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车位买卖存陷阱 买车位先问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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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下车位买卖存陷阱 买车位先问产权2008 年 08 月 07 日 11:52 金羊网 【大 中 小】 【打印】“地下车位买卖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产权。”昨日,记者就地下停车位买卖一事咨询多位法学专家,他们不约而同地建议市民在车位买卖交易中要多加提防。那么,究竟存在哪些陷阱?市民又怎样才能做到“心水清”呢? 专家提醒:车位交易过程中,最核心的问题是要弄清楚,车位的原始产权到底归谁所有?关键问题关键问题 1:1:无产权证车位不受保护无产权证车位不受保护华工法学教授关永宏举例,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

2、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物权法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买卖合同。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商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走佬”,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关键问题关键问题 2:2:车位被开发商多次出售车位被开发商多次出售“没办理产权的车位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销售!”华工法学教授关永宏表示,“广州今年 3 月国土房产局专门颁布了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然而,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

3、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专家在此提醒,无论交易一手车位还是二手车位,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关注车位原始产权到底归谁所有。买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明晰以后才能够确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购买的风险,以及购买人签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关键问题关键问题 3:3:人防工程车位有特殊性人防工程车位有特殊性“人防工程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在战争时会被防空部门统一管理,有可能当时不作私人停车位用途。”华工法学教授关永宏表示,人防工程

4、车位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在战争发生的时候,就要无条件地把这个车位交出来给有关的防空管理部门统一支配。因而,购买车位时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细则看是否明确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关键问题关键问题 4:4:租赁期限超租赁期限超 2020 年后无效年后无效有的开发商很“明智”,在签车位合同的时候会申明车位不能买卖。他们不会与业主签买卖合同,只签租赁合同。可是,他们在合同中并不向消费者声明“租赁期限超过 20 年后将不受法律保护”。广东天胜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提醒,根据合同法第 214 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那部分无效。”也就是说,消费者租赁车位(库)(就是所谓的销售使用权)最长期限也只有 20 年,20 年后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专家提示,凡是销售使用权超过 20 年并且不向消费者声明 20 年后不受法律保护的,都是欺诈行为,消费者可请求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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