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

上传人:zw****58 文档编号:42816065 上传时间:2018-06-0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4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区外施工(监理)企业进疆备案 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疆设立办事机构的须提供驻疆办事机构) 、国家各部委所属单位持上级主管部委出具的跨省经营的介绍信、诚信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的委托书;4、企业进疆注册建造师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工程监理人员的名册和从业资格、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所有在册备案人员务必到位且不得重复)5、在高寒地区和 7 度以上抗震设防区(北京、东北三省、内蒙古、青海、西藏、新疆等地区)独

2、立承担过施工、监理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房屋建筑总承包企业、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企业、房屋建筑监理甲级企业) ;、上年度区外建设工程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 ;(完成工程项目须经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签章,新进疆企业无需提供)、进疆区外建筑业企业在疆办公场所证明(面积100M2 ,有租赁文本合同和房产证或制式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且提供由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发票和在区(县)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的租赁备案手续) 。备案人员具体要求 一、进疆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人员具体要求(1) 、(2) 、 (3)三项:(1)注册建造师:壹级企业:一级 5 人; 贰级企业:一级 5 人

3、; (2)工程技术人员:壹级企业:高工 5 人(或高工 2 人、工程师 3 人) ;贰级企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5 人(或工程师 2 人,助工 3人) ;(3)质检员 5 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人员 C 类)5 人。二、进疆甲级监理企业人员具体要求满足(1):(1)注册监理工程师 10 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其中含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职称为高级工程师) ;三、进疆劳务分包企业 :提供上述 1、2、3、6、7 和 1 名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工程技术人员为委托进疆技术负责人,由企业法人前来办理进疆备案手续。四、其他要求:1、上述资料均需验证原件,留复印件, 由企业

4、委托进疆负责人提供本公司原件前来办理,严禁转包挂靠和出借资质证书,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清出新疆建筑市场或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在本年度备案周期内,企业资质类别申请必须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经审批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3、企业在办理进疆备案手续时,所有在册备案人员须提供在疆暂住证、个人身份证、近三个月内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4、在本年度备案周期内,需增补注册建造师、工程技术人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相关人员,须提供该人员已承接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办理;5、备案企业的企业委托进疆负责人须为本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5、、企业聘用合同及该企业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咨询电话:0991-2833098“委托书” 、 申请表为格式文本;上网查询步骤:新疆建设网( ) “建筑管理” “办事指南” “ 区外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办理进疆备案的程序及所需资料” 附件委 托 书法定代表人: 委托我公司 (性别: 族别: 身份证号码: 为我公司在新疆地区承揽工程业务的法人代表。同时,委托我公司 (性别: 族别: 技术职称: )为我公司在新疆地区承揽工程业务的技术负责人。(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年 月 日 公司公章、法人盖章注: 1、被委托法人代表需附身份证复印件;2、被委托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 (参照建设部颁布

6、资质标准)区外进疆建筑业企业承诺书我是 公司在新疆地区承揽工程业务的法人代表,受法定代表人委托郑重承诺:我们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并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如有弄虚作假或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遵守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工程建设法律、法规,以及质量、安全、环境等相关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和行业制定的各项市场竞争和运行的规则,遵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不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劳社部发200422 号) ,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的监督,执行预防和制止拖欠问题的有关规定,不拖欠劳务用工工资。(公章) 承诺人: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其它相关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