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厂员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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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电热电厂厂员员工培工培训训管理管理规规定(定(试试行)行) 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目的目的 为确保热电厂员工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好按岗培训,按需培 训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第二条 适用范适用范围围和原和原则则 (一)本规定适用于热电厂各处室、车间。 (二)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的,所有培训须有利于 热电厂利益和形象。(三)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特殊工种,关键 岗位培训除外),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 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第三条 引用引用标标准准 新中化规【2011】32 号“关于印发新疆中泰化学(集

2、团)股份有限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的通知 第四条第四条 培培训训种种类类 包括入职前培训、在职培训。 (一)入职前培训:主要对象为热电厂新录用的员工、新晋级或换 岗的员工。 1、新员工培训内容包括: (1)热电厂的组织结构及相关职能、热电厂内的特殊规定; (2)介绍新员工认识本热电厂相关领导; (3)热电厂对员工的相关要求; (4)管理体系知识; (5)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员工思想道德教育; (7)车间、班组结构与功能介绍,车间、班组的特殊规定及人员的 相互认识; (8)新员工工作描述、职责要求; (9)工艺知识、设备知识;(10)现场操作学习; (11)能力意识的培养。 2、换岗员

3、工培训内容包括: (1)新职位有关工作规程与管理制度; (2)新职位能力要求与关键绩效; (3)新职位要求的知识技能框架; (4)新职位与内外部门的工作关系与信息获取渠道等。 (二)在职培训:按公司及热电厂的要求组织的热电厂内部培训, 主要对象为在岗员工。第五条第五条 培培训训模式模式 热电厂员工的培训活动,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 的原则,以短期培训为主、业余学习为主、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 具体实施途径包括: (一)聘请公司、热电厂内部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开展的专题 知识讲座; (二)聘请外部专家、学者、领导进行的专题讲座; (三)应热电厂发展的需要,外派公司员工参加的各类管理、

4、专业 技能培训; (四)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班培训; (五)其他培训途径(如:师傅带徒弟、播放专题讲座光碟、到优秀 企业参观交流学习等)。 (六)新员工二、三级培训周期为 3 至 6 个月,分别由热电厂领导、 处室领导、车间负责人、技术员、安全员、设备员分别负责授课。 第六条第六条 受受训资训资格格进进行培行培训训的相关要求的相关要求 各处室、车间上报的参加培训的员工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培训内容与现工作岗位对口; (二)培训对象所参加的培训内容,对本岗位工作有指导性的作用;(三)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员工 第二章第二章 培培训训的的组织组织与管理与管理第七条第七条 培培训职责训职责

5、的划分的划分 (一)热电厂负责二级培训,主要包括对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和车间办公室的其他人员的安全知识、工艺知识、设备知识、应急预案 知识等内部培训及对新进员工进行部门组织结构概况、相关制度、相 关要求等的培训。 (二)、职能处室、车间领导、技术人员负责三、四级培训(也称车 间级培训、班组级培训),主要包括对新进员工、在岗正式操作工、及 其他从事操作员工的电力行业基础知识、工艺知识、设备知识、应急预 案、安全等内容培训。第八条第八条 各培各培训训等等级负责级负责人的人的职责职责 (一)二级培训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完成公司下达的培训任务; (2)负责二、三、四级员工的内部培训工作,根据

6、员工所需制定年 度内部培训计划。严格按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并保留相关台帐; (3)对新进员工进行管理体系,分目标和岗前培训; (4)按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培训记录、上报培训报表、培训总结,做 好二级培训的评估工作; (5)接受热电厂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同时检查、监督、 考核三、四级培训; (6)对员工工作能力进行鉴定; (7)及时了解员工培训需求,上报部门培训需求; (8)负责按月做好各级别员工的当月培训总结、次月培训内部培 训重点、外派培训需求及需股份公司次月协调解决培训方面工作,按 时间要求参加培训例会。 (9)负责员工及其员工子女学历教育的奖励、报销统计、核实、报 销工作员工子女就学

7、工作的统计、核实、上报工作,并保留相关台帐。 (二)三、四级培训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完成公司、热电厂下达的培训任务; (2)计划、组织、实施本车间、班组的培训计划; (3)对生产一线员工进行上岗培训(重点是工作岗位工艺流程、技术、设备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4)接受公司、热电厂对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同时做好 三级培训的评估工作; (5)配合热电厂对员工工作能力进行鉴定; (6)及时将员工的培训需求上报于热电厂; (7)负责新进员工的工艺、设备知识培训和现场操作学习情况。 第九条第九条 培培训计训计划的制定划的制定 (一)各处室、车间根据热电厂规划和要求,将特殊工种培训计划 于每年

8、年底 11 月 10 日之前上报人事处。(二)各车间根据车间、班组实际情况,每月制定培训计划,并于 26 日前上报人事处。 (本月 26 日上报下月的培训计划) (三)各车间根据车间、班组实际情况,每月编写培训总结,并于 26 日前上报人事处。 (四)各班组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技术、安全、思想道德方面的培训, 每次培训要有记录存档。 (五)所有培训记录均使用标注格式,即股份公司下发的培训格式 内容进行填写,车间及班组的格式内容填写要一致。详细内容应包括 以下各项:培训人员类别、培训内容、培训对象、预计培训人数、培训 时间、培训地点、培训教师。 第三章第三章 员员工能力工能力鉴鉴定定 第十条第十条

9、鉴鉴定的定的类别类别和内容和内容 (一)管理人员鉴定内容: (1)应知应会的考核:专业知识、管理知识、安全知识、与工作相关 的制度; (2)处理问题的能力:日常工作情况、现场模拟考核; (3)意识、能力、服务、综合能力; (二)技术人员鉴定内容: (1)应知应会的考核:生产工艺知识、设备知识、管理知识、安全知 识、专业知识、应急知识、相关制度; (2)处理问题的能力:日常工作情况、现场模拟考核;(3)知识、能力:质量、安全、环保、协作、综合能力; (三)操作人员鉴定内容及形式: 1、鉴定内容 (1)理论考试:职业道德 5%、火力发电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及题库 70%、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10、10%、热电厂各专业操作规程 15% (2)岗位技能考试:与申报工种相关的工艺、安全、设备、应急等知 识 2、鉴定形式(1)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 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答辩和仿真模拟操作, 理论考试与技能操作各占总分的 50%。 (2)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 60 分 及以上者为合格,其中理论知识出题范围涵盖本工种所有岗位。(3)技能操作竞赛分为仿真机操作和现场答辩两部分。仿真机实操考试以故障处理为主,每个专业的故障处理时间 30 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为 5-10 分钟每题,在每个专业故障处理完之后进行。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11、 监督检查人员由部门领导或技术人员担任。检查人员 应尽量熟悉被检查人所从事的工作,尽量做到专业化监督检查。 (一)人员检查级别划分: A 级:由热电厂领导:负责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检查。 B 级:由车间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人员的检查。 (二)检查的实施 (1)各车间、处室按热电厂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分层进行检查。 (2)各车间、处室在检查过程中要指定专人填写员工检查记录表。 (三)(三)检查结果处理 (1)各项检查内容均合格者,则有资格独立开展工作。 (2)检查结果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则视为检查不合格。 (3)检查不合格者需按要求进行培训,培训完毕后再经检查,合格 者方能独立开展工作。(4

12、)检查工作方式可灵活多样。 第四章第四章 培培训训出勤出勤规规定定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员工培训出勤管理由各处室、车间培训负责人负责。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提交培训员 工请假单,并呈请相关负责人核准,否则以旷工对待。因特殊情况不能 及时请假者,必须向培训负责人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上课期间迟到、早退依下列规定办理:(因公并持有证 明者不在此限)迟到、早退达三次者,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早退达三次 以上六次以下者,以旷工一天论。若缺勤时数超过课程总时数 1/3 者, 需重新补修全部课程。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员工参加培训,必须在员工培训签到表上亲笔

13、签名以 示出勤,严禁其他员工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员工和被代签员工均按旷 课处理。培训部门以签到及课上点名为依据,将参训员工的上课记录 登记在员工培训记录上,并由安全环保处归入员工培训档案中保存。 第五章第五章 考核考核标标准准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各部门未按要求,每月 26 日前未上报次月培训计划、 本月培训总结、本月考试成绩的,每推迟一天考核部门 100 元。培训负 责人连带 20%。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未按培训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的部门,每次考 核部门 500 元,培训负责人连带 20%。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未按要求建立保留相关培训台帐或台帐不全的部门, 每次考核部门 200 元,培训负

14、责人连带 20%。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未按要求将培训相关制度传达到各员工的部门,考核 部门 200 元。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特殊工种培训计划的,考核部门每 次 200 元。培训负责人连带 20%。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未组织实施新进员工培训工作的,每项培训内容考 核部门 200 元。培训负责人连带 20%。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对培训无故缺席人员,考核 200 元/次,考核部门领 导 100 元。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未组织学习,后期做虚假台帐的部门,一经查出考核 部门 300 元,培训负责人连带 50%。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员工及其子女学历教育奖励、学费报销、就学出现错 误的,按人次考核部门每人按 100 元考核,钱数误差有所在部门承担。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在培训过程中,发现新进员工提供的个人简历、身份 证、毕业证、体检证明等有关材料系编造、借用、涂改或伪造的及违反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新进员工,直接交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试用期结束后,综合考评不合格的,直接交人力资源 部。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则则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热电厂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及 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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