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竞聘上岗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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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舒人201015 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舒城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舒城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各乡镇医改领导组,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有关单位:经舒城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将舒城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舒城县人事局 舒城县卫生局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主题词:卫生卫生 医改医改 竞岗竞岗 通知通知 抄 送: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 舒城县人事局、县卫生局 2010 年 9 月 24 日印发(共印 100 份)舒城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舒城县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为推进基层卫生院人事制

2、度改革,建立公益性医药卫生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 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舒政201038 号)等有关精神要求,制订本方案:一、一、竞竞聘原聘原则则坚持规范、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考核等相结合、注重业绩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和科学设岗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优化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进一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的原则。二、二、竞竞聘聘对对象象1、2008 年 12 月 31 日前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包括在编正式

3、工作人员和县人事或卫生、劳动部门确认的在岗人员以及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2、2010 年及以前年度依据省卫生厅、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公开招募医药卫生类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通知(皖卫人200423 号)规定,公开招募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大专以上毕业生和“三支一扶”人员;3、依据省卫生厅关于开展 2009 年度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的通知(卫人秘2009734 号)文件要求招考的人员;4、2010 年前经县政府同意,经县卫生局、人事局招聘进入乡镇卫生院的大中、专毕业生。三、三、竞竞聘条件聘条件1、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资格;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

4、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四、岗岗位位设设置置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各单位工作实际,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科学合理地设置岗位,规范岗位职数,明确岗位职责。各乡镇卫生院根据要求上报县医改办。五、五、竞竞聘范聘范围围以现工作单位为竞聘单位,每名竞聘人员仅限竞聘一个岗位。六、六、竞竞聘聘顺顺序序先编内人员(含县人事或卫生、劳动部门确认的及竞聘对象中的 2、3、4 所指的人员,下同。),后自聘人员中符合竞聘资格的人员。七、七、竞竞聘方式聘方式此项工作由驻院指导组和各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竞聘上岗人员必须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如

5、某岗位参加竞聘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所设岗位数,要进行民主测评;如某岗位参加竞聘的人数多于所设岗位数,则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和资格认定。符合竞聘条件的单位自聘人员必须通过民主推荐和资格认定程序参加竞聘。(一)民主(一)民主测评测评。 。民主测评分称职、不称职两个等次。民主测评前,参加竞聘的个人将自己近 3 年来的工作进行书面述职,个人书面述职报告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收集后,提前 1 天送给每个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由取得参加竞聘资格(不含自愿放弃竞聘资格的人员)的全体人员投票测评。如被测评人“称职”票数高于有效测评票数的 50%(含 50%),则该被测评人可直接定岗;如被测评人“称职”票数低于有效测评数的 5

6、0%(不含 50%),则该被测评人须参加民主推荐和资格认定两项。对经考核确属不宜在卫生院工作的,取消竞聘资格。个人民主测评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二)民主推荐和(二)民主推荐和资资格格认认定定1、民主推荐(满分 20 分):民主推荐的参加人员为本单位具有竞聘资格的人员(不含自愿放弃竞聘资格的人员)。每个人推荐的名额为本单位所设岗位的计划数,多于或少于该岗位应推荐人数的推荐票无效。民主推荐后,驻院领导组现场监督统计得票结果,并当场公布每名竞聘人员的得票数。然后折算为民主推荐得分。个人民主推荐得分= 得票数/有效推荐票数20。2、资格认定(满分 80 分):根据竞聘人员的在岗年限、学历和职称高低及取

7、得执业资格情况等,对每项考核内容进行量化打分(各项统计截止时间: 2010 年 10 月 31 日。(1)在岗年限分(满分 36 分):在全县卫生系统在岗工作时间每满 1 年得 1.2 分,最高分不高于 36 分;近十年内离开本县卫生系统的(即 2000 年元月至 2009 年 12 月)每离岗一年扣 3 分(扣完此项得分为止);(2)学历分:凡具有国家承认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历,本科及以上毕业 16 分,专科毕业 11 分,中专毕业 7 分;(3)职称分(以现已聘用的职称为准;参加竞聘的单位自聘人员不计此项分):高级职称 15 分,中级职称 11 分,初级职称中师级 7 分、员级 4 分;(

8、4)执业资格分:取得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资格并在县内注册的得 13 分,助理级执业资格并在县内注册的得 9 分;编内人员组织考核得分(满分 100 分)=民主推荐得分+工作年限分+学历分+职称分+执业资格分 自聘人员组织考核得分(满分 85 分)=民主推荐得分+工作年限分+学历分+执业资格分 3、成绩公示民主推荐、资格认定详细得分情况以及汇总得分情况,要在本人所在单位内公示。4、确定竞聘上岗人员按所设岗位数分别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竞聘上岗人员(竞争同一岗位分数相同者,以专业职称或资质高者优先,工勤岗位以测评分高者优先)。凡竞聘上岗人员一律在县人事局、卫生局网站上公示后签定聘用合同,接受监督。

9、八、政策要求八、政策要求(一)(一)2010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病退人员,自愿申请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或实行“三年过渡”、 “自谋职业”等分流者,不纳入此次竞岗人员范围,不参加竞聘和考核。(二)(二)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不能满足岗位需求的,可以在人员全部定岗后由乡镇卫生院安排部分上岗人员兼任其他岗位。九、九、纪纪律要求律要求(一)(一)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严禁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严禁内定人选。(二)(二)竞聘上岗人员要正确对待,严禁弄虚作假。(三)(三)对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其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本实施方案由县人事局、卫生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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