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

上传人:wm****3 文档编号:42958525 上传时间:2018-06-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商法2010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海商法 2010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卷 课程代码 05559一、单项选择 1.以下属于近代海商法以的是(以下属于近代海商法以的是(C)A “罗德法” (古代-海商法萌芽时期) B 维斯比法 (中世纪-私人编纂海事惯例时期) C 哈特法 (近代-国家制定海商法时期,还有法国路易十四海事条例 ,英国 1894 年 制定的商船航运法 ) D 康索拉度法(中世纪) 2.我国我国海商法海商法规定的船舶物权中,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规定的船舶物权中,不属于担保物权的是(B) A 船舶抵押权 B 船舶所有权 C 船舶留置置权 D 船舶优先权 海商法第二章规定的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以及

2、船舶留置权,从性质 上讲,除船舶所有权外,其他均属于担保物权。 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须给债务人的履行债务的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须给债务人的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宽限期”不得少不得少 于(于(C) A 4 个月 B 3 个月 C 2 个月 D 1 个月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条件适用我国担保法关于留置权的实现条件的规定:“须给债务人 一个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 “宽限期”不得少于 2 个月。4.海商法海商法第三章第二节专门规定了船长的权利和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管理职能、第三章第二节专门规定了船长的权利和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管理职能、 司法职能、公证职能、代

3、理职能和(司法职能、公证职能、代理职能和(D) A 驾驶职能 B 外交职能 C 经营了职能 D 紧急处分职能 5. 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承租人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成为承运人时,俗称船舶经营人或船舶承租人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而成为承运人时,俗称 (B) A 承运人 B 二船东 C 经营人 D 船舶所有人 6.从船舶碰撞的外延(间接碰撞)分析,下列不属于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的是(从船舶碰撞的外延(间接碰撞)分析,下列不属于船舶碰撞的构成要件的是(A) A 船舶要有接触 B 一方要有航海过失 C 要有损害 D 适用的水域 有接触碰撞构构成要件:1.船舶要有接触;2.有损害;3.碰撞发生的

4、船舶间。 间接碰撞构成要件:1.一方要有航海过失;2,无接触;3,要有损害。 7.共同海损法律制度应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结合而构成:共同海损行为、共同海损牺牲共同海损法律制度应由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结合而构成:共同海损行为、共同海损牺牲 与费用以及(与费用以及(C) A 共同海损赔偿 B 共同海损风险 C 共同海损分摊 D 共同海损救济 教材 P303:“共同海损一词,应该包含共同海损行为、共同海损牺牲与费用以及共同海损 分摊三个方面的内容,三者结合,构成了共同海损制度” 。 8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上,美国在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上,美国在1924 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国际公约年船舶所有人责任限制国际

5、公约出现后,于出现后,于 1935 年改为采用(年改为采用(B) A 执行制度 B 并用制度 C 船价制度 D 金额制度。 9.海上保险合同法的法律形式:(海上保险合同法的法律形式:(1) 海商法海商法 ;(;(2) 保险法保险法 (3) 合同法合同法 民法通则民法通则 及其他民事法规;(及其他民事法规;(4)相关的国际惯例。它们按效力高低依次为:()相关的国际惯例。它们按效力高低依次为:( A ) A (1) (2) (3)(4);B (1) (4) (3) (2) ;C (1) (2) (4) (3) ;D (4)(3)(1)(2) 教材 P387:“海上保险合同法的法律形式,按效力高低依

6、次为:(1) 海商法 ;(2) 保险法 ;(3) 合同法 、 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规;(4)相关的国际惯例。 10.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请求权时效的问题上,承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托运人之间在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请求权时效的问题上,承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托运人之间 请求时效期间为:(请求时效期间为:(C ) A 2 个月 B 6 个月 C 1 年 D 2 年 教材 P422:承运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托运人之间的请求时效期间为 1 年。 二、多项选择11.法事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法事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ABD) A 空间效力 B 时间效力 C 对物的效力 D 对人的效力 E 对事的效力

7、材料 P13 页(二)海事法律规范的效力规定:它包括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12.按提单上收货人的记载不同,提单可分按提单上收货人的记载不同,提单可分(CDE) A 己装船提单 B 清洁提单 C 记名提单 D 指示提单 E 不记名提单 材料 P130 提单按收货人的记载不两路,可分为以下三类:记名提单 、指示提单、不记名 提单13.海牙规则海牙规则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内容包括(ABCDE) A 提单的签发、内容和证据效力;B 承运人的义务;C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D 承运人的免 责 E 运输合同无效条款 材料 P156,海牙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提单的签发、内容和证据效力;2.承运人的

8、义 务;3.承运人的责任期间;4.承运人的免责;5.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制;6.运输合同无效条款; 7.托运人的义务与责任;8.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通知、诉讼时效。 14.海上托航合同按起托地和目的地的不同,可分为(海上托航合同按起托地和目的地的不同,可分为(AE) A 沿海托航合同;B 一站式海上托航合同;C 日租型海上托航合同;D 承包型海上托航合 同;E 国际海上托航合同 15.从责任方的不同划分,船舶碰撞可分为(从责任方的不同划分,船舶碰撞可分为(BCD) A 过失碰撞 B 单方过失责任碰撞 C 双方过失责任碰撞 D 双方无过失责任碰撞 教材 P262 ,根据责任方的不同,可作如下划分:1.

9、单方过失责任;2.双方过失责任 3.双方无 过错责任。 16.海难救助的形式有(海难救助的形式有(ABD) A 纯救助 B 合同救助 C 国际救助 D 雇佣救助 E 合作救助 教材 P281 海难救助的形式分为:纯救助、合同救助、雇佣救助。 17.共同海损担保的形式有(共同海损担保的形式有(ABCDE) A 由货方提供海损保证金 B 签署海损协议书 C 签署不分离协议 D 由货物保险人提供海损 担保函 E 行使货物留置权 教材 P319 共同海损担保,是为确保共同海损分摊,经有关方的请求而由各受益方作出的 保证行为。共同海损担保有如下几种形式:1.由货方提供海损保证金;2.由货物保险人提供 海

10、损担保函;3.签署海损协议书;4.签署不分离协议;5.行使货物留置权。 18我国国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相关有(我国国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的相关有(ABDE)A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 海商法 C 1992 年责任公约D 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洋环境保护法 E 防止船舶污染条例 教材 P363 我国除加入了1992 年责任公约外 ,在国内立法上,我国尚没有关于船舶污 染损害赔偿的专门立法,国内相关立法主要有下述几种: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3)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2000)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19

1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险长期以来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险长期以来分为(CDE) A 战争险 B 罢工险 C 水渍险 D 一切险 E 平安险 材料 P401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主险长期以来分为三种: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20.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有(涉外海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主要原则有(ABCDE) A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B 国际惯例补充原则 C 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 D 司法管 辖对等原则 E 公共秩序保留原则 教材 P430 涉外海事法律适用规范适用的主要原则有:1.国际条约优先适用的原则;2.国际惯例补充原则;3.意思自治和最密切联系原则;4.司法管辖的对等原则;5.公

12、共秩序保留 原则。 三、名词解释 21.实体法规范:实体法规范:P12 是指在国家海事立法、有关国际公约或国际惯例中直接体现规定海事 关系当事人具体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22.海运单:海运单:P147 海运单,又称运单,是证明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收 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给记名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流通的单证。 23.船舶租用合同:船舶租用合同:P236 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或者不 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24.共同海损:共同海损:P303 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当船舶、货船和其他财产遭遇

13、共同危险时, 为了共同安全,有意而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特殊费用,由各受益 方按比例分摊的法律制度。 25.双方疏忽等效原则:双方疏忽等效原则:p269 碰撞双方均有疏忽,且此种疏忽持续到碰撞时刻,此时各自 承担 50%的碰撞责任。 四、判断说明题 26.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负责租船的营运和使用,并负担船舶营运费用。这是期与光在定期租船合同中,承租人负责租船的营运和使用,并负担船舶营运费用。这是期与光 船租赁合同的最大区别(错)船租赁合同的最大区别(错) 理由:出租人负责配备船长和其他船员,是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的最大区别。 27.发生海难,作为被救船的船长,无权代

14、表船、货双方签订救助合同,必须报经船舶所有发生海难,作为被救船的船长,无权代表船、货双方签订救助合同,必须报经船舶所有 人同意(错)人同意(错) 理由:发生海难,作为被救船的船长,有权代表船货双方签订救助合同,船舶的所有人, 货主及运费所有人应当名自负责履行本合同,互相之间不负连带责任。 28.就责任基础而言,碰撞侵权责任和油污侵权责任都实行就责任基础而言,碰撞侵权责任和油污侵权责任都实行“过失责任过失责任” (错)(错) 理由:就责任基础而言,碰撞侵权责任实行“过失责任” ,油污侵权责任则实行“严格责任” 。 五、简答 29.船舶优先权的优先性。船舶优先权的优先性。答:船舶优先权,是指以船舶

15、为客体的优先权,船舶优先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因此,应当 具有物权的优先性,船舶优先权的优先性主要涉及以下四个层面: (1)船舶优先权相对于无担保债权的优先性; (2)船舶优先权与其他船舶担保物权之间的相对优先性; (3)担保不同类海事请求的船舶优先权相互之间的优先性; (4)担保同类的不同海事请求的船舶优先权的优先性。 30.船舶适航的含义是什么?船舶适航的含义是什么? 答:海商法第 47 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 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 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这一规定与海牙规则

16、第 3 条第 1 款 的规定相同。 31.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船舶碰撞损害赔偿的基本原则是:(1)恢复原状原则;(2)直接损失赔偿原则; (3)受损方尽力减少损失原则。 32.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意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意义。 答: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指在发生重大海损事故时,作为责任人的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 承租人等,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将自己的赔偿责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的法律制度,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具有以下重要意义:(1)有利于保障海上运输业的稳步发展;(2)符合 “公平原则”的要求;(3)有利于鼓励海上救助;(4)适应了海上保险业务发展的要求。33.船舶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船舶物权关系的法律适用 答:船舶物权是权利人对船舶行使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船舶物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