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名师工作室管理20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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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审旗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推进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充分发挥乌审名师的专业引领、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推动全旗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共乌审旗委员会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发展的意见(乌党发201322 号)和乌审旗人民政府 2014 年第 4 次常务会议纪要(20144 号)精神,决定建立乌审旗名师工作室。为规范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名师工作室,是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以名师命名的非行政性工作机构,是由高中、初中、小学、幼儿优秀学科教师和优秀班主任共同组成的, 集德育、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

2、体。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旗乃至全市学科教育和班级管理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第二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选拔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领衔人(即名师)和工作室成员组成。(一)名师工作室领衔人的选拔条件1学校一线任课教师(登台教师)、班主任和旗教科研人员,在全旗本学科领域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并拥有下列三种条件之一:一是通过乌审旗名师梯队建设工程培养和认定的乌审名师,二是通过优惠政策引进并享受名师待遇的优秀教师,三是自治区级骨干教师、教

3、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工作业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放宽至市级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还需具备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年限,近五年来曾获得旗级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所带班级曾获得旗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称号,目前在职在岗。市级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及市级班主任工作室成员不参与本项选拔。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堪称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教学成绩突出,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在 B 等及以上。3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4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二)名师工作室成员的选拔条件1全旗有一定知名度的旗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

4、、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德育类竞赛一等奖获得者。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班级管理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4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第三条 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一)工作室领衔人(即名师)职责与任务1主持“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制定本工作室管理细则;制定本工作室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工作室每学年工作计划,提交工作室总结;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档案,与工作室每个学员签订中青年教师培养责任书,督促指导他们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提交研修总结并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考评。2当好教学、管理示范者与指导者。每学年在全旗进行名师示范课展示;组织并参与工作室成

5、员的听课、评课活动,研究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指导工作室成员总结教育教学方法、经验、模式;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的理论学习及研讨。3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全面了解本学科或德育工作最前沿的信息与发展动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或班级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方法,指导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或本学段的班级管理、以及科研课题。在工作周期内主持完成至少一项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发表一批优质的教育科研文章或著书立说。4坚持理论学习与业务研讨,努力提升教育理论素养与学科理论素养,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区内外高端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5积极承担教师继续教育的课程开发与专题教学任务,每年

6、为教师继续教育旗级培训、校本培训举办专题讲座。6建立工作室网站或博客,以网络为平台开展与学员及其他本学科教师或本学段班主任的合作与交流,展示工作成效,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7向旗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年度经费使用情况。(二)成员职责与任务1成员是名师工作室的学习者、研究者,是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参与者。2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精神。善于向名师学习,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室的活动,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3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制定个人学年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4努力提高教育教学实践水平,能够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的心理规律,科学有效地开展教育工作。

7、每学年开展 2 次以上校级教学或主题班队会展示活动,三年内在名师工作室组织的旗级活动中至少上一节公开课或研究课;坚持撰写教学反思(含教学笔记、听课笔记、评课记录、班主任工作心得等),每学年向工作室网站或博客至少提供高质量的教学设计或主题班会教案 2 篇,提供教学实录、教育案例、教育故事等 5 篇以上。5刻苦学习,努力提升教育科学素养,不断提高教育科学理论水平。每学期至少研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完成 1 篇读书笔记;经常撰写教育教学、教研或管理札记;每学年完成 1 篇教育教学论文,三年内至少有 1 篇论文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鼓励个人或合作出版著作。6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及学

8、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每学年参与一项教育教学或班级管理专题研究,三年内参与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教学竞赛和德育类竞赛。7帮助维护名师工作室网站,积极参与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站提供教育教学信息、教育教学资源;帮助工作室领衔人(即名师)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成果业绩档案资料。8学习认真刻苦、工作成效突出、研究成果丰富的学员,可优先参加评先评优、职称晋级以及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名师评选等。(三)名师团队职责与任务1、遵守名师工作室的各项规定,在工作室领衔人(即名师)带领下,共同完成工作室各项目标任务。2、积极推进名师工作室

9、之间的合作与交流。第四条 名师工作室的建立程序(一)确定名师名师工作室设领衔人一名,按照选拔条件选拔产生。(二)选拔成员公布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成员的要求。工作室成员由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申请、学校推荐,经旗教育局同意后,将其申请材料提交工作室领衔人。工作室领衔人对申请人进行资质确认。工作室成员原则上 5-10 名。(三)上报审核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旗教育局审核。(四)签订协议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旗教育局签订乌审旗名师工作室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

10、。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乌审旗名师工作室成员互相合作、共同提高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五)挂牌运行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第五条 名师工作室的保障措施(一)条件保障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名师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应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二)经费保障1经费总额:每年为每个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 5 万元。2经费用途:业务活动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各项

11、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专题研究、专家授课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3经费使用:业务活动经费中的 40%作为统一活动经费的补助经费的支出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凭票据在乌审旗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审批下实报实销。其余 60%在年度考核合格后直接发放到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手中。各工作室经费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有计划支出。名师工作室领衔人年终向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当年经费使用情况。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培养经费开支情况进行检查,如经费开支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应及时纠正。第六条 名师工作室的组织管理(一)旗教育局成立乌审旗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名师工作室工作,成员名单如下:组

12、长:肖海福(乌审旗教育局局长)副组长:赵文萍(乌审旗教育局副局长)苏淼(乌审旗教育局副局长)张晓云(乌审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教研中心主任)成 员:杜小丽(乌审旗教育局计财股股长)翁玉刚(乌审旗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谢竹(乌审旗教育局人事股股长)王荣(乌审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吉仁巴雅尔(乌审旗电教中心主任)苏雅拉图(乌审旗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中心主任)马亮(乌审旗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研中心,负责名师工作室的具体指导、督促和检查,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主 任:张晓云(乌审旗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教研中心主任)副主任:王荣(乌审旗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13、)马亮(乌审旗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二)名师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第七条 名师工作室的考核评估(一)乌审旗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建立考核委员会,具体负责名师工作室的考核评估工作。(二)名师工作室以三年为一个工作周期。在一个工作周期内,按有关评估标准,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影响检测等考核方式,对名师工作室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评价和工作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评价。(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的情况、工作室在培训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教育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三个方面。(四)工作周期结束时及每年一次的考核

14、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的 60%经费不予发放,次年也不再发放业务活动经费,次年年度考核“合格”,可一次性发放当年 5 万元业务活动经费到名师工作室领衔人手中,之前经费不补发,第三年可继续按规定程序发放业务活动经费;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原有待遇不变。工作周期结束时考核“不合格”,或是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是在工作周期内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本职任务者,将撤销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五)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名师工作室领衔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工作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调离名师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第八条 本办法乌审旗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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