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接入(ftto拨号光纤)业务协议2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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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089第 1 页 共 10 页合同号:合同号:【 】签约地:签约地:【顺德区陈村镇潭村力源物流城金属加工 A 区 1 座 1号】【 佛山艾洛其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佛山艾洛其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与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顺德区分公司【 陈村陈村 】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互联网专线租用协议互联网专线租用协议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089第 2 页 共 10 页甲方:佛山艾洛其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潭村力源物流城金属加工 A 区 1 座 1

2、 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区分公司陈村 客户服务中心地址: 陈村政和路 1 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1.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租用乙方互联网接入业务。2.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第一条 定定义义1.1“电路”: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1.2“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1.3“端到端”:由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到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

3、1.4“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相关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5“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测试费等。1.6“月使用费”:按月收取的租用业务的租费及网络使用费。1.7“速率”:甲方终端(不含)到数字集线器或园区交换机之间的线路和设备能支持的最大信息传送能力,是在理想网络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高速率。甲方实际使用的网络带宽是动态变化的,实际速率取决于骨干带宽、接入带宽和甲方所访问的内容提供商的带宽,乙方对达到最高速率的时间段和时间比例不做承诺。第二条第二条 租用租用标标的的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4、 ZGDX2009089第 3 页 共 10 页2.1 甲方租用乙方下行速率为 20 M,上行速率 1M(非对称速率拨号光纤)互联网接入业务用于公司(单位)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及办公上网。2.2 甲方新的业务需求应另行向乙方提出。在甲、乙双方就新的业务需求的费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书面提交盖有甲方公章或授权部门章新的业务需求单。2.3 业务需求单为本协议的附件,受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约束。第三条第三条 双方双方权权利和利和义务义务3.1 甲方权利和义务3.1.1 作为乙方的集团客户,享受乙方为集团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3.1.2 在接入和使用租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

5、问题,均可就近向乙方或乙方当地下属机构申告。3.1.3 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合理使用租用业务,在使用业务过程中不得从事损害乙方及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将租用业务经营 VOIP 业务,不得将租用业务以转租等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3.1.4 应保证连接到其有关通信设备全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3.1.5 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协议,按时足额向乙方缴纳本协议约定的各项费用。3.1.6 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互联网接入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

6、端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租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3.1.7 应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开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租用业务开通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2)无偿提供机房,并做好接入设备及安装场地的准备。(3)保证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租用业务各方配合乙方的业务开通调测工作。(4)根据接入服务的需要,调配和预留各接入场所内配线室至安装地点的通信线路。(5)提供有 UPS 保障的 220V 稳定电源,供乙方设备使用,并承担设备的用电费用。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089第 4 页 共 10 页3.1.8 应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用业务迟延开通的责

7、任,该情况将视为租用业务已经按时开通。3.1.9 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甲方在使用租用业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或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3.1.10 甲方在使用租用业务时必须签订网络信息安全承诺书(附件一)并承诺遵守该承诺书的有关条款。3.1.11 不得在租用专线及设备上加装其他各种设备及装置。3.1.12 应积极配合乙方对租用专线的日常维护、检测等工作,并负责其机房线路设备侧专线的维护管理。3.1.1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线路和设备有保管责任,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线路

8、或设备损坏、灭失的,须按价赔偿。3.2 乙方权利和义务3.2.1 视甲方为全国集团客户,提供综合服务,并为甲方提供租用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3.2.2 负责进行租用业务的连接、调通、测试。3.2.3 在资源具备,且甲方交付了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费用后,根据双方协商的开通时间开通租用业务。3.2.4 由于乙方端口、设备资源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租用业务的,乙方有责任协调相关部门尽快开通租用业务。3.2.5 负责处理在接入和使用租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障,乙方和乙方当地下属机构有义务接受甲方申告并负责处理。3.2.6 乙方对所投资的线路和设备拥有所有权,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线路或设备损

9、坏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价赔偿。 第四条第四条 租用租用业务业务的开通的开通4.1 租用业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电路全程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乙方不负责甲方客户端非乙方提供的网络设备的调测。 4.2 租用业务开通后,乙方或委托乙方下属机构向甲方提供业务竣工单。4.2.1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验收核实,租用业务确已根据本协议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租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089第 5 页 共 10 页用业务实际开通日,以乙方或乙方代表与开通地点的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日期为准。4.2.2

10、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五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租用业务,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实际开通日期为租用业务的实际开通日。4.3 乙方自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租用业务计收月使用费。第五条第五条 租用租用业务业务的退租的退租5.1 甲方退租租用业务,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停收租费的时间(“退租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退租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但最短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退租通知后的三十日。如果甲方的退租通知中载明的时间少于三十日,则退租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退租通知的第三十一日。5.2 甲方退租时应按照本协议第 6.3 条结算并支付相应

11、的费用。5.3 业务租用期限内,除协商一致或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提前退租本协议项下已开通的业务。若甲方在租期未满之前退租租用业务,甲方须赔偿乙方在协议期限剩余月份之累计月使用费金额的 50%以及包括一次性费用在内的正常资费与已享受优惠资费之间的差额。第六条第六条 租用租用业务业务租租费费及付及付费费6.1 租用业务的相关费用甲方使用由乙方提供的 非对称速率拨号光纤 接入互联网业务。业务资费如下:序号序号资费项资费项目目标标准准资费资费优优惠后惠后资费资费数量数量小小计计备备注注开户费(元/端)100调测费(元/端)1000工料费(元/端)390010001000 1连接费 合计(元

12、):5000100010002光电转换器(元/端)400000协议期内 免费租用4月使用费 (元/月)20004001400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089第 6 页 共 10 页6.2 费用支付方式:一次性费用(连接费)自本协议签订后 10 日内付清。专线业务月使用费按月支付,以银行代缴方式付款,甲方扣费帐号如下:开户名称:佛山艾洛其空调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陈村花城支行银行帐号:033888000164026.3 租用业务电路开通首月月租费:电路开通首月的月租费=该电路自开通之日起到当月最后一天的实际租用天数*相应协议资费标准的 1

13、/30。租用业务电路退租月的月租费:电路退租月的月租费=该电路退租当月的第一天到乙方发出电路业务需求终止单所规定日期的实际租用天数*相应协议资费标准的1/30。6.4 租用业务暂停费用:在业务租用协议期满后,甲方提出暂停使用(非退租)租用业务,则暂停使用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收取线路资源占用费,每月按租用业务月使用费的 20收取。若甲方在租用协议期未满提出暂停使用租用业务,则甲方在协议期内剩余的月份仍需足额缴付本协议约定的月使用费。6.5 业务租用期间,乙方免费租用光电转换器等设备给甲方使用,该等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协议期满后若甲方退租业务,则需归还光电转换器,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该等设备损坏的,须按

14、价赔偿。第七条第七条 通信和服通信和服务质务质量量7.1 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本协议,维护双方权益。7.2 乙方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和电路质量要求提供服务,保证租用业务畅通。7.3 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甲方向乙方下属机构就近申告,乙方下属机构实行“首问负责制”,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处理。7.4 由于甲方自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7.5 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租用业务的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当23:30:13中国电信规范合同文本版本号 ZGDX2009

15、089第 7 页 共 10 页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业务。7.6 如乙方因国防需要、政府指令、网络维护、网络调整、网络安全等因素在网络上对服务进行更改或变动,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予配合。7.7 双方同意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的问题。第八条第八条 保密保密8.1 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因本协议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乙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与甲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的,不受此限。第九条第九条 违约责违约责任任9.1 如甲方使用租用业务违反本协议第 3.1.3 条

16、约定的,如将租用业务以转租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或者将租用业务用于经营 VOIP 业务,或者将租用业务用于本协议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除按照优惠前的正常资费标准计收月使用费外并向甲方加收月使用费 3 倍的违约金。9.2 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按时、足额交纳各项服务费用。如甲方逾期付费,除向乙方补交欠费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所欠金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 60 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9.3 无论本协议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一方对因本协议项下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另一方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数据丢失或损坏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第十条第十条 法律适用和争法律适用和争议议解决解决10.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 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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