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

上传人:子 文档编号:43274723 上传时间:2018-06-05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22.9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 (2)(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拆迁补偿标准拆迁补偿标准 文本文档文本文档 (2)(2)庐政办200862 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巢政秘200824 号) ,现将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此前县有关补偿标准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附件:1.关于对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巢政秘200824 号)2.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二 OO 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 2 庐江县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价

2、格 元/ 类别 价格 房屋结构装修情况 备 注 结构 等级 庐城规划区 一类镇规划区和工矿区 框架 720 690 全部或承重部分(柱、梁、板)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大板,与框架轻板结构等房屋,内、外墙面普通粉刷。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I 类 650 620 钢筋混凝土构造梁、柱,主要是砖墙承重,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普通粉刷,普通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 II 类 600 570 部分钢筋混凝土,主要是砖墙或空斗墙承重结构,外墙面水泥砂浆,内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I 类 550 530 240 砖

3、墙或毛石墙承重,大瓦屋面,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木 II 类 500 480 240 实心墙或空斗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墙普通粉刷,木制门窗,水泥地面。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注:本标准中一类镇为:冶父山、罗河、龙桥、矾山镇,其他地区的补偿标准参照一类镇标准执行,具体由庐江县政府确定。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 年以内 6-10 年 11-15 年 16-20 年 21-30 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补偿金额=补

4、偿价格成新系数建筑面积 4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3 元/平方米,自行搬迁的按 2 次支付,拆迁人负责搬迁的不支付; (2)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 2.5 元/平方米,一次性支付 12 个月。5树木补助标准 名称 类别 单位 数量 金额(元) 备注 树木 10cm 以下 棵 1 5.00 1、非人工培植的野生树木不补助;2、树干直径应从树木 1 米处计算; 3、竹林按 2500 元/亩计算; 4、除林地外,其他土地上 10cm 以下的树木行间距小于 1 米的,按1000 元/亩补偿,不再补偿青苗费。 树木 11-20cm 棵 1 10.

5、00 树木 21-30cm 棵 1 20.00 树木 31-40cm 棵 1 30.00 树木 41cm 以上 棵 1 40.00 果树 不足 3 年 棵 1 20.00 果树 3 年以上 棵 1 50.00 6附着物补偿标准 项 目 补 偿 标 准 备 注 水池 普通水池 30 元/个 陶瓷不锈钢水池 40 元/个 雨蓬 20 元/平方米 锅灶 单口 150 元/个 双口 200 元/个 面盆 50 元/个 围墙 砖砌 40 元/平方米 石砌 30 元/平方米 门楼 砖混 400 元/座 砖木 150 元/座 土瓦 100 元/座 水井 砖砌 1500 元/口 超过 10 米部分,每深 1

6、米 增加 100 元 压水井、沼气池 300 元/口 空调 柜式 150 元 移机费 分体式 120 元 窗式 80 元 热水器 光电太阳能 160 元 移机费 其他 60 元 电 话 120 元 迁移费 有线电视 80 元 迁移费 水箱拆装费 100 元 座便器 60 元/套 浴缸 150 元/套 整体厨房(拆装费) 300 元/套 整体浴室(拆装费) 100 元/套 抽油烟机 50 元/套 迁移费 室外砼地坪 20 元/平方米 砖粪窑池 30 元/平方米 迁坟 350 元/冢 附属房(含阁楼、披厦) 砖混 300 元/平方米 砖木 200 元/平方米 简易 60 元/平方米 电杆 水泥 1

7、00 元/根 迁移费 木 50 元/根 迁移费 关于公布 2008 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信息更新: 2008 年 11 月 21 日 来源:县政府办 【打印】庐政办200861 号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巢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巢政秘200823 号) ,现将 2008 年度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请予遵照执行。附件:1 关于对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基准价格和房屋拆迁补

8、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 (巢政秘200823 号)2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3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及附属物补偿标准二 OO 八年五月七日附件 2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1、基准价格表 类 别 价 格 结 构、装 修 情 况 备 注 结构 等 级 建筑面积 (元/) 框架 结构 1380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板、基础、现浇整体装配,一次性施工,标准门窗、粉刷、装饰精细、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砖 混 结 构 1 1230 砖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现浇或预制梁、柱、板、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厨、卫

9、设施齐全。 四层以上 (含四层) 2 114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现浇或预制梁、板、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标准门窗,内外粉刷,水、电、卫、厨设施齐全。 三层以下 (含三层) 3 103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平屋面或大瓦屋面,水泥地面,钢、木门窗,水电齐全。 二层以下 (含二层) 砖 木 结 构 1 1030 240 实心墙,砖墙承重,钢、木屋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硬木楼面,水泥地面,木或混凝土楼梯,标准门窗,平水天花,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2 980 240 以上实心墙或空斗墙,砖墙承重,木屋架或木构架,木或水泥桁条,大瓦屋面,内外粉刷,水泥地面,普通木

10、门窗,平水天花,水、电齐全。 2、成新系数 建筑年代 5 年以内 6-10 年 11-15 年 16-20 年 21-30 年 31年以上 成新系数 1 0.95 0.9 0.85 0.8 0.7 3、区位划分系数 类别 区 位 增减系数 一类 南至潜川路,东至牌楼路,北至军二路,西至越城路所划区域。 +0.25 二类 潜川路以南,南门河以北;牌楼路以东,东门河以西;军二路以北,塔山路以南;越城路以西,沿城西河城中路至移湖路以东。 +0.15 三类 一、二类以外,外环路以内。 0 四类 一、二、三类以外的庐江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0.08 4、非住宅房屋使用功能系数 类 别 使 用 性 能

11、增减系数 经营用房 单位或个人经营日用百货、五金、化工、家电、日杂、土产、糖业、烟酒、服装、鞋帽、布料、文化用品、建材、医药保健、餐饮、娱乐、服务等房屋。 +0.8 办公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办公、会议等房屋(含文、教、卫公益用房) 。 +0.1 生产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生产、加工等房屋。 +0.01 仓储用房 单位或个人用于储存货物的房屋,含公厕等公益配套房屋。 -0.01 说明:非住宅房屋结构分类、区位增减系数、成新标准,等同于住宅房屋。 5、营业用房楼层系数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增减系数 +0.8 0.0 -0.31 -0.37 -0.43 -0.53 6、沿街两侧底

12、层营业用房道路系数 类 别 范 围 增减系数 1 文 明 路:军二路至城中路段。 文 昌 路:街心公园至越城路段。 军 二 路:五叉路至黄山路段。 +0.74 2 文 明 路:城中路至潜川路段。 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牌 楼 路:潜川路至街心公园段。 城 中 路:东门小桥至恺悌街段。 恺 悌 街:文昌路至城中路段。 +0.37 3 潜 川 路:牌楼路至文明路段。 塔山中路:文明路至黄山路段。 黄 山 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文 昌 路:越城路至黄山路段。 城 中 路:东门小桥至东门大桥。 恺悌街至西门吊桥。 军二东路:大园盘至东门大桥段。 庐 巢 路:军二路至交警大队段。 军二西路:黄山路至移湖

13、路段。 越 城 路:文昌路至塔山路段。 交 通 路:军二路至塔山路段。 +0.02 4 文明北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黄 山 路:塔山路至外环路 文昌路以南。 文 昌 路:黄山路以西。 军 二 路:东门大桥至外环路。 塔 山 路:黄山路至移湖路。 住宅房一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23 5 住宅房二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30 6 住宅房三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46 7 住宅房四类区位范围其它街道。 -0.54 注:仅用于临街底层营业门面房,如同一街道两侧分属两类区域划分,按较高区位系数计算。 7、住宅及办公仓储用房楼层增减系数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一 +0.02 +

14、0.01 -0.03 -0.04 -0.04 -0.04 二 +0.01 +0.02 +0.03 +0.03 +0.03 三 -0.03 +0.10 +0.10 +0.10 四 -0.05 +0.07 +0.08 五 -0.07 0.00 六 -0.08 8、住宅房屋朝向增减系数 朝 向 朝 南 朝 东 朝 西 朝 北 增 减 率 +0.01 0 -0.01 -0.02 9、各类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 (1)住宅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楼层系数)(1+朝向系数)建筑面积 (2)经营用房: 底层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

15、(1+道路系数)建筑面积 二层以上营业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3)生产、办公、仓储用房: 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成新系数(1+区位系数)(1+功能系数)(1+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附件 3 庐江县城市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费 及附属物补偿标准 1、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标准 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3 元/平方米支付; 营业房和非住宅房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5 元/平方米支付; 临时安置补助费 按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每月 3 元/平方米支付。 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 营业房实行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生活补助费根据不同区位,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一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