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重要考点真题解题思路分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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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民法重要考点真题解题思路分析(司法考试民法重要考点真题解题思路分析(3)(三)甲有四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 价款 5000 元。”乙牵回了四匹马,未付款。1.设马 1 在试用期间于某日放养时被洪水冲走, 该损失应由谁承担?(2000 年试卷三第 8185 题)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答案A 考点试用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解题思路分析试用买卖合同是一种以买受人在试用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要 件的买卖合同。而买卖合同标的司法考试培训 http:/ 本质上是当标的物因为不可归因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毁损灭失

2、时,买受人是否仍需要按 约定支付标的物价款的问题。本案中买卖合同尚未生效,当然更谈不上买受人的风险承担 问题。 2.设马 2 在试用期间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 A.甲 B.乙 C.甲和乙 D.甲或乙 答案A 考点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解题思路分析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归属,合同法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 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本题中买卖合同尚 未生效,所以也不存在交付的问题。应注意的是,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的归属与标的物的 风险负担通常是同步的。 3.设马 3 在试用期间逃出马圈,偷吃了邻人丙家的谷子,价值 50 元,对该损失应由谁 承担?

3、A.甲 B.乙 C.甲或乙 D.甲和乙 答案B 考点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主体 解题思路分析该题是直接考查法条的一道题。根据民法通则第 127 条的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 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乙是动物管理人,应当承担该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民事责任。 4.设试用期间乙将马 4 卖与丁,乙与丁之间买卖行为的性质如何?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 C.效力未定的行为 D.可撤销的行为 答案C 考点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 解题思路分析本题也是直

4、接考查法条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 51 条的规定:“无 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 合同有效。”本题中,在试用期间,乙尚未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对标的物的处分属于 无权处分,依法该处分的效力应当是效力未定。所谓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合同虽已成立, 但是否生效尚不确定,只有经过特定当事人的行为,才能确定生效与否的合同。 本题的考查相对简单,但也从一个角度向考生提示:司法考试的案例分析题并不都是 很复杂的,有一些只需在平时的复习中留意一下,即可在考场上拿分。 5.设在试用买卖期间,甲又将该四匹马卖给戊,作价 5000 元,甲向戊说明了与乙之间 试用买卖的情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但未生效 B.甲与戊之间的合同已成立,且生效 C.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条件的合同 D.甲与戊之间的合同是附期限的合同 答案AC 考点附条件合同的效力 解题思路分析试用买卖的结果是不确定的,取决于试用买卖买受人的意思,其“不 确定”的特点符合“附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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