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批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批规范(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批规范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审批规范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权限: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权限:总投资额 1 亿美元以下,除以下经营内容之外的房地产开发公司。1. 土地成片开发;2. 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3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4. 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二、办理程序:二、办理程序:1、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为项目公司,投资人申请人必须先参加柳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标成功后,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竞标保证金汇入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外汇
2、保证金账户) ;2、到市发改委办理拟开发项目核准手续,市发改委出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批复;3、向市商务局提交办理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相关资料,材料合格,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核准批复;4、到市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赋码手续;5、到市商务局办理一年期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6、到市工商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手续;7、到市外管局办理资本金帐户开户手续、到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等单位办理相关登记手续。8、市商务局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将企业全套资料报国家商务部备案,备案通过后,市外汇管理局解封企业资本金账户,并将投资人竞标保证金转入企业资本金账户,投资人可追加缴纳资本金差额,开始外
3、资房地产公司运作。9、投资人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申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凭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市商务局换发正式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市商务局办理中外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准需提交的文件资料三、市商务局办理中外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公司核准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设立合营企业申请报告(所有投资人签名、盖章的原件两份) 。22、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各两份) 。3、项目申请报告及市发改委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营企业的合同和章程及附件(所有投资人签名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
4、份)。5、合营各方主体资格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投资,提交身份证明) (复印件两份);外国投资者的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对其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书、以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仅提交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6、合营各方资信证明(合营各方在注册地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投资者出具存款证明)(复印件两份)。7、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合营企业董事会名单(含各董事签名)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各位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两份) 。8、市工商局出具的合营企业名称预核准
5、表(复印件两份) 。9、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两份) 。10、商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需投资者补充的其他文件。四、市商务局办理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交的文件资料:四、市商务局办理外商独资房地产开发公司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设立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报告(投资人签名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固定格式) (投资人签名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各两份) 。4、项目申请报告及市发改委的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批复文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外资企业章程(
6、投资人签名盖章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注册登记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若为自然人投资,提交身份证明) (复印件两份);外国投资者的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对其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书、以及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仅提交当地公证机关的公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7、外国投资者资信证明(其在注册地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自然人投资者出具存款证明)(复印件两份)。8、外资企业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委派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外资企业董事会名单(含各董事签名) (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各位董事的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两份) 。9、市工商
7、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表(复印件两份) 。10、公司注册地使用许可证明或租赁协议、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两份) 。11、商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需投资者补充的其他文件。五、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五、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房地产企业股东的股权,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除上述应提交的文件外(除三、第 2 项、四、第 2 项) ,还需提交:1、被并购境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
8、股东股权的协议(涉及国有资产的,须提交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文件作为附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被并购境内公司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4、被并购境内公司所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5、被并购境内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6、被并购境内公司职工安置计划(原件、复印件各一份);7、被并购境内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8、并购当事人对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进行说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9、并购方履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保证函(原件、复印件各一
9、份);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提交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变更备案证明(复印件两份);10、税务机关出具的被并购境内公司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两份);11、商务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需投资者补充的其他文件。股权购买协议应适用中国法律,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的状况,包括名称(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等;42、购买股权或认购增资的份额和价款; 3、协议的履行期限、履行方式;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6、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股权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 3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支付全部购买金。控股投
10、资者在付清全部购买金之前,不得取得企业决策权,不得将其在企业中的权益、资产以合并报表的方式纳入该投资者的财务报表。股权出让方所在地的外汇管理部门出具外资外汇登记证明是证明外国投资者购买金到位的有效文件。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股权,股权转让双方应在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外国投资者支付股权购买金的期限。协议中未规定有关期限的,审批机关不予批准。此事项的办理请参阅附件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2006 年修订) 。六、附件(电子版):六、附件(电子版):1、申请报告范本;2、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参考范本;3、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章程参考范本;4、外资企业申请表(固定格式) ;5、外商独资企业章程范本;6、董事委派书,董事会成员名单;7、相关法律法规;市商务局联系方式:市商务局联系方式:外商投资管理科外商投资管理科 电话:电话:26308152630815 传真:传真:2630800/26308012630800/2630801电子邮箱: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