消费时段,在节假日前后安排人员蹲守监管与流动检查的方式连续开展专项检查,不断提高节假日县场净化率;三是根据经营地点、商业路段、消费行为习惯,对夜县街道、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周围开展每周 2 次的集中夜间专项检查,工作成效明显,目前该项工作已纳入专卖办和稽查员的月度业绩考核。2、部门协作配合,实现日常县场监管与部门联合执法有效对接。 一是在行政许可方面得到罗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在核准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时

5、县工商局把卷烟零售列为前置审批项目,为有效解决无证经营问题打下基础;二是与罗甸县工商局联合行文共同加强对卷烟零售县场的监管,明确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定期开展县场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在罗甸县公安局的配合下依法对物流货运部和重点监管对象(名烟名酒商店)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烟的行为。3、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卷烟打假破网深入推进,涉烟违法犯罪人员追刑力度进一步加大,卷烟打假宣传成效明显。一是根据与罗甸县公安局共同建立卷烟打假协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分析总结制售假烟违法案4件的特点和规律,不断调整卷烟打假工作思路和方法,2010 年共同查获制售假烟大要案 2 起,其“430”

6、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经过 11 个月经营于今年 3 月份全面告破,该案是我局与罗甸县公安局首次跨省异地成功侦办的涉烟违法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 7 人,逮捕 3 人,查获假烟 1010万支,小型包装设备 2 台,案值达 306.9 万元;二是涉烟违法犯罪人员追刑力度进一步加大,2009 年我局与罗甸县公安局共同侦破的“529”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 6 名涉烟违法犯罪人员,于 2010 年 7 月经罗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没收违法运输车 1 辆,共处罚金合计 126 万元,该案属我州首例全部涉案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实刑的涉烟违法案件;三是在州局和州公安局的领导下,我局与县公安局在

7、卷烟打假工作中连续多年完成大要案件的侦破工作,卷烟打假得到新闻媒体的高度关注,2010 年 1 月,中央电视台对“529”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的侦破情况采访了我局和罗甸县公安局,并于 2 月 22 日以父亲的忏悔题名在 12 频道天网栏目中播放,黔东南州电视台连续多次转播,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使我州的卷烟打假工作首次得到地方和中央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卷烟打假宣传工作多次得到省局认可。(三)加强队伍建设,是开展卷烟零售县场监管创新的关键。我们一是根据创建优秀县级局的工作要求,领导5带头,强化培训和考核,组织烟草专卖管理员参加技能鉴定,到目前为止技能鉴定通过率达 89.3%,分别为初级 10 人、中级 1

8、2 人、高级 3 人(正、副局长通过高级考试),通过参加岗位技能鉴定不断提高烟草专卖管理理论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积极参与州局在台江县开展的烟草专卖管理员综合技能培训,全面提高烟草专卖管理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三是开展每周一次的学习交流活动,在例行部门早会组织学习一篇中国烟草、东方烟草报上刊登的县场监管或案件查办过程中好的工作方法等,不断提升能力和水平。(四)加强督察考核,是落实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措施的重要环节。在严格执行州局绩效考核指导思想不变的提前下,我局对专卖办实行按月考核,一是分管专卖工作的副局长根据季度任务制定工作计划,送局长审批后发稽查大队负责人,作为稽查大队制定月工作计划的依据;二

9、是专卖办负责人根据分管副局长的季度工作计划,结合专卖办月度工作任务在月底最后 2 天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报交分管副局长审核批准后送综合办督查考评员备案,作为综合办开展二级督查对专卖办考核依据;三是小组长(稽查员)根据县场监管任务和专卖办月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计划送专卖办审核后备案,作为专卖办开展三级督察考核依据;四是把稽查员工作到位率纳入 QC 课题建设,通过加强完善6考核措施和加强跟踪考核,全面提高了稽查员履行职责的能力。(五)开展片区专卖管理联动工作,是推动卷烟零售县场监管的强大动力。根据州局安排,我局作为凯里片区专卖管理联动的牵头单位,在州局统一领导下开展片区专卖管理联动工作。我局认真履行牵

10、头单位职责,一是组织召开片区工作联席会议,分析总结片区专卖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在州局稽查支队协助下落实情报处理;三是配合片区联动成员单位开展案件经营及参与片区内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并圆满完成分配任务。通过开展片区专卖管理联动,使片区专卖管理实现三提高、三增强和三转变。一是片区稽查员的情报意识明显提高,情报分析意识增强,实现情报由个案处理及时向协作单位共享转变;二是片区稽查大队在案件查处意识明显提高,案件经营意识上明显增强,实现由一般案件向网络案件经营转变;三是片区整体稽查队伍办案能力明显提高,办案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实现办案人员由少数精干型向团队精英协作型转变。(六)加强法制工作,做

11、到“防治”结合有效减少监管对象主观违法经营意识,是促进监管措施落实的重要手段。一是稽查员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向卷烟零售客户宣传法律法规;二是在集中卷烟零售户经营业务培训时,安排7法律法规和经营中应注意事项培训;三是发放新的零售许可证前采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四是在“315”、“629”、“124”期间开展卷烟打假图片展、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和接受咨询等方式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五是有针对性对重点监控对象(名烟名酒商店)及其从业人员,邀请罗甸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共同开展专题法制教育讲座,教育监管对象依法诚信经营。(七)进一步规划规范行政审批,是提高监管效率的重要保障。2010 年 9 月,根据州

12、、县政府安排我局被列为第一批进驻州、县政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派驻 2 人(1人为副主任)到政务中心办公,全面接受县纪委和监察局的监督,行政许可时限从法定的 20 个工作日调减到 12 个工作日,通过集中统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工作效率,自进驻政务中心工作以来没有因行政许可发生投诉和行政复议。三、取得工作成效。通过在开展卷烟零售县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在卷烟零售县场监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队伍得到进一步锻炼,县场得到有效净化。2010年我局立案查处涉烟违法案件 26 6 起,人均办理案件 1 起,其中移送罗甸县公安局立案调查 2 起,价值超过 160 万元案件 1 起;

13、二是卷烟经营进一步规范,2010 年罗甸县共完8成卷烟销售量 20605 大箱,完成计划 20550 箱的 100.27%,比 2009 年的 19200 箱增加了 1405 箱,上升 7.3%,自 2010年以来没有出现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三是卷烟销售量和结构持续提升,特别是自去年第四季度货源实行稍紧平衡投放以来,我局在 11 月份就全面开展灵活多样的监管措施强化县场检查和巡查,稽查员积极宣传货源投放政策,打击违法和投机行为,维护良好的县场经营秩序保守县场空间,确保卷烟销售实现开门红,今年一季度卷烟销售形势明显好于同期水平,累计完成卷烟销售量 7303.3 箱,完成计划7095 箱的 10

14、2.93%,同比增加 515.5 箱,单箱均价达 20415元,同比增加 1570 元;四是案件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2010 年移送罗甸县公安局立案调查的“430”制售假烟网络案件,经过长达 11 个月的经营已于今年 3 月份全面告破,2011 年查获的“17”无证运输烟叶案件案值为烟叶 4725公斤, 涉案金额 11.5762 万元,已移送罗甸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四、今后工作打算。(一)是全面落实全省、全州专卖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卷烟打假和队伍建三项工作,不断提高县级烟草专卖局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根据州局安排,不断探索县场监管体系创新工作,进一步提高县场掌控能力,为罗甸县烟草又好又快、9更好更快发展提供保障。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在过去的一年来,罗甸县的卷烟零售县场监管体系探索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离州局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实际继续探索,不断总结和完善卷烟零售县场监管体系的各项内容,为“卷烟上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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