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权利质押)

上传人:206****923 文档编号:43520141 上传时间:2018-06-06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6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质押合同(权利质押)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质押合同(权利质押)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质押合同(权利质押)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质押合同(权利质押)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质押合同(权利质押)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质押合同(权利质押)》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质押合同(权利质押)(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所有信托文件中相关内容约定必须一致所有信托文件中相关内容约定必须一致 质质 押押 合合 同同合同编号:甲方(质权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 真:邮 编:乙方(出质人):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传 真:邮 编: 丙方(债务人):丙方(债务人):地 址:法定代表人:电 话:传 真:邮 编: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以其享有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的财产权利,自愿为丙方(债务人) 到期履行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甲、乙、丙三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第一条 乙方质

2、押担保的范围包括:2(1)乙方质押担保的范围为依据第 号 (提示:指借款合同、股权受益权或项目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等。如为增资(提示:指借款合同、股权受益权或项目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等。如为增资扩股此处则为股权转让协议)扩股此处则为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称“主合同”)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提示:业务部依据业务类型填写提示:业务部依据业务类型填写“本金及利息(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包括复利)”或或“回购价款回购价款”等具体内容)等具体内容)、违约金、赔偿金、质押财产保管费用和甲方为实现债权及质权的全部费用及主合同无效后就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2

3、)前款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及质权的全部费用”是指甲方依据主合同、本合同或其他担保合同行使任何权益、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电讯费、差旅费等。第二条第二条 乙方出质的财产权利由本合同项下的质押财产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三条第三条 依法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由甲乙双方配合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出质登记事宜,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将出质的权利凭证及质权凭证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具体业务经办部门验收并占有。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登记、鉴定、公证、保险、保管等事宜

4、(如有),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第五条第五条 乙方陈述与保证:【提示:如乙方为企业,请使用以下表述】(一)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二)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对其适用的中国法律的规定;不违反乙方的公司章程、其他组织性文件的规定;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承诺、协议或合同的规定;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判决、裁决、裁定或其他政府机构的决定。(三)乙方已经就签署和履行本合同取得了其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和/或其3他必要的授权、批准或同意。(四)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可能对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诉讼或仲裁、强制执行、破产等法律程序或其

5、他任何事件或状况。(五)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六)乙方对出质财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权益和利益,出质财产上不存在任何抵押权、质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七)没有任何针对出质财产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的存在、悬而未决或有此类威胁,且在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八)出质财产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此类威胁,且在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九)乙方同意甲方向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

6、库或有关单位、部门查询丙方的信用状况,并同意甲方将乙方信息提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及信贷征信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信用数据库。(十)如乙方为根据证券法、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上市公司关联方,乙方保证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就本合同项下担保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如乙方为自然人,请使用以下表述】(一)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有权签署本合同,并已取得配偶对签署本合同及以夫妻共同财产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所需的同意。 (二)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的任何承诺、协议或合同的规定;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

7、力的任何判决、裁决、裁定或其他政府机构的决定。(三)乙方确认自己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信誉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以及主合同的所有内容已经充分了解。4乙方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四)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不存在可能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的诉讼或仲裁、强制执行等法律程序或其他任何事件或状况。(五)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履行本合同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信息,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和适用/使用期内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隐瞒和欺骗的情况。(六)乙方对质押财产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和

8、其他权利、权益和利益,质押财产上不存在任何质权或其他权利负担。(七)不论乙方是否已经或将与主合同项下的其他担保人签订反担保协议或类似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将不会损害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利益。(八)没有任何针对质押财产的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悬而未决或有此类威胁,且在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九)质押财产没有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或此类威胁,且在本合同项下质权设立前亦不会发生前述情形。第六条第六条 质押财产权利若非因甲方原因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情形,甲方可要求乙方在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担保的,甲方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押权利,并将

9、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存入甲方指定信托财产专户作为乙方履行担保义务的准备金。不足部分由乙、丙方(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七条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处分质押权利。若甲方同意乙方处分该质押权利,乙方应将处分该质押权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甲方指定信托财产专户作为乙方履行担保义务的准备金。若甲方认为乙方处分该质押权利所得价款明显低于该质押权利的价值,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否则,乙方不得处分质押权利。第八条第八条 5乙方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仓单、提单等的兑现或提货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的,甲方在通知乙方后可以在债务履

10、行期届满前兑现或提货。甲方将兑现的价款或所提货物变现后,存入甲方信托财产专户作为乙方履行担保义务的准备金。第九条第九条 乙、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兼)并、分立、股份制扩建、与外商合资(作)、拟破产、歇业、解散等。(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三)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四)法定代表人、单位住所及电话发生变更。乙、丙方发生前款第(一)项的情形应提前二十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甲方对有关新债务人或信托资金运用人及债务清偿达成协议后,乙、丙方方可实施上述行为;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应在事后三

11、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第十条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提前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质押权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1、乙、丙方歇业、解散、破产、被撤销、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2、甲方依据主合同的约定提前主张债权未能实现或者未能全部实现。3、乙方收取质押财产权利孳息后不按照约定存入甲方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收取质押权利所产生的孳息(乙方收取质押权利所产生孳息后1个工作日内必须存入甲方信托财产专户内)。所收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剩余孳息须存入质权人信托财产专户内,作为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准备金。6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完毕的,甲方应

12、当返还质押权利凭证,并协助乙方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全部或部分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押权利,用于清偿到期债务。质押权利折价、拍卖、变卖、兑现后,其价款超过本合同担保范围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丙方与乙方共同清偿。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一)如果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配合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义务,且每逾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或信托财产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还应当继续赔偿至可以弥补实际损失为止。(二)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权未有效设立,或者导致质押财产价值减少,或者导致

13、甲方未及时且充分实现质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对担保的债务与丙方共同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违反本合同任何义务,或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一义务的,或乙方违反其在本合同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债权人可书面通知乙方纠正其违约行为,如果乙方于债权人发出上述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仍未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则债权人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下述权利:1.要求乙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2.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担保;3.要求乙方赔偿损失;4.根据“质权的实现”条款的约定实现质权;5.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救济措施。(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4、,均视为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五)如因乙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的,乙方应在担保范围内赔偿债权人全部损失。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7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需按本合同担保债权总额的 %(提示:根据法院审判实践,超过(提示:根据法院审判实践,超过30%一般不予支持)一般不予支持)/或按担保债权总额的日万分之 (提示:根据法院审判实践,超过万分之八一般不予支持)(提示:根据法院审判实践,超过万分之八一般不予支持)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另行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15、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引起诉讼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约定的其他事项1、主合同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的,质权同时无条件转让。 2、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它条款或该条款其它内容的有效性。3、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合同主体为自然人的需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附:附:质押财产权利及质权凭证清单( 张)(提示:请业务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附件)(提示:请业务部根据具体情况填写附件)(本页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 方: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或合同章) 8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乙 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提示:如乙方为自然人,需增加乙方配偶签字】乙方配偶: (签字)丙 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签订合同地点:1质押财产权利清单质押财产权利清单单位:万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