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腕带识别制度(起草稿)患者腕带识别制度(起草稿)1.在重症医学病房(ICU、CCU、SICU、RICU等)、新生儿科(室)、手术室必须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2.对急诊抢救室和留观的患者、住院、有创诊疗、输液以及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患者推广使用“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3.推广使用带有可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 4.佩带腕带的具体要求是:对院前急救病人、手术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 人、病情危重病人,在手术室、ICU、急诊抢救室、新生儿等科室分 颜色佩带“腕带”,“腕带”分红、蓝、绿三色,上记病人的姓名、 性别、年龄、科室、床号、诊断、住院号,带于左腕部,情况特殊 时带于四肢其他各部腕带”填入的患者识别信息由责任护士填 写,必须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两人 核对,并请患者和或家属核对腕带信息,确保佩戴“腕带”标识应准 确无误注意观察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过敏,血运良好红色:用于病情危重病人,所有病危病重病人在告病危、病重时佩带腕带,停时解下,危重病人转科时腕带不解除;蓝色:用于手术病人,所有手术病人在进入手术室之前佩带腕带,手术回房三天后解除,若术中发生变化,病情危重则加带红色腕带,由麻醉医生完成;绿色:用于院前急救病人,昏迷病人、无自主行为能力病人,院前急救病人进入医院前佩带绿色腕带,根据病情加带红色的腕带,昏迷病人在清醒后解除,无自主行为能力的病人出院时解除。
备注参考资料:1.护理工作手册 70 页2.2007 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管理3.2011 年度患者安全目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