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资风险防范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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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务介绍之一业务介绍之一企业劳资风险防范服务介绍企业劳资风险防范服务介绍敬告:本文版权归中山网所有,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必须保留网站名称、网 址、作者等信息,不得随意删改文章任何内容,我社将保留法律追究权 随着关乎广大企业和劳动者切身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即将 施行,将对企业用工短期化、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不合理、薪资结构不合理、未 签订集体合同、违纪员工的解雇不合法等等问题构成巨大冲击;从 2007 年 6 月 29 日到 2008 年 1 月 1 日的半年时间过渡期,如果企业不利用劳动合 同法施行前的过渡期及时纠正、解决这些问题,设置科学合理合法的运作制 度,势必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2、财务成本核算乃至全面运营管理带来致命性 的危害。 作为一家秉承“专业、敬业”态度的法律服务机构,全方位服务是国融律师 的目标,专业服务是国融律师的立足点;在专业服务中,为企业提供劳资专项 服务一直是国融律师事务所的优势服务项目,国融律师指导企业制定劳动合同 范本、制定规章制度(企业招聘、辞退工人事制度、企业管理人事制度等)以 及为企业成立工会提供法律支持、制定企业员工手册等专项法律服务,取 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为此,为紧密联系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帮助企业 客户适应新法的新形势,在以前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专门针对劳动合同法修 正该服务方案,以配合企业的专门需要。 而且,为全面性地服务企业,广东国融律

3、师事务所将联合我们的合作伙伴: 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会计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从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 成本核算控制乃至企业的全面运营管理提供一整套服务,使企业能够积极应对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有效防控劳动管理法律风险。 假若,贵司需要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这样的服务,请联系我们: 法律顾问服务中心,唐国雄主任律师,曾兴风实习律师 公司劳资法务部, 黎小明合伙人律师,刘小燕实习律师 如果贵公司是欧美企业,需要以英文提供法律服务,请与涉外业务部的李 密枝实习律师联系; 如果贵公司是日资企业,需要以日文提供法律服务,请与涉外业务部的梁 小翠律师助理联系。 劳动管理法律风险防控专项服务 专项一:劳动

4、合同的设计、审查、修改、指导签订 服务内容: 1、提供培训答疑; 2、针对不同岗位、职务设计劳动合同; 3、对劳动合同进行法律审查、修改,出具法律意见(提供工作报告一份,包括 劳动合同审查意见、与劳动合同相关的风险防范); 4、对法律边缘问题出具法律意见; 5、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设计、指导签订; 6、设计、指导签订专项培训协议; 7、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续签及变更劳动关系工作方面的咨询和服务;8、企业特殊岗位如司机、业务等外勤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的设计、指 导签订以及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备案。 防控目的: 1、为企业量身定做劳动合同版本,针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职权而 适用不同条款约

5、定,有效约束不同岗位的员工,避免企业劳动合同一样化无法 约束员工的弊端。 2、巧妙设置劳动合同的条款(如工资构成条款),有效化解企业的用工成本, 比如加班费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如何约定工作制?经劳动局批准, 企业如何才可以不用支付某些岗位的劳动者的加班费(或者少支付,从而节约 成本); 3、合法设置企业解除合同的条件,使企业掌握解除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并不支付 经济补偿金; 4、如何通过合同约定才能有效防止劳动者行使随意解除权给用人单位带来的损 失? 5、指导企业依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防止个别劳动者随意解除合同,避免企业无 故支付经济赔偿金. 备注:必要时可联合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提供该专项

6、服务。 律师提示:企业面临“雷区”(以下均指劳动合同法规定条款 )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 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 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 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专项二:企业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服务

7、 服务内容: 1、起草保密协议并指导签订; 2、起草竞业禁止协议并指导签订; 3、起草劳动合同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竞业禁止、兼职、知识产权归属的条 款并指导签订; 4、为商标权 、专利权 、著作权、商业秘密和专有经营权的保护提供法律建议, 并协助制定保密制度和保密协议、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防控目的: 1、保护企业商业秘密,有效约束员工,防止企业商业秘密泄露给企业带来的损 失并设置相应罚则来管控企业的损失,追究员工的赔偿责任; 2、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优化企业管理。3、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有效防止企业员工从事对企业不利的事 务,通过设置合法有效的竞业禁止协议使员工

8、不能在其他企业从事不利于企业 的工作。 4、通过对企业商业秘密的定位,合理将企业相关人员 纳入协议约束范围,最大可能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 备注: 必要时联合商标、专利代理机构开展此项服务; 律师提示:企业面临“雷区”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 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专项三: 起草、协助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服务内容: 1、受企业委托对劳务派遣单位资质、资信等状况进行商务调查; 2、起草、指导签订劳动派遣协议,帮助企业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防控目的: 通过律师商务调查

9、准确了解劳务派遣单位的商业情况,避免企业由于选择不慎 可能承担的连带责任。 律师提示:企业面临“雷区” 第九十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 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 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专项四: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与审查服务 服务内容: 1、制定员工手册;审查、修改员工手册并出具法律意见; 2、企业招聘、辞退工人事制度,特别是解雇流程设计和管理(涉及招聘与入职、 培训、离职等); 3、企业管理人事制度(涉及考勤、加班、培训、竞聘、服务期

10、、职务晋升、企 业奖惩、薪酬福利、业绩效考评等); 4、企业经营人事制度(涉及保密、竞业禁止、采购、生产、销售、信息管理、 技术管理等); 5、企业结构规范人事制度(涉及人员组成、人员安排、人员外聘等); 6、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 执行; 7、企业劳动安全管理、劳动保护等制度的起草、审查、修改。 防控目的: 1、从企业的制度管理方面完善企业管理; 2、遵循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证据使用,规避企业举证不利的风险;3、通过规章制度的完善有效防控企业在招聘、订立、履行、变更、 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的风险; 4、通过全面、细致的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核

11、制度、解雇制度为企业将来行使解 雇权提供法律依据,有效避免企业由于违法劳动合同支付高额赔偿金。 5、通过采购、销售制度等的建立保证员工的廉洁交易、企业货款的回笼维护企 业利益。 律师提示:企业面临“雷区”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 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 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

12、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 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 者告知劳动者。 专项五:集体合同的协商、谈判、签订、备案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为企业设计、草拟集体合同, 2、参与企业与工会或职代会的集体合同协商; 3、协助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4、集体合同的备案; 防控目的:遵循法律程序签订的集体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1、通过集体合同的签订,将关乎全体员工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书面 化。避免企业与员工因个案发生冲突,有利解决纠纷。 2、因企业与员工就劳动报酬等事项发生纠纷时,企业需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当

13、企业与员工发生冲突时,可以优先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规避企业举证不利的 风险; 3、因为集体合同的有效签订,可以更好地避免企业卷入无限期的劳资纠纷中, 可以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 4、由于集体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是最低标准,所以当发生纠纷时如优先适用集 体合同,也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企业成本。 5、当企业无集体合同时,如与员工因没有约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事项发生 纠纷时,企业须负举证责任,但如签订集体合同将对企业举证方面起到较好的 作用,可以有效化解企业面临的前述的风险。 律师提示:企业面临“雷区”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 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

14、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 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 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 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五十一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 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 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 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专项六:指导企业成立工会 服务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宣传工会组织相关的一般法律知识,使广大员工进 一步认识和了解工会,愿意加入工会组织); 2、协助组建工会(包括草拟、审核成立工会组织过程中所必须的法律文书、公 告;应邀出席职工代表大会并见证成立过程的合法性;收集、保全证明工会成 立合法性的必要证据;指导企业制定选举方式等); 3、指导工会继续吸纳员工加入工会组织,指导工会处理劳动关系发生变更员工 的会籍关系; 4、指导企业如何通过工会组织协调劳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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