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253419 上传时间:2018-06-05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483.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调整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1 海卫局 20118 号签发人:李坚关于调整区属医疗机构设置的请示区政府:根据印发广州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 年)等文件的通知(穗府办 201090 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通知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包括体制、药品配送、人事、分配、财政补偿机制制度改革,是当前医改工作重要环节和难点,将打破目前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彻底破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药补医”体制,对现有区属医疗机构今后发展方向产生深刻影响。为理顺工作思路, 稳步推进基层医改工作, 确保医改任务如期完成,前期我局对区属医疗机构现状及今后发展定位进行了广泛调研,在充分听

2、取、征求区属各医疗机构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医改任务、目标和我区实际,重新调整区属医疗机构的发展定位和设置布局, 现呈区政府审批后实施。 2 一、区属医疗机构基本情况(一)区属医疗机构人员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我区现有区属医疗机构11间,共有在职 1072人,退休 1220人,其中:1、区属医院 7 间:属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包括区一、区二、妇幼、中医院、新 滘、红会、石溪, 配置人员编制共1378名,现有在职人员 1072名,离退休人员1103名;2、区属卫生院 3 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 包括联合、 新港、口腔,尚未核定机构人员编制,现有在职人员105 名,离退休人员 207 名

3、;3、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独立机构,人员编制65名,目前没有人员入编。(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间,其中区属医院、 卫生院承办 14间中心已由区编委核定机构、 人员编制,但机构尚未独立,社会力量承办4 间;社区卫生服务站27间,其中区属医院承办18间,社会力量承办9 间。(三)业务概况近年来,我局先后开展了医疗卫生资源的规划调整和重新配置,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人事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等,并取得实效,全区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2010年,区属医疗机构共有病床628张,万元以上医疗设备651台,完成门诊诊疗204 万人次,出院病人17323人

4、次,业务收入 34801万元。目前,我区除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口腔医院外,其他基 3 层医院及 14 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 间社区卫生服务站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以及我省增补品种目录内的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二、调整区属医疗机构设置的主要原因(一)新医改“公益性”的改革导向,彻底转变政府卫生职能长期以来,由于政府财政补偿不到位,医疗卫生机构是“以药养医、 鼓励创收、 收入归己、 自行支配”,公益性作用大幅度下降,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重。医改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改革基本原则,明确政府对于公共医疗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全面实施基层

5、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抓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一条主线,突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三项重点,把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人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政府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从理念到体制的重大变革。(二)区属医疗机构设置情况不适应基层医改工作要求目前,除赤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独立外,我区政府举办的 13 间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依附区属医院、卫生院管理、运行,没有核定独立的机构、人员编制。区属各医疗机构作为基层医疗机构,一方面既是“医院” ,因医疗体制、 财政补偿等机制不完善,仍需通过业务收入中获得的利润用于扩建业务用房、购买医疗设备、弥补在职和

6、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购买人员的各种社会保险等;另一方面又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无偿或低偿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因此,各医疗机构在发展定位上顾此失 4 彼,也影响了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与效率。当前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 需统筹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人事、分配、药品采购配送、保障制度等五项重点改革,构建一个充满活力的新机制。必须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服务模式,使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回归公益性,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三)有利于优化、整合区属医疗资源目前,区属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矛盾较突出,大部分区属医疗机构集中在我区中西部地区,而

7、东晓南路以东地区区属医疗资源相对不足,发展相对缓慢,特别中医、妇幼、老年护理、康复等专科医疗资源数量与居民需求存在明显差距;同时区属各医疗机构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一是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受业务用房限制,其建设规模、人才队伍、技术水平、服务能力等方面与二级医院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二是区第二人民医院、区新滘人民医院、区石溪中医医院现有的规模、人员等医疗资源等已高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若仅定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医疗资源“过剩”情况;三是中医资源分散,原拟重点发展的石溪中医院因产权归属问题和市政道路规划等问题,其原址建设项目受到搁置;四是因体制等历史原因,区联合、新港、口腔等医疗机

8、构属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医疗单位,一直没有核定机构人员编制,财政渠道属自收自支,形成其与其他医疗机构在财政补助、人事、工资、医疗待遇等管理方面的不平衡,积累了很多历史矛盾,是多年来各级政府要求理顺但又难于理顺的历史遗留问题,要求改制的呼声从未间断。 5 调整区属各医疗机构设置,一是有利于明确各医疗机构功能和发展方向,推进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特征,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消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逐利倾向,把工作的重心转到为居民提供健康服务上来,更好地体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二是有利于统筹全区属医疗资源,在社区中心实现“四独立”后,整合、优化区第二人民医院、区新滘人民医院、 区

9、石溪中医医院、 区中医医院等 “医院”的人力、设备、技术等专科医疗资源,将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和区二级中医医院做大做强,使发展成为二级规模的医院,并为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创造条件,夯实基础;三是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明确其“公益性”,核定其功能定位和人事、 财政渠道等,进一步理顺三间集体所有制卫生院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利于化解因体制不同造成的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发展。三、调整区属医疗机构设置和发展定位的建议根据近期国家、省、市医改工作会议部署,均明确要求9 月30 日全面完成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下达、核编后的机构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

10、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补偿机制的建立及收支两条线管理等) , 而科学设置区属医疗机构布局是推进基层综合改革的前提和基础。经充分调研、研究,建议调整我区属医疗机构设置布局和发展定位如下:(一)调整区属医疗机构设置原则按区十二五规划及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保留和重点建设3 间二级医院和区口腔医院,其他区属医疗机构转型为社区卫生 6 服务中心,逐步形成由二级医院重点承担危重病和疑难重症救治等,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两级医疗服务体系。(二)明确区属各医疗机构发展定位(详见附件2)1、公立医院:重点建设3 间区属二级医院,其中1 间综合二级医院, 1 间妇幼保健专科医院, 1

11、 间中医医院; 保留区口腔医院。公立医院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待完成基层医疗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再作进一步调研、论证后报区编委审批。(1)区第一人民医院:业务用房15536 ,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资产为 2464万元,编制病床 148 张,医疗技术力量较强, 近年以内科、 外科、神经内科、 血透等专科为龙头, 发展势头较好,2010 年医疗业务收入7023 万元。拟发展成为二级综合性医院,编制病床 200张以上,并成为区属医疗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和区应急医疗保障中心;(2)区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5391 ,万元以上医疗设备资产为 2724万元,编制病床 103 张,医疗技术力量较强, 近年以产科、妇科、儿

12、科等为龙头,发展势头较好,2010 年医疗业务收入 8314万元。拟定位为妇幼保健专科医院, 并成为全区妇幼保健指导中心,同时,拟通过整合区属医疗机构的妇科、产科和儿科等医疗资源,争取在东部地区选址建设1 间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解决其因业务用房瓶颈制约发展问题,最终发展为二级或三级妇幼保健专科医院。(3)规划建设1 间二级中医医院:地址尚未确定,拟完成我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后,整合区内中医医疗资源(重点是 7 区中医医院、区石溪中医医院),使其形成合力,重组或改建1间区属中医医院,使其发展成为二级中医医院。在选址上有两种倾向意见,一是在现区石溪中医医院处建设,建筑面积5000 ,但其产权归

13、属石溪村, 属侨捐项目, 同时医院东侧约2000已纳入市政道路规划;二是在现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上建设,建筑面积仅 6804 ,拟扩建使其达到二级中医医院业务用房标准,以上两种意见,以在现区第二人民医院处建设的可能性大,需在完成基层综合配套改革后,再进一步调研、分析、论证;(4)区口腔医院:现有牙床25张,业务用房 312 ,口腔专科技术力量强,近年发展良好,2010 年医疗业务收入1425 万元;该院因海珠桥南广场改造面临拆迁问题,已规划迁至工业大道光大花园公建配套卫生用房。拟发展成为区口腔专科医院,并成为全区牙病防治中心。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中心地址情况详见附件3)根据关于成立海珠区社区

14、卫生服务机构等问题的批复(海机编批 201115 号) ,政府举办的 14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实行独立法人、 独立场所、 独立核算、 独立管理。其中:(1)素社街、江南中街、凤阳街、昌岗街、南洲街、海幢街等 6 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从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新滘人民医院、石溪中医医院剥离成立;(2)沙园街、滨江街、瑞宝街、南华西街、新港街、龙凤街、江海街等7 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由区第二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石溪中医医院、区联合医院、区新港卫生院、区红十 8 字会医院、区新 滘人民医院转型成立;其中沙园街、滨江街、瑞宝街、龙凤街、江海街保留原有病床

15、编制,主要职责是护理康复和临终关怀等。(3)赤岗街按核定编制独立设置。(4)14 间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独立后,按市人社局 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等市医改配套政策,由区统一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人员分流等人事制度改革工作。(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成立后,同步撤销原卫生院或医院。妥否,请批示。附件: 1.区属医疗机构人员业务情况表;2.调整前后区属医疗机构设置图;3.海珠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情况表。二一一年八月五日(联系人:陈翔;联系电话:84432495 ) 9 附件 1 区属医疗机构人员、业务情况表单位所有制经费渠道建筑面积()病

16、床编制人员编制在职离退休承办社区中心2011年门诊人次( 万) 2010年出院人数平均住院日2011年业务收入( 万元) 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备注 合计全民集体合计全民集体台总值(万元) 区一医院全民差额15536 148 262 201 196 5 217 152 65 素社22.4 4914 11 7023 208 2464 区二医院全民差额6804 103 238 155 145 10 158 91 67 沙园、昌岗27.5 2478 19 4001 78 549 区妇幼全民差额5391 100 234 185 172 13 156 110 46 江南中、凤阳49.2 5981 6 8314 158 2724 区中医院全民差额2115 45 119 78 73 5 110 65 45 滨江16.8 620 23 2008 48 290 区新滘医院全民差额6500 55 155 118 111 7 103 51 52 江海、南洲26.5 1238 10 3922 44 398 区石溪中医院集体差额563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