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上传人:ldj****22 文档编号:43293670 上传时间:2018-06-05 格式:PDF 页数:50 大小:1.5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5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统计机构、调查单位通用)2015年11月制 定补充、 印制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V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进行了摘编,请您阅读并知悉。 本制度由 负责解释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北京市统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规定 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统计调查对象的基本义务 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

2、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 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 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统计法第六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 督的职权,不受侵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 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 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

3、复。 统计法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统计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法定职责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法定职责 统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 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 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 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专业素质从事统计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统计专业素质 统计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统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

4、务能力。 国家统计局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中承担经常性政府统计调查任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统计从业资 格证书。已取得统计员以上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可免于统计从业资格考试和申请,凭统计专 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直接从事统计工作。 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活动 统计法第十二条规定,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分别制 定或者共同制定。其中,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 审批;由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

5、制定的,报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 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 统计法第十四条规定,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 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制度应当对调查目的、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 象、调查组织方式、调查表式、统计资料的报送和公布等作出规定。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组 织实施。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 标志。对未标明法定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

6、权拒绝填报。 依法管理统计资料依法管理统计资料 统计法第二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统计资料的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 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统计资 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 息,应当予以保密。 统计法第

7、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合法统计调查表的标志合法统计调查表的标志 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表应当标明表号、制定机关、批准或者备案文号、有效期限等 标志。对未标明法定标志或者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调查表,统计调查对象有权拒绝填报。 调查对象应当配合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对象应当配合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统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 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检查,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

8、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统计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单位的负责人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予以通报: (一)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统计数据的; (二)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三)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对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失察的。 统计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统

9、计调查活动中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 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统计调查制度的内容的; (三)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四)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的; (五)未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 统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10、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法公布统计资料的; (二)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或者提供、泄露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 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造成统计资料毁损、灭失的。 统计人员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统计法第四十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 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

11、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 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 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 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

12、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 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迟报 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调查对象依法享有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和提起统计行政诉讼的权利调查对象依法享有申请统计行政复议和提起统计行政诉讼的权利 统计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 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1 目 录 一、总说明

13、2 二、修订内容4 三、报表目录5 四、调查表式 基层定期报表 1.材料费价格明细表(V207 表)6 2.人工费价格明细表(V208 表)7 3.机械费价格明细表(V209 表)8 4.建筑业其他费用投资价格明细表(BJ208-6 表) 9 5.建筑、安装和装修装饰企业施工情况调查表(BJ208-7 表)10 6.非建筑业其他费用投资价格明细表(BJ208-8 表)11 五、附录 (一)指标解释12 (二)工程项目顺序码编码规则18 (三)若干问题处理办法18 (四)统计分类目录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材料费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19 2.建筑安装工程投资中机械费价格指数调查产品目录33 3.

14、工程类别及代码35 (五)调查点和调查样本的选择原则36 (六)固定资产投资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 38 固定资产投资价格统计报表制度 2 一、总 说 明 为了及时、准确地反映全社会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中投资品和取费项目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幅度,消除按现价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指标中的价格变动因素,真实地反映全社会各类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速度、结构和效益,为国家及地方各部门科学制定、检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进行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结合北京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需求,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统计报表制度是统计工作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统计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数据,按时完成统计任务。 (一)统计内容 (一)统计内容 本报表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单位工资) ,各种施工机械使用价格,设备、工器具购置价格,其他费用投资价格以及建筑、安装和装修装饰企业施工情况。 (二)统计对象 (二)统计对象 本报表制度统计对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