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7年农业建设项目储备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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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 XX X 市市 2 20 01 17 7 年年 农农业业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储储备备计计划划根据XX 省农业厅 XX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X 农计发201628 号),今年下半年起,项目储备工作进度提前,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一、目标任务根据提前一年建立项目储备库的原则和 X 政发2016185 号文件“从 2017 年起,凡是没有入库的项目,一般不得安排项目预算”的规定,省农财两厅再次下发通知,农业项目储备入库时间调整为当年 3 月底前和上年 11 底前二次,并逐步转变到上年 11 月底前为主,2017 年项目要求在今年 11 月中旬前完成储备申报。二、储备范围按照省、

2、市在行支农政策范围,结合我市产业特色和农业发展规划,本着“长谋划、宜培育、可储备、能实施”的思路,前期,我局各业务条线已梳理了“现代农业提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畜牧业转型升级”、“现代渔业生产发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机化促进”、“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等 8 类农业建设项目申报指南(储备导向)(见附件 1-8),各实施主体可对照具体内容开展申报,既可考虑单一类型,也可考虑综合因素。请各镇(街道)及时组织力量,明确专门人员,搞好宣传摸底,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按自身所需对应申报。三、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9 月底前各实施主体完成项目储备申报,纸质递交;10 月

3、中旬前所在镇(街道)完成初审推荐;10 月底前各业务条线完成现场勘验、方案复审;11 月中旬前完成集中公示,统一储备入库。四、具体要求1.上下配合,指导申报。各农业经营主体在对照目录申报过程中如遇有不理解的政策、不熟悉的操作方法,可随时向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和局属各业务条线相关人员进行详细咨询。2.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按属地监管和业务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镇(街道)和各业务条线在指导好项目申报的同时,须对辖区内申报和归口管理的项目把好初审与实地勘验关,科学择优储备项目。3.掌握进度,按时入库。各申报主体须在 9 月底前将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申请(简)表(见附件 2)纸质递交给所在镇(街道)农

4、经中心初审;各镇(街道)农经中心在 10 月 15 日前上报至对应科站(联系人方式见申报指南);各归口科站在 10 月 30 日前将通过勘验的项目递交给项目管理科 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XXXX),同时须递交申报项目的电子表;局项目管理科将于 11 月 15 日前统一进行公示,并将无异议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各个传递过程,做到纸质化与信息化同步进行,有序开展。附件:1.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共 8 类1-1.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2.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1-3.标准化羊场改造提升项目1-4.现代渔业生产发展项目1-5.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1-6.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

5、作社发展项目1-7.智慧农业建设项目1-8.农机化促进建设项目2.农业建设项目储备申请(简)表附件 1-1 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项目类型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政策依据XX 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XX 财农201550 号)、关于下达 2016 年第四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第三批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XX 财农2015241 号)、关于印发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XX 农2015145 号)等文件申报条件符合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并有一定的规模,原则上要求集中连片 100 亩以上(钢管大棚设施基

6、地、休闲观光农业基地 50 亩以上),单个项目投入不低于100 万元。现代农业园区内项目、鲜食蔬菜基地项目优先立项。扶持对象原则上以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种养大户、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直接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扶持方式制订实施方案、评审立项(); 对照政策、申请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先进适用技术、新品种示范等具体要求1.项目需明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资金概算,形成项目建设细化方案。2.需要设施用地的,提供设施用地审批的相关证明。3.提供项目建设前图片资料备注职能科站:农业产业科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

7、XXXXXXXX附件 1-2 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项目类型生态循环农业建设项目 政策依据XX 政办发201454 号、XX 农科发20167 号、XX 农科发20164 号、XX 农科发20152 号、XX 财农2015241 号、XX 农2014117 号申报条件围绕“一控两减四基本”目标任务和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农作制度创新及农业废弃物处理利用技术模式示范推广;对照政策符合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设方向。 扶持对象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单位(组织)等相关的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和建设主体。 扶持方式制订实

8、施方案、评审立项(是);对照政策、申请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高效节水灌溉、肥水同灌、设施栽培以及节约集约型农业生产;绿色防控、非化学农业投入品推广应用等高效生态农业循环模式及技术;水旱轮作、间作套作、立体种养等新型农作制度技术集成与示范推广;农作物秸秆(包括桑枝、果枝)、畜禽粪便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利用。生态循环农业的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新设备的研究、试验。具体要求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区域规划布局及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设方向、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等。 备注 职能科站:农业科教科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附件 1-3 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农业建设项

9、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项目类型标准化羊场改造提升项目政策依据XX 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X 财农201663 号)、 关于做好 2017 畜牧业转型升级支持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X 农专发201672 号申报条件全市存栏规模 500 头及以上的规模羊场扶持对象 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羊场扶持方式制订实施方案、评审立项( 是 ); 对照政策、申请以奖代补( )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良种湖羊引进具体要求1.项目建设坚持规模化、设施化、标准化、生态化要求;2.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入的 50%.备注 职能单位:畜牧局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附件

10、 1-4 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项目类型现代渔业生产发展项目政策依据XX 省财政厅、XX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 XX 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理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X 财农201659 号)。申报条件实施池塘循环水养殖系统建设。建设水域面积不小于 25 亩,总投资额不少于50 万元,养殖区域面积不超池塘水面的 4%,配套污水沉淀及净化等处理设施。扶持对象海洋与渔业事业和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渔业经济合作组织等。扶持方式制订实施方案、评审立项(); 对照政策、申请以奖代补()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池塘循环水养殖系统建设,包括池塘

11、改造、养殖水槽、增氧系统、吸污系统、拦鱼设施、尾水处理设施等建设及配套设施。具体要求采用池塘循环水养殖模式,排放水质达到XX 省水产养殖池塘生态化建设与改造规范(试行)排放要求。项目主要建设池塘循环水养殖系统,及与之配套的电力设施、道路、闸门和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等物联网、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原则上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50%,渔业合作社和家庭渔场可适当放宽。备注职能科站:水产工作站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附件 1-5 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项目类型 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田间基础设施及社会化服务)政策依

12、据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粮食生产功能区以奖代补项目,XX 市粮食生产相关政策申报条件田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申报,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以及由种粮大户成立的开展纯粮食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组织申报。扶持对象扶持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规范化粮食专业合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事业单位等。扶持方式制订实施方案、评审立项();对照政策、申请以奖代补()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扶持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的农田基础设施、生产及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机械化及社会化服务发展,不断提高粮食综

13、合生产能力。具体要求1.项目必须符合当地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项目区域落实在已建和在建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现有基础设施较好或已落实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区域内产业集聚度较高,基地连片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单个项目核心基地面积不少于1000 亩。 2.项目区土壤等符合水稻生产要求,农户种粮积极性较高,科技示范带动和辐射能力强,良种和关键技术覆盖率达 95%以上。全年农田复种指数 200%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季种植粮食作物。3.当地政府建设项目积极性高,有明确的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并切实落实项目所需的设施建设用地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社会化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主体要有一定的自筹资金且提供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批

14、复材料。对推进水稻生产规模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有较大作用的优先扶持。4.规划建设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已种植多年生作物或挖塘养鱼的,本项目不予支持。备注 职能单位: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附件 1-6 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农业建设项目储备指南(政策导向目录)项目类型财政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项目政策依据XX 财农201555 号、XX 财农2015237 号申报条件1.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示 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商登记满 2 年以上;入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出资

15、比例符合XX 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规定要求;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有比较健全的服务网络,能有效 地为合作社成员提供专业服务;生产记录健全,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按照财政部农民 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 号)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产权清晰, 管理民主,参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 2.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工商注册登记 1 年以上;具有一定产业 规模,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有效为成员提供服务,并开展全产业链、全要素型服务;按 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 号)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算;参加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

16、系建设。 3.家庭农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按照XX 省家庭农场登记暂行办法登记;从事农业生 产 3 年以上;土地流转年限在 5 年以上并达到一定规模;基本符合家庭经营要求,有资质、 有技能、有规模、有设施、有规范、有效益;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业优先,特别是从事粮食 生产的家庭农场优先考虑。扶持对象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或者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扶持方式制订实施方案、评审立项财政资金 支持环节1.农业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农(林、渔)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生产加工、整理、储存、保 鲜、运销和检测等服务设施购置,包括服务设施建设中发生的贷款贴息。 2.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支持无公害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森林食品、有 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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