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1]

上传人:wm****3 文档编号:43400291 上传时间:2018-06-0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1]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1]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宜春二小宜春二小图书图书室借室借阅阅制度制度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借书证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 5 册;学生每次可借阅 1 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一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 1 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 2 周。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

2、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 20%赔偿。2

3、、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 50%赔偿。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 3 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上午 9:20 分11:00 分,下午 2:10 分3:30 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