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

上传人:繁星 文档编号:43041160 上传时间:2018-06-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区2017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考核实施(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XX 区区 2017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年度耕地保护目标管理 考核实施细则考核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机制,明确细化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标准,确保 2017 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顺利进行,根据 2017 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内容1. 组织领导。领导重视,组织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领导联系项目到位,工作落实,资金有保障,项目进展明显。2. 工作部署。认真部署 2017 年度耕地保护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措施到位、制度上墙。3. 工作成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和查处(处置

2、)率,遏制和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农村土地整治、土地开发垦造耕地、标准农田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任务,确保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积极盘活存量,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认真做好涉土信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升工作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扩权强所各项职能。二、考核对象XXXX 管委会,XX 镇、XX 镇、XX 镇人民政府,XX 街道、XX 街道办事处。三、考核标准及依据(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供相关资料) (10 分)1. 领导重视,组织有保障。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得3 分;2. 年初有计划,召开工作部署大会,得 1 分;3. 年中有检查,

3、抓落实,订制度,得 1 分;4.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制度上墙,得 1 分;5. 完成村级土地民主管理工作达到总村数的 40%,得 2 分,不完成不得分。6. 完成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的村达到总村数的 33%,得 2 分,不完成不得分。7. 开展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创新工作,每项加 1 分(以文件、相关材料为准)最高不超过 3 分。8.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突出,违法占用土地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的单位给与加分,以 12 月 31 日前整改到位的无违村个数为单位,每个加 0.5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9. 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资金发放到户的,加 2 分;未全部发放的,加 1 分;不发放到户的不得分

4、。(二)土地执法监管工作(15 分)1. 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落实,装备落实,工作落实,得 2 分;2. 违法用地发现率达 100%,报告率 100%,制止(处置)率达 95以上,得 3 分;每下降 5扣 1 分,扣完为止。3. 当年违法用地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中耕地面积的 5以内,得 3 分;5%-8%,按上升比例相应减扣得分。超过 8%不得分。4. 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案件立案查处率100%(包括综合执法部门立案查处) ,得 3 分,每下降 5扣 1分,扣完为止。5. 涉土“三访量”比上年下降 5%,信访积案 100化解,得 2 分;反之不

5、得分。6. 按时完成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村干部和村集体违法用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的,得 2 分;未完成,不得分。(三)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15 分)1. 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土地下降目标任务,得 3 分;实际完成低于年度目标任务 80%的,不得分;高于年度目标任务 80%的,按实际完成比率相应得分;2. 2006 年以来现状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 100%,得 2 分;未达到的不得分;3. 完成年度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目标任务,得 2.5 分;实际完成低于年度目标任务 90%,不得分;高于年度目标任务 90的,按实际完成比率相应得分;4. 完成年度低效用地再开发目标任务,得 2.5 分;实际完成低

6、于年度目标任务 90%,不得分;高于年度目标任务 90的,按实际完成比率相应得分;5.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高。新供工业用地合同约定平均投资强度不低于 300 万亩,平均容积率不低于 1.0,得 2 分;未达到的不得分;6.前三年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约定应开工的项目按期开工率达到 90以上,得 1 分;未达到的不得分。列入专项行动的项目开工率(或开工面积)达到 90%以上、竣工率(或竣工面积)达到 70%以上,得 2 分;未达到的不得分。(四)地籍管理工作(15 分)1. 当年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率达到 95%以上,得 3 分。每减少 5%扣 1 分(应登记数按当年度审批数加已办理户主变更

7、、分户、继承、注销登记数计) ;2. 已建成的现代新市镇和城乡一体新社区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率达 90%以上,得 6 分。其中已批准立项的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建新区已建成农户发证率达 85%,得 3 分,发证率不足 85%的,每下降 1%扣 0.5 分;已批准供地的已建成农户发证率达 100%,得 3 分,每下降 1%扣 0.5 分(应登记数按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批准立项、已批准供地农户数计) ;3. 规范土地登记,受理土地登记申请的文件资料齐全,手续完备,得 1 分;土地登记程序、内容、方法符合规定要求,权属审核准确无误,土地登记资料齐全,得 1 分,在检查中发现登记问题的,每发现一起扣 1 分

8、,扣完为止;使用的土地登记卡、表、证符合国家和省规定,各栏目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得 1 分;核发土地证书手续齐全,得 1 分;因土地登记错登、漏登引起的败诉案件,扣 1 分;4. 提高土地登记办事效率,按时办理相关登记工作,得 2分;土地登记办理时间超过公开承诺时限的,每发现一件扣 1分,扣完为止。(五)农村土地整治工作(20 分)1. 完成农村土地整治复垦立项任务,得 10 分;8 月底前完成加 2 分;每超出年度目标任务 10%,加 1 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实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得 0.8 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2. 2016 年度土地整治项目全部竣工验收的,得 5

9、 分;6 月底前完成加 3 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实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得 0.4 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3. 农村土地整治复垦新增耕地水田比例 70%以上的,得 5分;70%基础上每增加 1%,加 0.1 分。不到 70%的,每减少 1%,减 0.1 分,扣完为止。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六)土地开发垦造耕地工作(10 分)1. 完成土地开发垦造耕地任务,得 8 分;6 月底前完成加2 分,9 月底前完成验收加 1 分;每超出年度目标任务 10%,加1 分。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每实际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0%,得 0.6 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2. 开发项目后续管护到位,落

10、实地力提升工作的(以农经局批文为准) ,得 2 分;落实不充分的,得 1 分;未落实到位的,不得分。(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农田建设及表土剥离工作(6 分)1. 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得 3 分;实际完成低于年度目标任务 80%,不得分;高于年度目标任务 80%,按实际完成比率相应得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2. 完成表土剥离项目的,得 3 分;实际完成低于年度目标任务 80%,不得分;高于年度目标任务 80%,按实际完成比率相应得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3. 开展标准农田建设,每完成 200 亩,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3 分。(八)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作(2 分)完成标准农田质

11、量提升任务的得 2 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九)旱地改水田和耕地质量提升工作(7 分)开展旱地改水田工作,2016 年项目通过市级验收,得 2 分,7 月底前完成加 2 分;完成立项任务,得 2 分,8 月底前完成加2 分,当年完成验收的加 2 分;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工作,并当年验收的得 3 分,7 月底前完成加 2 分;没有任务的参照最低分。四、考核组织与程序(一)考核组织。区保护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区国土分局牵头负责。(二)考核程序。1. 主体自评。根据本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形成总结材料,于 2018 年 1 月中旬报区国土分局。2. 组织考核。由区土地整理和标准农

12、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各主体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分数,提出考核等次,报区政府研究确定。3. 通报考核结果。区政府向各主体通报考核结果,并上报市政府。五、考核结果本年度考核通过核查上报数据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主体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评定。综合得分 60 分以上为合格,80 分以上为良好,综合得分前 2 名为优秀单位,其余为合格单位。区政府给予耕地保护考核优胜单位各奖励 5 万元、合格单位各奖励 2 万元;同时,对 XXXX、XX 镇、XX 镇、XX 镇、XX 街道、XX 街道土地卫片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完成区定目标任务的主体,各奖励 5 万元(其中 XX 街道奖励 2 万元) 。上述奖励资金可用于对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出色的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