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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局:建筑规划许可证建设局:施工许可证消防局:消防审批招标办:招标公正造价处:工程价格公正,合同备案环保局:环评质检站:监督手续(交费) ,建筑节能办公室安件站:安全监督(交费)电业局:施工用电及后期正式电申请自来水公司:施工水及后期供水申请排水办:管网介入有线电视:电信:如果有锅炉设备,还要去压力容器检测部门建设工程规划报建程序一、 建设单位凭计划批文到镇环保办、国土分局、规划办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 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后,由国土部门出具地形图后,到镇规划办、市规划局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审定,领取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并到国土部门办理用地征用手续。三、 办理征用土地后,由规划部
2、门出具设计要点到设计部门进行设计,出具建筑总平面初步设计图纸,由镇规划办对建筑总平面,彩色透视图进行初步规划审核后由市规划局对总平面图审定。四、 总平面图通过后,建设单位携带四套建设报建图纸到镇规划办填写建筑工程规划报建表 ,规划办加具意见后,建设单位凭此表及总平面图(一式四份) 、建筑报建图(一式四份)到市消防大队办理消防报审手续,并加具意见盖章。五、 经以上部门审批后,携带上述资料到市规划局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政道路、管线规划报建程序1、 建设单位、设计部门会同规划办人员进行实地勘测选址。2、 建设单位带齐设计图纸,填写建设工程规划报建表 ,经规划办初审加具意见后
3、,到市规划局办理报建手续,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涉及到官抱路(包括商业大道、工业大道)桂丹路、樵丹路还需到市交通局路政科办理有关手续。为给那些欲进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司对房地产开发过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现将房地产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简要说明如下。一个完整的房地产项目从开始到竣工,大致可以分以下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准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项目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详细的规划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部分 行政审批部分 根据我国当前法律、法规、规章,房地产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程
4、序一般共分六个阶段:1)选址定点;2)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规划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阶段。此阶段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项目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项目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规划部门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规划总图审查及确定规划设计条件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5、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规划部门对规划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规划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规划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规划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
6、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根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委托通知单。 9、建委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四、规划报建图审查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公安消防支队进行消防设计审查。 2、人防办进行人防设施审查。 3、建委、市政部门、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按职责划分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4、规划部门对变更部分的规划设计补充核准规划设计条件,在建设单位缴纳有关规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五、施工报建阶段,此阶段办理
7、以下一般事项:1、建设单位办理施工报建登记。 2、建设方对工程进行发包,确定施工队伍。招标类工程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非招标类工程直接发包。 3、建委组织职能部门对工程开工条件进行审查,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六、商品房预售许可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1、以下证明材料:(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
8、工交付日期。 2、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3、工程施工合同;4、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竣工交付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并应当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 七、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阶段。此阶段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机构)对建设单位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备案审查。 2、财政部门对建设项目应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进行核实验收。 3、规划部门、市政部门、水利局、环保局、文化局、卫生局、公安消防支队、园林局以及其他需要参加验收的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验收。规划部门根
9、据上述部门和本部门验收情况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建委综合各部门验收、审查意见,对符合审核标准和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不符合标准或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并要求限期整改。 第三部分 房地产项目权属初始登记阶段 1、由房管局核准新建商品房所有权初始(大产权证)登记。 2、开发商应提交材料:(1)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3)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资料 (8)房屋测绘成果;(9)根据有关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几个阶段,需增加或减少的相关事项及时限,各地
10、根据实际情况,会有不同的差异。各个程序的办理时间,绝大部分都少于 15 天,一般在 7 天内。所需要的费用,由于相当部分属于地方收费,所以就不再明细列表,更何况相对于房地产开发所获得的利润,行政审批费用可以忽略不计商业地产前期报批报建流程手续如下:1) 办理 (即選址) - 规划局2) 項目名稱报批 - 发改局3) 办理 - 规划局4) 办理用地批文 - 国土局4) 办理报批 - 规划局5) 办理报批 - 规划局6) 办理 - 规划局7) 办理 - 规划局8) 办理 - 建设局1、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单位法人营
11、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审核抗震设防要求: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二份(部分要);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核准确认书六份; (5)工程选址位置图一份; (6)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一份。 建筑面积超 100000 平方米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10 万元 2、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国土资源局) (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 603 房间); (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
12、。 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3)新测 1:500 现状地形图 2 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 50 米范围,大型管线 工程可用 1:1000 或 1:2000 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 道办事处公章); (4)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5)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
13、的项目不需提交); (3)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证明; (4)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 2 套,未 经规划选地址的项目,提交 1:500 现状地形图 2 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 50 米 范围,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办事处公章); (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办理基建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用地预审报告; (3)选址意见书; (4)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5)海域使用意见(涉及使用海域的建设项目);
14、(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附开发资质证书;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涉及加油站、游艇码头等特殊行业的建 设项目,需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建设证明)。 核准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项目申请报告(应由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注册资金的 2.8收费); (3)用地预审报告; (4)选址意见书; (5)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散装水泥扶持金缴费证明,耕地占用税交纳证 明单。(耕地占用税-区财政局,9000 元/亩;水土保持费-区水利局,
15、1.5 元/ 平方米,可仅交市水利局部分 15%;散装水泥扶持金-区经贸局,2 元/平方米, 可免 85%)。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2 套(四图一书: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管线 综合设计、环境设计、说明书,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 章); (5)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
16、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或下达的当年前期工作计划; (4)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新测 1:500 现状地形图 2 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 50 米范围,大型管线 工程可用 1:1000 或 1:2000 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 道办事处公章); (6)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交纳技术咨询费:2.4 元/平方米(青岛市规划局城阳分局) 8、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区国土资源局) (1)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资料上报省需 5 份、国务院需 7 份) 新测 1:500 现状地形图; 详查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纸; 集体土地所有证。 (2)建设用地供地(资料需 4 份); 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用地规划许可证; 新测 1:500 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交纳费用:管理费:1200 元/亩;登记费:70 元/亩;有偿使用费: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