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工委[201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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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琼教工委琼教工委201210201210 号号琼教工委201210 号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印发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高校党委、厅直属学校党委(党总支):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预) (琼组通2011246 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关于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黄守官;联系电话:65334204;传真:65363484;电子邮箱:。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2012 年 3 月 27 日主题词: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 代表 选举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不予公开海南省教育厅办

2、公室 2012 年 3 月 27 日印发校对:黄守官 打印:封君丹 (共印 3 份)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实施方案省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于 2012 年上半年在海口召开。这次大会,是我省实施“十二五“规划、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全省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根据关于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预) (琼组通2011246 号)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出席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提出如

3、下实施方案。一、推荐单位划分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党组织设置现状,安排本系统 15 所高等院校、省教育厅 10 所直属中职学校和 5 所直属中学各为一个推荐单位,共设代表推荐单位 30 个。二、代表的条件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一般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条件:(1)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

4、立场坚定,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3)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4)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在生产和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5)能够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三、代表名额及其构成我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 400 名。省委分配给我委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10 名, (不含省委提名代表) 。其构成为:各级党

5、员领导干部 7 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3 名;妇女代表不少于 3 人,少数民族代表不少于 1 人,50 岁以下代表不少于 5 人。按照省委关于代表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 22%的规定,我委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拟定为 13 名(不含省委提名代表) 。其构成比例拟作如下安排: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8 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5 名;妇女不少于 4 人,少数民族不少于 2 人,50 岁以下不少于 7 人。(党员领导干部:党员领导干部共有 7 类领导人员。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包括省委教育工委副厅级以上(含副厅级)领导干部和高等院校的领导人员(党委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 ,不包括

6、其他级别和类别学校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教育系统中界定为具备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或担任学校管理职务,同时从事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在党政机关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的领导干部,不列为专业技术人员。 )四、代表的产生程序(一)安排部署省委教育工委提出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召开工委会议讨论通过,并就工作方案与省委组织部进行沟通后,印发代表选举工作方案,各学校党委及时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周密部署,明确一名领导抓好落实。(二)推荐提名实行差额推荐,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经过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由省

7、委教育工委按多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2 名的差额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 15 名。具体过程为:1.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发动全体党员进行推荐,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召开支委会,按代表构成相应比例提出 15 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指导比例为:党员领导干部 8 名,具备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7 名;妇女不少于 3 人,少数民族不少于 1 人,50 岁以下不少于 5 人)报学校党委。设三级党组织的学校,先报分党委或党总支,再由分党委或党总支遴选并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后报学校党委。2.学校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召开党委会,遴选出15 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意见后

8、,按时报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3.省委教育工委根据多数学校党委和党员的意见,从推荐名单中,按多于代表 30%以上的比例,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与省委组织部沟通。4.省委教育工委根据省委提出的代表构成比例要求,召开工委会议,提出 15 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再返回各学校党委进一步征求意见,最后确定考察对象名单。(三)组织考察按照代表条件,组成考察组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1.制定考察方案。省委教育工委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和方法,考察时间和纪律要求等,并从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2.实行考察预告。考察预告内容

9、包括:考察对象的姓名、职务,考察时间,考察组成员和监督电话等。3.广泛征求意见。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广泛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考察对象是否具备代表条件和政治先进性。4.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组的考察结果,形成考察材料和推荐提名工作情况报告。(四)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工委会议,根据代表条件、代表结构比例要求以及考察、听取意见情况,认真进行比选,按照不低于代表 22%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征求同级纪检机关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的意见。2.省委教育工委就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与省委组织部沟通。主要沟通

10、两方面情况:一是开展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提名工作情况,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发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提名和组织考察等情况;二是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构成比例情况。3.根据征求意见情况,需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进行调整的,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工委会议研究确定。4.省委教育工委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后,通知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所在学校党委。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圈选工作,请学校党委组织初步人选填写省委教育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 ,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到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五)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工委扩大会议,用圈选的办法,等额投票

11、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2.省委教育工委以党内文件的形式,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向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学校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公示时间一般为 5 天。3.省委教育工委起草关于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情况报告,连同预备人选名册、登记表等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4.省委组织部对以上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批复省委教育工委。(六)选举代表1.省委教育工委党代表会议代表构成。主要由三个方面的人员组成:(1)省委教育工委委员;(2)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学校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包括学校党委书记和党员校长;(3)省委教育工委系统学校教职工中的优秀党员代表。前面两个方面的人员不经选举,由

12、省委教育工委确定为党代表会议代表。优秀党员代表由省委教育工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党代表会议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 ,并分配到各学校基层党委(具体名额见附件三) ,由学校党委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学校党委直接推选产生。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学校党委在推荐出席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时,同时选举或推选出席省委教育工委党代表会议的代表,确定名单后填写各学校出席省委教育工委党代表会议代表人选名册 ,连同省委教育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册 ,一起报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2.省委教育工委召开党代表会议,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

13、分酝酿,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按照不低于 22%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然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将代表选举结果报省委组织部。(七)审批代表选举结果省委组织部初步审查省委教育工委产生的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审查情况报省委,省委批复省委教育工委选举结果。五、加强组织领导(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学校党委要把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推荐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一名学校领导同志负责代表推荐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代表推荐和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二)认真落实代表结构比例要求。要把这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

14、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实现省委提出的结构要求。各学校党委要把近年来获得过全国或省部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常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和道德模范等称号,在全国或海南省区市、教育系统有一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教师党员纳入重点推荐范围,向党支部和党员讲明省委关于代表的结构比例要求,引导他们把视野扩大到省委教育工委系统 30 所学校的范围内,把先进事迹突出,受到组织表彰,在党员群众中拥有较高威望的领导干部和教师作为重点推荐对象,不应局限于本校教职工。(三)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把发扬党内民主贯穿于代表推荐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动

15、员所有党支部和党员参与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工作,确保全体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参加。各学校在推荐提名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尊重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充分酝酿,认真讨论,集体决定,多数党支部和党员不同意,没有经过下一级党组织推荐提名的,不能作为推荐人选上报。(四)严肃纪律,确保风清气正。要加强全程监督,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特别是要针对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中易发不正之风的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坚决防止拉票贿选、个人说了算等问题发生,严肃选举纪律,确保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五)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推荐选举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是广大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参与

16、党内民主生活的一件政治大事。各学校党委要向广大党员宣传推荐提名和选举产生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重大意义;宣传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代表构成及产生程序;宣传在代表推荐提名和选举工作中,学习贯彻党章、履行党章,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的情况;突出把选树创先争优先进典型与代表推荐选举工作结合起来,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向先进学习,立足本职创先争优,以优异成绩迎接省第六次党代表大会的召开。附件一:省委教育工委系统推选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工作流程附件二:省委教育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册 附件三:各学校出席省委教育工委党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附件四:各学校出席省委教育工委党代表会议代表人选名册附件五:省委教育工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附件六:省委教育工委系统近年来部分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党员名单附件一:省委教育工委系统推选省第六次党代会代表工作流程序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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