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指标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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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附件 1: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指标泰安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指标一级指一级指标标二级指二级指标标三级指三级指标标指标说明指标说明考核对象考核对象考核方法考核方法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制定下发本辖区或本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提供相关资料。项目实施方案明确 11 类服务项目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职能分工,得 0.1 分。制定下发绩效考核方案或规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

2、中心分别提供相关资料。绩效考核方案或规定,有绩效考核方法(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结果应用方式),得 0.05 分;有考核指标体系(包括考核指标、指标评分方法、指标考核标准),得 0.05 分;有本地区或本单位考核结果应用,得 0.1 分。制定下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在项目实施方案中有明确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提供相关资料。有:0.1 分;无,0 分。(县级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任一级没有按 0 分计)1. 组组 织管织管 理理 (10 分)分)1

3、.1 制制度建设度建设(1 分)分)1.1.1 方方案制定案制定(0.5 分)分)制定本地区或本单位项目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补偿参考标准,能说明测算依据。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提供相关资料。有成本测算文件,得 0.05 分;能说明测算依据,得 0.05 分。11.1.21.1.2 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设置(0.50.5 分)分)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设立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行使项目管理职能,开展项目组织管理各项工作。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

4、卫生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提供相关资料。有文件或通知明确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设置:0.25 分; 有专/兼职管理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包括制定管理办法,会议、培训、督导考核等档案资料):得 0.25 分 。 1.2.1 项目督导管理项目督导管理(0.5 分)分)按要求频次组织开展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日常督导、考核。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查看督导发现问题记录、督导报告和整改记录。有:0.5 分;无:0 分。1.2.2 数据审核管理数据审核管理 (0.5 分)分)对各县(市、区)上报年度考核业务数据进行核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县(市、区)级卫

5、生行政部门提供的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数据。现场核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有关任务完成情况。现场考核机构业务数据核实,(对相关机构县(市、区)级上报数据-现场核实数据)/县(市、区)级上报数据,有一项数据的误差大于等于 5%:扣 0.05 分;扣完为止。1. 组组 织管织管 理理 (10 分)分)1.2 管管理和考理和考核(核(6分)分)1.2.3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5 分)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原则,卫生行政部门和机构内部落实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绩效考核内容完整,有过程记录、考核结果和报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级卫生

6、行政部门和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相关资料。县、机构有项目考核通知,得 0.5 分;有考核记录和排名,得 0.5 分;有考核通报或报告,得 0.5 分;有整改记录,得 1 分;有考核结果的运用,得 1 分。考核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各项服务数量和质量、实施效果,得 0.5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对机构内部的考核资料,得 0.5 分,有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得 0.5 分。 未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或采取奖2惩措施,县级一起扣 3 分、机构一起扣2 分;扣完为止。1.3.1 分工协作(分工协作(0.4 分)分)制定辖区内疾病控制、妇幼保健

7、、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方案。县(市、区)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市、区)级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别提供工作方案。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缺少一个机构扣(共 4 家)0.1 分,扣完为止。1.3.2 技术指导、人员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检查考核(培训和检查考核(0.4分)分)疾病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核、人员培训等。县(市、区)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和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参与督

8、导考核的记录和有关资料。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督导考核:0.2 分;有相关的工作记录及影像资料:0.2 分。1.3 转换转换服务模服务模式(式(2分)分)1.3.3 家庭医生式(签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工作(约)服务工作(0.2 分)分)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出台本地区工作方案或通知等文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工作。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料;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抽查居民健康档案。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出台文件,得 0.2 分;有一个单位未出

9、台文件,该项得 0 分;到考核机构现场抽取服务对象档案 10 份,电话核实真实性;有一份不真实扣 0.05分,扣完为止。31.3.4 人员培训人员培训 (1 分)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服务规范的掌握情况。反映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相关人员进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培训的质量。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资表上对领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报酬的抽查 5 人,进行问卷调查。人数不足从人员花名册递补。基层人员培训质量:得分=(问卷实际得分总分/问卷应得总分)1 分。1.4 信息信息化建设化建设(1 分)分)1

10、.4.1 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1分)分)核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实现居民健康档案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录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查看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建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以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信息系统,得 0.3 分; 实现电子健康档案、随访服务信息录入,得 0.2 分;电子档案与门诊互联互通,得 0.5 分。1. 组组 织管织管 理理 (10 分)分)1.5 所辖机所辖机构发生到构发生到上级主管上级主管部门上访、部门上访、投诉、举投诉、举报及纠纷报及纠纷等事件。等事件。1.5.1 年内发生到

11、上级年内发生到上级卫生、财政部门上访、卫生、财政部门上访、投诉、举报及纠纷等投诉、举报及纠纷等事件事件到上级卫生、财政部门查询资料或记录。省、市卫生、财政部门提供工作资料和记录。每起扣 3 分,该项一级指标分值扣完为止。2.2. 资资 金管金管 理理(15分)分)2.1 资资金筹集金筹集(2 分)分)2.1.1 人均补助经费情人均补助经费情况落实(况落实(2 分)分)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日,县(市、区)级经费补助标准落实情况。 县(市、区)级经费查看 2014 年度县(市、区)人代会批准的本级预算;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分配等文件。足额:2 分;

12、不足额:0 分。 4补助标准(35 元-省级经费补助标准市级落实资金总额)县级落实资金总额/实际服务人口。2.2.1 预拨资金拨付及预拨资金拨付及时性(时性(2 分)分)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 2014 年度项目预拨资金自省级下达起,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周期。如果县(市、区)级分批下达预拨资金,依据第一批预拨资金的拨付和到账时间。查看 2014 年县各级资金分配文件或指标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银行入账通知。2014 年 3 月 31 日(含)以前抽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账的,县级得 2 分;条件不符合:0 分。2.2 资资金拨付金拨付(6 分)分)2.2.2 资金分配情况资金分配情况(2 分)分)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 核实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存在将项目资金安排用于与直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关用途的现象,即存在不合理分配资金的现象。2014 年县(市、区)银行拨款单。 不合理分配比例5%:得分=(5%-不合理分配比例)/5%2 分; 不合理分配比例5%:本项为 0 分。52.2.3 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2分)分)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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