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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资料拷贝制度网络信息资料拷贝制度为了防范计算机病毒及恶意代码对我院网络及数据的冲击侵害,保障我院网络及数据安全特制定本规定:1 1、拷贝数据须经相关科室主任或护长签字后并填写数据拷贝记录表方可执行。2 2、拷贝数据时,必须有相关专业的 2 个人同时在场,互相监督拷贝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拷贝完毕并填写数据拷贝记录表互相签字确认。3 3、每次所拷贝的数据须专用、且安全放置。4 4、重要数据不得使用 U 盘拷贝,只能使用刻录机刻成光盘。使用 完毕的数据须在 2 人互相监督下,使用广盘粉碎机进行销毁。5、病案数据:病案数据:如需要拷贝或统计病案数据,需要科室主任或者护长等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填写数据拷贝记录表,方可执行。6、影像资料:影像资料:我院影像资料需要拷贝或者往外发送的,由临床科室医生从影像系统中导出,然后告知我科人员电脑路径,由我科室人员拷出。7、检查结果:检查结果:除检验科外,临床科室只能查询检查结果,不能打印查询结果。网络信息中心网络信息中心2013-08-06数据拷贝记录表拷贝时间地 点拷贝数据源名称拷贝原因操作员签字监护员签字部门领导意见分管总意见1 取出专用 U 盘,并填写使用记录2将专用 P 盘格式化3 拷贝数据操作步骤4将 U 盘定置放置,填写拷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