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物质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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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日期20061121文件编号修改日期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版本版次A0文件名称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作业程序环境管理物质管制作业程序页 次1 / 6页 次版 次分发单位:总经理 管理代表 人事课 业务部 采购课仓库课 生产课 品管课 技术课 其他单位变更内容:首次发行相关单位会签: 管理代表 业务部 生产课 技术课 品管课 人事课 文控中心 仓库课 核 准审 核制 定制定日期20060501文件编号QP-03修改日期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版本版次A0文件名称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页 次3/6一 目的 为了规范环境管理物质的控制措施保证有效有利地达到客户的要求。

2、二 范围 适用于我司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材料、零件及其他物品。 适用具体材料和零件:塑料、色粉/色母、印刷油墨、五金、电镀、螺丝、包装材料(纸箱、标签、纸箱上的油墨、胶带、捆绑带) 、生产中附属材料(防锈油、脱 模剂、助焊剂)等 三 职责: 3.1 供货商: 3.1.1 供货商应与本公司签署“环保协约”及遵循“环保协约”上之各项要求 3.1.2 新样的承认需提交“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批准检定用)”及“物料安全成份表 (MSDS) ”和 ICP 测试报告,且各报告若有年限规定的当超过年限规定时供货商需重新提供新样承 认及相关报告书. 3.1.4 每批送货需在产品上有环保标示,否则我司 IQC

3、 将退货处理. 3.1.5 当供货商在管理上,生产场地,材料等有变任何更时依GP/ROHS 变更作业规定3.2 采购单位: 3.2.l 供货商之选择及评鉴; 3.2.2 原材料之采购 3.2.3 要求”AVL”(合格供货商一览表)内供货商签署”环保协约” ; 3.2.4 供货商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之评估及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中禁用物质 之相关测试数据收集存盘。3.3 业务/生管单位: 3.3.1 客户有要求时与客户签署”环保协约” 3.3.2 依客户要求将环境管理物质之产品及物料展开知会相关单位; 3.3.3 提供于客户的产品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要求; 3.4 工程(品保)或技术单位: 3.4.

4、1 供货商原材料之评估,及针对公司 GP/RoHS 产品环境管理物质含量,每半 年度送权威机构测试,并保存记录; 3.4.2 参与供货商之评鉴 3.4.3 工程数据(如图面)管理(加入禁用物质内容); 3.4.4 削减计划制定与推展 3.5 仓管单位: 3.5.1 来料之接收确认及送 IQC 检验处理 3.5.2 原材料入库处理及储位放置与标示区隔 3.5.3 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管控原材料制定日期20060501文件编号QP-03修改日期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版本版次A0文件名称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页 次3/63.5.4 负责厂内含环境管理物质之原材料、半成品

5、、成品进出管控. 3.6 IQC(进料品管)单位: 3.6.l 确认供货商的资格及“环保协约”的签署 3.6.2 确认供货商原材料之标示; 3.6.3 确认管控原材料编号与供货商“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3.6.4 针对进料批取足够数量的样品执行来料检验 3.6.5 根据供货商在新样承认时所提供的并经我司认可的“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批准检定用)”及“物料安全成份(MSDS) ”和 ICP 测试报告及进料检验规范进行记录与 判定 3.7 检测单位(或委外单位): 3.7.1 依据测试申请单位提供之测试申请单及测试样品编号取样 3.7.2 依据“环境管理物质测定标准(SS-002

6、59)”相关规定执行检测 3.7.3 将检测结果记录并提供予申请单位. 3.8 生产单位 3.8.1 领料时确认原材料标示内容一致性; 3.8.2 确保每批原材料确实用在所发工令上 3.8.3 制程原材料及半成品 “先进先出”原则管制及 LOT(批)管控 3.8.4 依相关要求作相关标示作业,以便识别及追溯 3.9 IPQC(制程品管)单位: 3.9.l 上线前确认物料标示与内容一致性 3.9.2 制程及不良品之区隔,标示的稽核.3.10 OQC 单位 3.10.1 确认成品或其外包装上标识 3.10.2 检验合格后,需将记录于各相关检验纪录表中 3.10.3 依客户需求要求,将相关资料成品转

7、业务交客户。 3.11 相关责任单位 3.11.1 有不合格品发生时,立即知会相关单位 五、内容 5.1 供货商管理:5.1.1 供货商选择 a.有能力持续提供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的供货商,才会列入 AVL,有关供 货商之评鉴依据”供货商评鉴 list”进行评鉴,有关评鉴纪录于”供货商评鉴 list”中,若客户有特别要求及纪录方式时依其方式纪录。 b.供货商经本公司评鉴合格的原材料,其配方不得作任何的修改,若需修改,需重新送样承 认制定日期20060501文件编号QP-03修改日期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版本版次A0文件名称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页 次3/6c

8、.环保合约:凡提供含环境管理物质之产品、物料之供货商须同本公司签署环保协议 ,保证遵守和负法律责任. 5.1.2 环保之 AVL 供货商制程管制: a.生产埸所: 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的埸所,必需独立、固定,不得从事含有其他禁用物质之产品生产. b.生产设施: 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的设施,不得用于生产含有其他禁用物质之产品,原材料切换时应清洗机台并设定标准的操作标准. c.环境卫生:一些易产生金属粉尘的作业,须远离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区域并作 好防护工作. 5.l.3 供货商标示和区分 a.供货商对本公司产品均应加以标示区分(环境管理物质标示). b.每箱/包产品必须贴绿

9、色 ROHS 环保标签,以标示其为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 准之产品。 5.2 进料管控 5.2.1 符合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之判定:符合环境物质管理标准之判定遵循“镉(Cd)及镉化 合物5ppm,铅(Pb)铅化合物100ppm,汞(Hg)汞化合物5ppm 铬(Cr)铬化合物 1000ppm,PBB5ppm,PBDE5ppm,包装材料中镉+铅+汞+六价铬合计 100ppm”的标准 5.2.2 环保协议:须确认供货商有签署过环保协约 ,否则判退对供货商所 交货之产品的质量一律依公司进料检验规范进行验证,不合格者一律拒收; 5.2.3 AVL 管制:有 GP/ROHS 要求之产品须确认供货商在 GP 之 A

10、VL 上才予以进料检验;5.2.4 供货商产品标示:供货商之产品均须贴有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绿色 ROHS” 标签至最小包装,且标签上标示须与其每批提供产品内容一致,否则,判定拒收. 5.2.5 当供货商供料变更时,此时供货商需重新提供“物料安全成份表(MSDS)、ICP 检 测报告及等测试报告”及“环境管理物质不使用证明书(批准检定用)”才予以进 料检验. 5.2.6 相关质量与环境记录均需保存(当客户或法律有要求时依其要求期限),以备追查. 5.2.7 检验后状态标示:物料检验后需作状态标示,有关标示依产品量测与监控管制 程序. 5.3 物料出入库管制: 5.3.1 仓库储位规划:仓储

11、应分类型作出标示并隔离(不符合部份) 5.3.2 物料摆放:符合与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物料必须分开摆放并作相应识别标 示 5.3.3 物料进出库管制:遵循 “先进先出”原则管制 a.针对供货商所交之供料,仓管先确认供货商是否符合“AVL”方可收料.制定日期20060501文件编号QP-03修改日期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版本版次A0文件名称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页 次3/6b.产品要求检验时,须通知品保课,交 IQC 执行检验, c.检验合格后,仓管应将交货数量及相关记录保存 以便掌控及追溯 5.3.4 发料管制: a.于发放前,仓管应将所发原材料记录并标示.

12、b.生产领料时,应先确认原材料是否有列管,若有列管应加以标示; 5.4 制程管制:5.4.1 生产地点: 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的工作场所必须被隔离,不能生产另一 种含有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若需使用时依 5.4.3 处理。5.4.2 物料摆放及使用: 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物料摆放场所必须标示并区隔,不得摆放含有不符 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产品之物料. 5.4.3 生产设施: a.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的设施,不得用于生产其他含有不符合 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 b. 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机台中途切换物料或如果用含有不符合环境管理物 质标准的机台生产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

13、的产品,则必须先清洗机台并用符 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物料生产 5 个循环(sets),OK 后方可生产. 5.4.4 在制的同一订单及不同工令/批量的管控: 对于有环保与无环保的设施,生产线按所发工令指示作业。5.4.5 标示与区分: a.产品在制状态应当被清楚的标示出来. b.生产现场的在制品应当遵循”先进先出”(先领先用)原则管制;c.制程中应作区隔并标示.5.4.6 包装: 成品包装时,依公司或客户之相关规定执行标示。5.5 成品入库/出货管制:5.5.1 遵循相关程序文件的要求;5.5.2 每日成品入库时,生产单位须填写各相关纪录.5.5.3 所有之检验记录依规定保存,以备追查.5.5

14、.4 成品检验后需作状态标示.5.5.5 每批成品出货时,若客户有要求时需附相关测试报告资料予客户,以便追踪。5.6 鉴别与追溯性:5.6.1 鉴别: a.必要时在产品外箱上贴绿色 ROHS 标签表示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超过含量 者外箱上加贴红色不合格标签表示含有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符合环境管 理物质标准之产品和含有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不能混淆在一起.b.外箱标示若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则依客户要求标示。制定日期20060501文件编号QP-03修改日期某某有限公司某某有限公司版本版次A0文件名称 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環境管理物質管制作業程序页 次3/65.6.2 追溯:当发生异

15、常需追溯时,依各相关程序予以追溯。5.7 不合格品管制(参考不合格品管制程序)5.7.1 不合格品之处理方式采层别、标示、隔离、纪录、分析、处置、改善。 a.进料检验若超过标准时,于该批产品贴上拒收卷标或区隔,并通知供货商及相关单位,若急料须特采使用时由经理级以上人员核准后方可特采使用,必要时需经 客户同意,方可特采使用(向环境负责人报告) 。 .制程件送测或成品出货时,若有超过规定时,则将该批之原材料、在制品、成品区隔标示,并将该批原材料、在制品、成品重新送客户或指定检测单位测试,若仍 超出规定时区隔标示予以处理,若急料须特采使用时由经理级以上人员核准后方可 特采使用,申请时需经客户同意方得

16、特采使用或出货。 5.8 相关法规与标准5.8.1 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与含有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区分 当产品“镉(Cd)及镉化合物5ppm,铅(Pb)铅化合物100ppm,汞(Hg)汞化合物 5ppm 铬(Cr)铬化合物1000ppm,PBB5ppm,PBDE5ppm 包装材料中镉+铅+汞+ 六价铬合计100ppm”我们称它为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产品;反之,若各种物质 的含量大于或等于以上标准,我们称它为含有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标准之产品。 5.8.2 镉铅之含量是指整各产品的镉铅含量,镉,铅含量则依 SS-00259 相关要求测试方 法进行测试。5.8.3 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要求之标准执行及判定。 5.9 相关纪录应按规定保存管理,依(文件与记录管制程序)处理。 六、参考文件6.1 文件与记录管制程序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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