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环境监测案例解析_黄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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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3 3 2014.11.18-11.19 上海上海 场地环境监测案例解析场地环境监测案例解析 黄波涛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14年11月19日 主 要 内 容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解读 一一 案例分析 二二 几点体会 三三 一、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解读一、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解读 1、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与定义、术语与定义 4、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基本原则、工作内容及工作程序 5、监测计划制定、监测计划制定 6、监测点位布设、监测点位布设 7、样品采集、样品采集 8、样品分析、样品分析 9、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2、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 10、监测报告编制、监测报告编制 场地环境调查场地环境调查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污染场地修复工程 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场地环境调查场地环境调查 所确定的污染场地的边界范围所确定的污染场地的边界范围。如果场如果场 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界外的情地内的污染物存在扩散到场地界外的情 况况,监测范围还应包括场地周边的疑似监测范围还应包括场地周边的疑似 污染区域污染区域。 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场地环境详细调查:初步监测中监初步监测中监 测目标物质超过相关判别标准或环境质测目标物质超过相关判别标准或环境质 量标准的监测区域量标准的监测区域。 过程监测:过程监测:场地治理修

3、复过程中原位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原位 和异位修复治理区域,以及修复产生废和异位修复治理区域,以及修复产生废 水、废气及废渣的排放区域。水、废气及废渣的排放区域。 验收监测:验收监测: 原位修复技术:开展原位修复的治原位修复技术:开展原位修复的治 理区域理区域; 异位修复技术,监测范围包括污染异位修复技术,监测范围包括污染 场地挖掘清理区域和异位修复治理场地挖掘清理区域和异位修复治理 区域区域。 回顾性评估监测:回顾性评估监测:开展原位修复的治开展原位修复的治 理区域。理区域。 2.1 条款条款5.2 监测监测范围范围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2 条款条款5

4、.3 监测监测对象对象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工程验收监测及回顾性评估监测的对象主要为土壤,同时也应包括必要的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等。 场地环境调查的监测对象中还应考虑场地残余废弃污染物,进而鉴别场地中的残余废弃物及部分土壤是否属于危险废物。 治理修复监测的对象还应包括治理修复工艺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废渣等污染物,即为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3 条款条款5.4 监测监测项目项目 2.3.1 条款条款5.4.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项目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项目 初步调查:初步调查:根据场地前期环境调

5、查的阶段性成果来确定。 加密监测:加密监测:根据初步监测的阶段性成果来确定,包括关注污染物和场地土壤理化特征参数。 2.3.2 条款条款5.4.2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及回顾性评估监测项目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及回顾性评估监测项目 场地污染环境风险评估所确定的需治理修复的各项指标。 治理修复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4 条款条款6 监测点监测点位设置位设置 2.4.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 土壤监测点位设置土壤监测点位设置 初步调查初

6、步调查 详细调查详细调查 土壤土壤 监测监测 点位点位 设置设置 1.土壤疑似污染区域;土壤疑似污染区域; 2.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点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点(污染较均匀或地污染较均匀或地貌严重破坏区域貌严重破坏区域); 3.采样分表层土和深层土采样分表层土和深层土,3m以内深层土以内深层土壤的采样间隔为壤的采样间隔为0.5m,3m-6m采样间隔采样间隔为为1m,6m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至地下水采样间隔为2m; 4.最大采样深度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最大采样深度至未受污染的深度为止; 5.在场外布设对照监测点在场外布设对照监测点 1.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点采用系统随机布点法布点(污染较均匀或地污染较均匀或

7、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貌严重破坏的场地); 2. 分区布点法布点分区布点法布点(不同区域使用功能和污染不同区域使用功能和污染特征因子差异明显的场地特征因子差异明显的场地); 3.监测网格面积不应超过监测网格面积不应超过1600m2,数量不少于数量不少于5个个,采样深度至初步调查确定的最大深度;采样深度至初步调查确定的最大深度; 4.如采集土壤混合样如采集土壤混合样,可将每个监测单元地块可将每个监测单元地块分成分成19个等面积网格个等面积网格,每个网格中心取样每个网格中心取样,同层土样混合同层土样混合(VOC样除外样除外)。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4 条款条

8、款6 监测点监测点位设置位设置 2.4.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 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地下水监测点位设置 初步调查初步调查 详细调查详细调查 地下地下 水监水监 测点测点 位设位设 置置 1.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间隔一定距离按三角形或四边形至少布置3-4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流向;个点位监测判断地下水流向; 2. 沿地下水流向布设沿地下水流向布设,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在地下水流向上游、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地下水可能污染较严重区域和地下水流向下游方向分别布设点位;下游方向分别布设点位; 3.监测井深度根据监测目的监测井深度根据监测目的、所处含水

9、层类所处含水层类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确定型及其埋深和相对厚度确定,但不穿透浅但不穿透浅层地下水底板层地下水底板。 4.采样深度在监测井水面采样深度在监测井水面0.5m以下以下。 5. 在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设置对照监测井在地下水流向的上游设置对照监测井 参照详细监测阶段土壤的监测点位参照详细监测阶段土壤的监测点位,并在污染较重区域加密布点并在污染较重区域加密布点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4 条款条款6 监测点监测点位设置位设置 2.4.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 地表水采样点设置地表水采样点设置 1. 依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依

10、据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的相关规定执行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疑似污染在疑似污染 严重区域的地表水布点;严重区域的地表水布点; 2. 采样时段:采样时段: 考察考察地表径流地表径流影响:影响:降雨期降雨期、非降雨期非降雨期 考察考察场地污染源场地污染源影响:影响:枯水期枯水期、丰水期丰水期和和平水期平水期 3. 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监测点上游一定距离布设对照监测点 环境空气采样环境空气采样 1.在场地上风向在场地上风向、疑似污染区域中心疑似污染区域中心、下风向场地边界及边界外下风向场地边界及边界外500m内内 主要环境敏感点设置监测点;主要环境敏感点设置监测点; 2.易挥发性污染物污

11、染场地易挥发性污染物污染场地,选择污染最重的地块中心位置选择污染最重的地块中心位置,剥离地表剥离地表 0.2m表土后表土后,进行采样进行采样。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4 条款条款6 监测点监测点位设置位设置 2.4.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场地环境调查监测点位设置 残余废弃物监测点设置残余废弃物监测点设置 1. 初步调查:疑似危险废物区域、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区 域 2. 详细监测: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执行 可疑残余物可疑残余物:系统布点法 2.4 条款条款6 监测点监测点位设置位设置 2.4.2 污染场

12、地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布设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布设 残余危险废物和具有危险废物特征土壤清理效果验收监测残余危险废物和具有危险废物特征土壤清理效果验收监测 将清理界面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地块(100 m2)。每个地块采集混合样(挥 发性有机物在地块中心或表观最严重的区域取表层土壤样品)。 如监测结果仍超过相应的治理目标值,确定二次清理的边界,二次清理后再次 进行监测,直至清理达到标准。 污染土壤清挖效果验收监测污染土壤清挖效果验收监测 监测包括界面的四周侧面和底部。 四周侧面等分成48段(每段长度 40 m),在每段中均匀分布地采集混合 样; 底部均分成49块(单块面积 400 m2),在每个地块

13、中混合样。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场地不宜采用混合取样,在每个地块的中心或表观最严 重的区域取1个表层土壤样品。 对于超标区域应根据监测结果确定二次清挖的边界,二次清挖后再次进行监测, 直至清挖达到相应要求。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4 条款条款6 监测点位设置监测点位设置 2.4.2 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布设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测点位布设 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监测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工程监测 过程监测(条款过程监测(条款6.3) 监测点位或频率,根据工艺技术确定,每个样品代表的土壤体积不超过500m3; 监测修复过程中可能排放的废水、废气和固废; 地下水、地表

14、水和环境空气监测按照环评或修复过程设计要求布设。 验收监测(条款验收监测(条款6.4) 污染土壤修复工程: 1.场地系统布点法点,地块网格面积1600m2,或按照详细调查阶段监测点布点 ; 2.原地异位处理后的土壤采样,每个样品代表的土壤体积500m3 ; 3.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效果监测,依据工程设计要求布点。 地下水修复工程: 可采用前期调查监测井,数量不超过60%,新增地下水监测井布设在地下水 污染最严重区域。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4 条款条款6 监测点监测点位设置位设置 2.4.3 污染场地回顾性评估监测点位的布设(条款污染场地回顾性评估监测

15、点位的布设(条款6.5) 参考初步监测或加密监测的布点位置 长期治理修复工程可能影响的区域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5 样品采集样品采集 2.5.1 土壤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采集(条款条款7.1 ) 表层土样品:表层土样品:挖掘方式、钻孔取样 深层土样品:深层土样品:钻孔取样为主、槽探方式取样 修复土壤样品:修复土壤样品:根据工艺技术要求进行 特殊样品采集:特殊样品采集:采用无扰动式的采样方法和工具 土壤样品保存土壤样品保存: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2、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导则要点分析与重点条文解读 2.5 样品采集样品采集 2.5

16、.2地下水样品采集(地下水样品采集(条款条款7.2 ) 样品采集和保存执行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4。根据污染场地地下水的特点,标准中对监测井设置提出具体要求;对非水溶性有机物的采样进行规定,明确采样器具和操作要求;采样前洗井的要求。 2.5.3地表水样品采集地表水样品采集(条款条款7.3 ) 地表水样品的采集、保存与流转具体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 91、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的要求执行。 2.5.3环境空气样品采集环境空气样品采集(条款条款7.4 ) 对于挥发性有机物、汞等污染场地,应对地表一定距离的环境空气进行采样。采用气体富集采样的方式,设置一定体积的封闭仓,封闭12h后,抽取仓内富集的土壤气体。空气样品的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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