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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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标注内容 第三章 制作、使用和管理 第四章 附 则编编辑辑本本段段第第一一章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规范标签的制作、标注和使用 行为,保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经营)的农作物种子应当附有标 签,标签的制作、标注、使用和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标签是指固定在种子包装物表面及内外的特定图 案及文字说明。 对于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标签是指种子经营者在销售种 子时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的特定图案及文字说明

2、。 编编辑辑本本段段第第二二章章 标标注注内内容容第四条 农作物种子标签应当标注作物种类、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种子经营许可证编号、质量指标、检疫证明编号、净含量、生产年月、 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分别加注: 要农作物种子应当加注种子生产许可证编号和品种审定编号; 两种以上混合种子应当标注 “混合种子“字样,标明各类种子的名称及 比率; 药剂处理的种子应当标明药剂名称、有效成分及含量、注意事项;并根 据药剂毒性附骷髅或十字骨的警示标志,标注红色 “有毒”字样; 转基因种子应当标注 “转基因“字样、农业转移基因生物要安全证书编 号和安全控制措施

3、; 进口种子的标签应当加注进口商名称、种子进出口贸易许可证编号和进 口种子审批文号; 分装种子应注明分装单位和分装日期; 种子中含有杂草种子的,应加注有害杂草的种类和比率。 第六条 作物种类明确至植物分类学的种。 种子类别按常规种和杂交种标注,类别为常规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 同时标注种子世代类别,按育种家种子、原种、杂交亲本种子、大田用种标 注,类别为大田用种的,可以不具体标注。 品种名称应当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及其实施 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授权品种或审定通过的品种,应当使用批准的名称。 第七条 产地是指种子繁育所在地,按照行政区划最大标注至省级。进 口种子的产地,按 中

4、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 标注。 第八条 质量指标是指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按品种纯度、净度、发 芽率、水分指标标注。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某些作物种子质量有其他指标要求的,应当加 注。 第九条 检疫证明编号标注产地检疫合格证编号或者植物检疫证书编号。进口种子检疫证明编号标注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编号。 第十条 生产年月是指种子收获的时间。年、月的表示方法采用下列的 示例:2000 年 7 月标注为 2000-07。 第十一条 净含量是指种子的实际重量或数量,以千克( kg)、克 (g)、粒或株表示。 第十二条 生产商是指最初的商品种子供应商。进口商是指直接从境外 购

5、买种子的单位。 第十三条 生产商地址按种子经营许可证注明的地址标注,联系方式为 电话号码或传真号码。 编编辑辑本本段段第第三三章章 制制作作、使使用用和和管管理理第十四条 标签标注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印刷清晰,字体高度不 得小于 1.8 毫米,警示标志应当醒目。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其他文字, 字体应小于相应的中文。 第十五条 标签标注内容可直接印制在包装物表面,也可制成印刷品固 定在包装物外或放在包装物内。作物种类、品种名称、生产商、质量指标、 净含量、生产年月、警示标志和 “转基因“标注内容必须直接印制在包装表 面成者制成印制品固定在包装物外。 可以不经加工包装进行销售的种子,标签应当

6、制成印刷品在销售种子时 提供给种子使用者。 印刷品的制作材料应当有足够的强度,长和宽不应小于12 厘米8 厘 米。可根据种子类别使用不同的颜色,育种家种子使用白色并有紫色单对角 条纹,原种使用蓝色,亲本种子使用红色,大田用种使用白色或者蓝红以外 的单一颜色。 第十六条 种子标签由种子经营者根据本办法印制。认证种子的标签由 种子认证机构印制,认证标签没有标注的内容,由种子经营者另行印制标签 标注。 第十七条 包装种子使用种子标签的包装物的规格,为不再分割的最小 的包装物。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按 种子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 以处罚。 编编辑辑本本段段第第四四章章 附附 则则第十九条 种子法第三十二条要求种子经营者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的 种子简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条件的说明,可以印制在标签上,也可 以另行印制材料。 第二十条 本办法所称混合种子是指不同作物种类种子混合物或者同一 作物不同品种种子的混合物或者同一品种不同生产方式、不同加工处理方式 种子的混合物。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发布前制作的标签与本 办法规定不符的,可以延用至 2001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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