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2753323 上传时间:2018-06-03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8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文学]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细则(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附件 2: 山山东师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范大学研究生日常行为为表表现现量化考核量化考核细则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工作,科学、规范地对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的原则一、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即考核方案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符合研究生的培养目标。2、客观性原则:即考核工作要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研究生日常表现的客观情况。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评价、群众评价和各级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考核人员、过程及考核结果公开。4、公正性原

2、则:即考核过程要准确评价、摈弃人为因素,确保考核过程及结果的公正。二、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计分办法二、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计分办法研究生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为百分制,包括德育基本分和德育奖惩分两部分。德育基本分为 50 分,德育奖惩分为 50 分,包括思想品德、社会实践、科技学术、文体活动、安全卫生和宣传工作等六个方面,超过 50 分按 50 分计算。德德 育育 基基 本本 分分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时事,遵纪守法,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关心集体,乐于助人,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认真荣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共

3、产党员、优秀研究生团员、优秀研究生团干部、优秀研究生会干部等,加 5 分。每学期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出勤率 100%者,加 2 分加 分 做好人好事,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2 分;受到学院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1 分政治学习、集体活动、党基学习班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无故缺勤,每次扣 2 分;党基学习班考试不及格,扣 5 分在宿舍打牌、玩电子游戏、喧闹等,妨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和休息者,每次扣 3 分思思 想想 品品 德德减分 故意破坏公物或损坏图书资料者,每次扣 3 分2男女交往举止不文明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 3 分受校级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5 分;受院级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3 分

4、因违犯校规校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每人每次扣 1020 分参加院级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每次加 0.5 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1 分参加校级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每次加 1 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2 分;暑期社会调研报告或征文获校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5 分、3 分、2 分;被评为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每次加 5 分;被评为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或优秀服务队,每位成员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参加省级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每次加 3 分;被评为省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每次加 10

5、分;社会调研报告或征文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10 分、8 分、5 分;被评为省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或优秀服务队,每位成员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加 分参加国家级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每次加 8 分;被评为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每次加 20 分;社会调研报告或征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20 分、15 分、10分;被评为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或优秀服务队,每位成员按同等次个人获奖减半加分上交的社会调研报告,如发现有抄袭、剽窃等不诚信行为者,每次扣 5 分社社会会实实践践减分在参加实践活动时,违反地方管理规定或社会公德秩序,造成不良

6、后果或影响者,视情节扣 25 分做校级学术报告,首场加 5 分,以后每场次加 2 分;做院级学术报告,首场加 3 分,以后每场次加 1 分参加院级学术科技活动,每次加 0.5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3 分、2 分、1 分参加校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如听学术报告,每次加 1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 5 分、3 分、2 分;被评为校级学术科技活动先进个人,每次加 5 分参加省级科技学术活动或比赛,每次加 3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 10 分、8 分、5 分科科技技学学术术加 分参加国家级科技学术活动或比赛,每次加 8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 20 分、

7、15 分、10 分。3申报科技成果或发表学术论文,发现有抄袭、剽窃等不诚信行为者,每次扣 5 分减分学校统一要求必须参加的研究生科技学术活动,无故缺勤者,每次扣 2分参加院级文艺表演、体育、演讲朗诵、征文书画等文体类活动每次加 0.5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 3、2、1 分参加校级文体类活动每次加 1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每次分别加 5 分、3 分、2 分;参加研究生体育文化节各项比赛,个人成绩获得前六名者,分别加 6、5、4、3、2、1 分;团队成绩获得前六名者,团队成员按同等次个人成绩减半加分参加省级文体类活动每次加 3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10 分、8分、5 分

8、参加国家级文体类活动每次加 8 分,获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20 分、15 分、10 分参加校研究生合唱团、舞蹈队、篮球队、健美操队、太极拳队,按时参加训练者,每人加 3 分;完成演出或比赛任务者,在此基础上累加 5 分参加校、院研究生仪仗队,按时参加训练者,每人分别加 3 分、2 分;完成演出或比赛任务者,在此基础上分别累加 5 分、3 分加 分被评为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每次加 5 分;受到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2 分参加校研究生合唱团、舞蹈队、仪仗队、篮球队、健美操队等,不按时参加训练者,每次扣 0.5 分在比赛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者,每次扣 5 分文文体体活活动动减分

9、学校统一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 无故缺勤者,每次扣 2 分受到校级安全卫生检查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2 分;受到院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加 1 分被评为研究生“党员示范岗宿舍”或“文明宿舍”,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 3分。被评为学校研究生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先进个人,每次加 4 分加 分宿舍长每学期加 2 分在安全卫生检查中,受到学校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2 分;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 1 分安安全全卫卫生生减在宿舍内乱扯电线、使用违章电器或酒精炉等禁用器具者,一经查实,每次扣 8 分4在宿舍留宿外人者,每次扣 5 分无故晚归者,每次扣 1 分不参加宿舍值日或卫生扫除者,每次扣 1 分分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

10、而擅自离校 (包括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 者,均以旷课论处,每人每天扣 3 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宣传活动,每次分别加 2 分、1 分 在山东师大报、校广播站、研究生工作网站等发表反映研究生工作、活动的新闻稿件(纯文学作品除外),每次加 2 分;2000 字以上,每次加 3 分。(最高不超过 20 分。)在省级、国家级报刊或广播电视等发表反映我校研究生工作、活动的新闻作品,每次分别加 5 分、10 分;加分被评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每次加 5 分宣宣传传工工作作减分未经学校批准,在研究生宣传栏等宣传场所乱贴乱画者,每次扣 5 分三、附则三、附则1、同一活动或比赛按最高获奖等级加分,不得重复加分。2、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各学院与研究生工作部商定。各学院在不违背本办法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奖惩细则,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实施。3、本办法于 2007 年 9 月发布实施。4、本办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山东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1 年 10 月 22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