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云南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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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 -云南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分析 及对策探讨摘要:近年来,云南省在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本文主要就云南省在实施相关规划,积极推进治污项目建设后的现状分析及对策进行探讨。关键词:云南省;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对策0引言随着云南省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污水和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也不断增加,对环境的污染也日渐突出。为切实做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治理(以下简称治污)工作,2008 年 8月,云南省政府提出了“治污设施 5 年全覆盖的目标” ,并下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工作的意见 (云政发2008186 号

2、) ,将建设目标具体明确为:“到 2012 年,全省 129 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及清运系统,全省污水收集率达到 85%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 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随后,云南省发改、建设、财政和环保四部门联文下发了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 年)及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082012 年) (以下简称规划 ) 。按照规划 ,全省 2008-2012 年计划实施治污项目建设 248 个,总计投资约 213.3 亿元。其中,污水项目 143 个,预计新增污水处理能力 241.1

3、万吨/日,管网 7753 公里;垃圾项目 105 个,总投资 43.5 亿元,新增垃圾处理能力 12000 吨/日。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云南省成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建设、发改、财政、环保、国土、审计、监察等 8 个部门组成的治污领导小组,由分管副省长刘平任组长,并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设了办公室(省治污办) ,同时由省财政在 2008-2012 年每年安排 5 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治污项目建设。本文主要就规划实施后,云南省城市治污设施现状分析及对策进行探讨。1现状情况11 设施建设情况- 2 -图为建成投运的曲靖市麒麟区两江口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 8 万吨/日)为有序快速推进治污项目建设,省

4、治污办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将规划的 248 个项目按年度分解到各有关州(市、县、区) ,并有省政府和各州(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在各有关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截止 2011 年上半年,规划的 248 个项目已建成投入试运行 148 个,累计新增处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 139.4 万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 7426 吨/日。全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由规划实施前的 34 个县(市、区) 、37 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 127.05 万吨/日增加到 79 个县(市、区) 、92 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 276.45 万吨/日(包括规划外建成投运的昆明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10 万吨/日) ,污

5、水处理能力增长了 118%;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规划实施前的 29 个县(市、区) 、27 座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能力 5993 吨/日增加到 93 个县(市、区) 、92座垃圾处理场,垃圾处理能力 13419 吨/日;垃圾处理能力提高了 124%。其中,如昆明市 2010 年底污水处理率达 96.89%,运行负荷率达到 92.95%,当年削减化学需氧量 28181.22 吨,占减排目标任务的 112.77%,较好地发挥了污染物削减效益。1.2 投融资运作情况为进一步加快治污设施建设,云南省部分地区采取投融资运作模式。截止 2011 年上半年,规划的 143 个污水处理项目中已有 76 个项目,

6、规划的 105 个生活垃圾处理项目中已有 28 个项目,采取 BOT、TOT 等模式开展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厂(场)区部分的建设运营工作。其中,云南省政府为加快治污项目投融资运作工作,于 2009 年 4 月批准成立了云南省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并作为省级治污项目投融资平台,目前,该公司与各地开展合作的治污项目已达到 38个。1.3 价格体系建立情况在加快治污设施建设的同时,为确保建成投运项目具有较为稳定的运营经费来源,云南省政府制定了污水处理费不低于 0.8 元/吨(指城市居民部分,下同) ,生活垃圾处理费不低于 15 元/月户的指导价格,根据这一指导价格,各地加大了价格体系建立的力度,

7、截至 2011 年上半年,全省 129 个县(市、区)有 82 个县已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达 64%(征收方式均采用与自来水价捆绑) 。其中,37 个县达到 0.80 元/吨(指居民,下同)以上的征收标准。有 59 个县在原征收的垃圾清运费基础上增加了垃圾处理费,达 46%。其中,33 个县达到了 8 元/户/月以上的征收标准。- 3 -2现状分析总体而言,在省政府、各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州(市) 、县(市、区)高度重视下,云南省通过采取“规划先行、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等有效措施,通过重点狠抓项目前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强化工程建设和资金管理四个方面的工作,全省治污

8、项目的建设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对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尤其是对当前云南省全面推进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多次参与本单位或相关单位组织的督促检查工作,笔者认为,从目前的项目建设情况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重视。一是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表现为地方配套资金总体落实困难,资金缺口大。云南省大部分地区经济经济基础薄弱,财力十分有限。尽管近年来中央加大了治污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每年安排了 5 亿元专项资金,但由于所需投资较大,资金不足问题仍十分突出。由于地方配套落实困难, 部分在建项目后续资金缺乏,

9、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同时部分建成投运的治污项目,也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在污水处理项目方面,存在污水配套管网不完善,污水厂进水的量和质均偏低;在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建设方面,渗滤液处理、垃圾中转站等附属设施建设滞后、压实车等设备未按规定配置,未达到无害化卫生填埋场的要求,使得建成投运的治污设施未能充分发挥效益。二是在价格体系建立方面,主要表现为进度较慢、征收率低。尽管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将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列为了推进全省治污项目建设运营的重点工作,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但目前工作进展总体仍较缓慢,尤其是 2011 年以来,受 CPI 长期处于高位的影响,大部分地区已暂缓了该项工作。已建立价格体系的城市,

10、也存在标准和征收率偏低情况,收取的费用不能满足设施正常运转要求。三是在投融资运作方面,总体较为困难。因云南省大部分城市规模不大,使得治污设施建设的规模也较小,如规划中规划的 248 个治污项目,设计日处理能力在 1.5 万吨以下的污水处理县项目超过 60%,日处理能力在 100 吨以下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超过 80%。由于规模较小,投资吸引力度不足,再加之合理的价格体系尚未建立,更进一步加大了治污项目投融资运作的难度。四是在运营方面,也采取了相应措施,但目前工作进展总体仍较缓慢,尤其是 2011 年以来,受 CPI 长期处于高位的影响,大部分地区已暂缓了该项工作。已建立价格体系的城市,也存在标准

11、和征收率偏低情况,收取的费用不能满足设施正常运转要求。3主要对策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配套,全力推进项目建设。治污项目建设所需资金较大,完全依赖中央和省级资金,不足以满足建设资金的需求。从项目建设方面而言,配套污水管网,生活垃圾清运收集等设施的建设难以靠投融资运作,筹措所需的建设资金,因此,各州(市、县、- 4 -区)应努力克服 “等、靠、要”思想,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感,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紧紧抓住当前云南省加快“两强一堡”建设的重大机遇,提高认识,认真落实配套,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尤其是要加大已建成投运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步伐,以充分发挥效益。同时,省级有关部门应

12、进一步加大督促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目标,加强督查和指导。二是进一步加大资金的筹措力度。近年来,中央对治污项目的建设支持力度逐渐加大,因此,各有关省级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争取更大的中央有关专项资金的支持。同时,针对云南省城市规模小,治污设施建设规模小的特点,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采取跨区域合作,项目打捆等方式,通过规模效益来提高投资吸引力,尽量争取在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厂(场)区建设运营上,采用投融资运作方式,广泛拓宽资金渠道,多方筹集资金。三是积极推进价格体系建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征收率。合理的价格体系是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尽管当前受宏观经济影响,该项工作难以开

13、展。但从长远来看,各地仍应将此工作列为重点,并尽快实施。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费用征收的管理工作,提高征收率。笔者认为,因污水处理费一般和自来水费捆绑收取,征收工作相对好,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相对较难。目前,昆明市正在开展“水消费系数法”的研究,拟采用将生活垃圾处理费和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进行“三费合一” ,捆绑收取的方式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率;而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采用的一套收费队伍同时收取三种费用的方式,效果也不错,各地可结合实际,充分加以研究借鉴。四是要进一步落实优惠政策,减轻治污项目的运营成本。目前国内部分省份已开始实施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电价的优惠政策,从很大程度上减轻了运营成本,对此,云

14、南省有关部门应积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研究有关电价,税收,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尽快付诸实施。五是设立运营资金以奖代补渠道,保障各地建成投运设施正常运营。如前述,目前因价格,地方财政等原因,建成投运的项目难以维持正常运行。笔者认为,省级有关部门可针对目前状况,设立运营资金以奖代补的渠道,弥补当前受经济基础薄弱,各地受财力限制无力确保运营经费的缺口,确保建成投运的设施尽快发挥效益。但为避免各地对此形成依赖,该项资金应限定在短期(如投运后 3 年内) ,不宜长期下达。六是建立健全运营监管平台,提高从业人员部水平。应尽快落实云南省治污设施配套运营管理考核标准和考评制度,开展城市污水、垃圾在线监管系统的建设,研究并网运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质量的检查评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云南省地方标准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 云南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评价标准等的要求,尽快组织开展污水、生活垃圾项目负责人、各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和上岗考核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建设及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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