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的仲裁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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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1 / 6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的仲裁条例青岛市城市房产纠纷的仲裁条例目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理范围与管辖第二章受理范围与管辖第三章仲裁组织第三章仲裁组织第四章仲裁程序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五章附则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及时地处理城市房产纠纷第一条为了正确、及时地处理城市房产纠纷, ,保护当事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城市房产管理秩序维护城市房产管理秩序, ,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南、市北、台东、四方、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

2、南、市北、台东、四方、沧口区和各县级市、崂山区与黄岛区的城区、建制镇、独沧口区和各县级市、崂山区与黄岛区的城区、建制镇、独立工矿区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立工矿区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条青岛市和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条青岛市和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设立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 ,按本条例规定的管辖权限按本条例规定的管辖权限, ,负责负责本辖区内房产纠纷的仲裁工作。本辖区内房产纠纷的仲裁工作。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纠纷仲裁委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员会, ,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受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 ,业务上接受

3、青岛市房产纠纷业务上接受青岛市房产纠纷仲裁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仲裁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第四条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第四条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 ,必须查清事实必须查清事实, ,根据根据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2 / 6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规定进行处理, ,保障当事人平等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权利。地行使权利。第五条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 ,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则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调解不成的, ,应及时裁决。应及时裁决。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仲裁委员

4、会仲裁房产纠纷, ,实行一次裁决制度。实行一次裁决制度。第六条属本条例规定受理范围的城市房产纠纷第六条属本条例规定受理范围的城市房产纠纷, ,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依照本条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可以依照本条例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起诉。第七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参加房产纠纷第七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一至二人参加房产纠纷仲裁活动。代理人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仲裁活动。代理人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第八条当事人申请仲裁第八条当事人

5、申请仲裁, ,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应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房纠纷应在一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提出。延付或拒付租金的房纠纷应在一年内提出。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年内提出。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 ,不予受理。不予受理。超过时效期间超过时效期间, ,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时效限制。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时效限制。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当事人不能行使申请仲裁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当事人不能行使申请仲裁权时权时, ,时效中止。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时效因提起仲裁

6、、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时效因提起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事由终了之日起务而中断。从中断事由终了之日起, ,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第九条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参加房产纠纷仲裁活动第九条本条例所称当事人是指参加房产纠纷仲裁活动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3 / 6的申诉人和被诉人。的申诉人和被诉人。本条例所称房产本条例所称房产, ,是指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是指经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核准登记并发证的房屋及附属于房屋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发证的房屋及附属于房屋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第二章受理范围与管辖第二章受理

7、范围与管辖第十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第十条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房产租赁、买卖、交换、抵押、典当、修缮、相互之间因房产租赁、买卖、交换、抵押、典当、修缮、相邻关系、使用权互换和侵害房产所有权、使用权等发生相邻关系、使用权互换和侵害房产所有权、使用权等发生的房产纠纷的房产纠纷,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 ,均可申请仲裁。均可申请仲裁。第十一条下列房产纠纷第十一条下列房产纠纷,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一一)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8、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 (二二) )超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时效期间的超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时效期间的; ;( (三三)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调解、判决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已经调解、判决的; ;( (四四) )要求确认所有权的要求确认所有权的; ;( (五五) )涉及离婚、析产、赠与、继承的涉及离婚、析产、赠与、继承的; ;( (六六) )涉外的涉外的; ;( (七七) )涉及落实国家有关房产政策的涉及落实国家有关房产政策的; ;( (八八)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住房引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配住房引起的的; ;( (九九) )军队内部的军队内部的; ;( (十十)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其他部门处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第十二条房产纠纷第十二条房产纠纷, ,由房产所在区、县级市、青岛经济由房产所在区、县级市、青岛经济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4 / 6技术开发区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技术开发区的仲裁委员会管辖。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三条下列房产纠纷第十三条下列房产纠纷, ,由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管辖。由青岛市仲裁委员会管辖。( (一一) )争议所涉及的房产在两个以上辖区的争议所涉及的房产在两个以上辖区的; ;( (二二) )争议的房产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争议的房产

10、建筑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 ;( (三三) )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在本市有重大影响的; ;( (四四) )由于特殊原因由于特殊原因, ,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不能行使管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不能行使管辖权的辖权的; ;( (五五) )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应由自己处理的。市仲裁委员会认为应由自己处理的。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可把前款所列房产纠纷交区、县级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可把前款所列房产纠纷交区、县级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处理。市、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处理。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各区、县级市及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仲裁委员会, ,也可也可把它管辖的房产纠纷报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处

11、理。把它管辖的房产纠纷报请青岛市仲裁委员会处理。第三章仲裁组织第三章仲裁组织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第十四条仲裁委员会由主任一人、副主任一至二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委员若干人组成, ,其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其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仲裁委员会在房产管理部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仲裁委员会在房产管理部门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设专职仲裁员若干人第十五条仲裁委员会设专职仲裁员若干人; ;必要时必要时, ,可可聘请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务时聘请兼职仲裁员。兼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职务

12、时, ,与专职仲与专职仲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裁员享有同等的权利。第十六条仲裁员必须由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熟悉房第十六条仲裁员必须由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熟悉房产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的人产管理专业知识、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实践经验的人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5 / 6员担任。员担任。仲裁员经考核取得资格后仲裁员经考核取得资格后, ,由仲裁委员会任命或聘请。由仲裁委员会任命或聘请。第十七条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第十七条仲裁委员会仲裁房产纠纷, ,由仲裁员三人或五由仲裁员三人或五人组成仲裁庭进行人组成仲裁庭进行, ,仲裁委员会主任

13、或副主任指定其中一人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指定其中一人为首席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或争议不大的房产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或争议不大的房产纠纷, ,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可指定仲裁员一人独任仲裁。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可指定仲裁员一人独任仲裁。第十八条仲裁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第十八条仲裁员、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形之一的, ,必须回避必须回避;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们回避: :( (一一) )是房产纠纷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房产纠纷的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

14、( (二二) )与房产纠纷有利害关系与房产纠纷有利害关系; ;( (三三) )与房产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与房产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对房产纠可能影响对房产纠纷的公正处理。纷的公正处理。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 ,应当说明理由应当说明理由, ,在受理时提出。在受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受理后知道的回避事由在受理后知道的, ,也可在仲裁庭开庭辩论终结前提也可在仲裁庭开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出。第十九条首席仲裁员、仲裁员的回避第十九条首席仲裁员、仲裁员的回避, ,由同级仲裁委员由同级仲裁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会主任或副主任决定; ;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首席仲裁员的回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

15、首席仲裁员的回避避, ,由同级仲裁委员会决定由同级仲裁委员会决定; ;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的书记员、鉴定人、勘验人等的回避回避, ,由首席仲裁员决定。由首席仲裁员决定。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 ,应在提出回避申应在提出回避申精品文档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 独家原创 6 / 6请之日起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请之日起三日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作出决定。第四章仲裁程序第四章仲裁程序第二十条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二十条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一一) )申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申诉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组织; ;( (二二) )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的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有明确的被诉人、具体的请求事项和事实根据; ;( (三三) )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和该仲裁委员会管辖。属于仲裁受理范围和该仲裁委员会管辖。第二十一条申请仲裁第二十一条申请仲裁, ,申诉人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诉人应按照本条例的规定, ,向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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