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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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1.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要求和学院党委的指示精神,全面负责我院党建工作和组织工 作,拟定全院党建和组织工作计划,经学院党委审查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2.建立健全学院各级党的组织,定期组织召开全院组织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各级党 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员的组织生活情况,围绕中心工作切实抓好基层支部班子建 设、支部书记培训和党员教育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 用以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3.负责做好有关党内统计、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党籍的管理以及 各级各类人员的内查外调证明材料等日常党务工作。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等

2、 工作。4.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违纪党员的教 育和处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5.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党校的日常工作。6.负责全院处、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处、科级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聘 任以及日常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党管人才”的原则,牵头抓好学院的人才工作;建立健 全各级后备干部队伍;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离休干部的有关政策咨询等工作。7.负责全院处、科级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调整与机构改革等工作。 8.负责学院党委的统一战线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统一战线政策,积极联系和协助民主 党派开展工作,草拟和制定统

3、一战线工作计划,做好党委和上级组织交办的统战方而的有 关事宜。充分发挥我院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成员、侨联成员、党外知识 分子代表以及宗教民主人士在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9.做好上级党组织和党委下达的其它各项任务。直属支部工作职责直属支部工作职责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院党委下达的任务,制定本支部工作的年度和学期计 划或一个时期的工作要点,并负责贯彻实施。2.领导和组织全体职工群众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进行形势 任务教育,配合有关部门和领导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3.抓好党支部班子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4.抓好入党积极分子

4、的培养、提高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转正及发展新党员工作。5.充分发挥保证监督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机关各部门的各项行 政工作。6.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 员的先进性,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 践者,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 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第二条 学院党的基层组织,是教学(院)系、行政管理、服务部门的政治核心,对

5、本单位各项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三条第三条 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章第二章 基层组织的建立和组成基层组织的建立和组成第四条第四条 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包括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 第五条第五条 一般有正式党员 50 人以上(含 50 人)的单位,可以成立党总支。党员不足 5 0 人的教学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批准,亦可以成立党总支。党总支委员由 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学院党委批准,任期三年。 第六条第

6、六条 总支委员会由 57 人组成,设书记 1 人(学生人数在 800 人以上的教学单位 可增设 1 名副书记) 。总支委员可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 可以兼职。总支书记(副书记)由总支委员会选举产生,报学院党委批准,因工作需要学 院党委亦可以直接任命。 第七条第七条 凡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的单位,可以设立党支部(直属党支部) 。党员 7 人以 上的可设立由三人组成的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 35 人组成,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人数不足 7 人的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1 人,工作需要时可增选副书记 1 人。 第八条第八条 教

7、师党支部按教研室设置;机关、后勤、产业等部门党支部,一般按部门或 者按工作相近、业务相关联合设置。学生党支部按年级设置,条件成熟的可按班级设置。 第九条第九条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任职条件:党性强,具有一定马克思主义理 论水平、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政治责任感和一定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教学、 科研、管理工作和党务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公道正派,清正廉 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联系群众,团结同志,群众威信高;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 三年以上党龄;具有处级干部任职条件。第三章第三章 基层组织职责与任务基层组织职责与任务第十条第十条 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一) 保证

8、、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二) 参与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行政负 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 抓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具体指导所属党支部工作。对党员 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发挥总支委员会的政治 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 配合学院党委组织部做好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工作,并向 学院党委提出任免建议;做好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五) 负责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国、职称晋升、发展党员、毕业推荐等方面的政治审查 工作。 (六)

9、 在党委组织部指导下,院(系)总支委员会负责党校初级班的教学、组织工作。(七) 院(系)总支委员会领导本院(系)干部、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配合行政负 责人做好学生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工作。 (八) 负责教工德育量化工作。 (九) 院(系)总支委员会领导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 一、 教工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 组织党员、教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 级组织的决定,保证和监督学院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 抓好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

10、,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中青年教职工的发展工作。 (四) 有针对性的做好教工思想工作。贯彻群众路线,及时反映教工的意见和建议; 了解、分析教工的思想状况,切实帮助党员和群众解决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 问题,协助学院党委做好群众工作。 (五) 参与教研室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支持教研室主任的工作。 二、学生党支部主要职责 (一) 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 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作用,使其团结、带动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培养创新 精神,成为“四有”新人。 (三) 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维护 稳定大局。 (四) 认真贯彻

11、“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机构、慎重发展”方针,积极做好学生 党员的发展工作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第四章第四章 工作制度工作制度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的原则,努力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决策机制和程序。在对重要问题决策时,要做到在思想统 一的基础上,每位同志都能充分发表个人的意见和见解,在充分酝酿和相互争论中达成一 致意见。切实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例会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党总支委 员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加强党员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 建设。 第十四

12、条第十四条 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党总支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实施对院(系) 行政工作的政治领导。党政联席会议在讨论主要的党务工作时,由党总支书记负责召开并 主持,在讨论重要的行政业务工作时,由院(系)主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在讨论和研究院 (系)的党政工作时,党政一把手会前要交流情况,沟通信息,意见分歧时,要反复协商, 必要时可向学院党委反映。党的基层组织负责人要尊重行政负责人的意见,支持行政负责 人按照规定行使职权。党政一把手在工作中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建立联系群众制度。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去”的工作方法。基层组 织负责人要经常深入科室、班级、党支部、党小组,开展调

13、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完善党总支委员会议事制度。总支委员会的议事主要内容有: (一) 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及学院文件,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做出安排 部署。 (二) 讨论、拟定总支委员会、党支部建设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建设 的制度和意见。 (三) 研究决定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的重要问题。 (四)讨论确定部门、院(系)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五)讨论决定经过评选向学院党委推荐表彰的先进总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 (六) 讨论审批党员。 (七)讨论决定向学院推荐干部和重要人事安排意见。 (八)讨论决定工会、共

14、青团、学生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九)讨论班子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并报学院党委审批。 (十) 其他需要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总支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政治理论学习等 工作制度和议事制度,使总支委员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五章第五章 附附 则则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三会一课”制度制度“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和党课。认真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员管理,提高党员素 质,促进

15、党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党章及党内 生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工作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工作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 举权和监督权。凡属党支部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职能: (1)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制定在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审批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 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16、决定等。 (3)选举新的党支部委员会以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 员。 (4)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3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两次,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次数。 4支部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在书记因故缺席的情况下,可由支部副书 记或支部委员主持。 5支部党员大会的基本程序: (1)主持者应报告本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党员缺席原因,宣布 会议是否有效。 (2)围绕会议中心议题,按预定议事程序进行。每个党员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 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的要求;对需要做出决议的议题,按少数服从 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3)做好会议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党员出席和缺席情况,大会 的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大会的决议等。 6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形成。凡属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 应做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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