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飞***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142.50KB
约14页
文档ID:42547037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_第1页
1/14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3 年 1 月 23 日)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92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不断完善和规范学校分配制度,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教职工积极性,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二)基本原则1、公平与效率结合的原则2、向教学一线适度倾斜的原则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4、新旧分配制度平稳过渡的原则二、实施范围我校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三、内涵和构成(一)绩效工资包括现省财政统发工资中的“职务岗位津贴”和学校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及奖金等二)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1、基础性绩效工资由“职务岗位津贴”和“节日补贴”构成2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岗位工作量津贴、年度考核奖励金和专项奖励金构成四、总量和比例(一)绩效工资总量根据省基准线和学校实际情况核定,总量不超过省基准线的 1.5 倍二)基础性绩效工资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45.5%,其中职务岗位津贴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8.5%,节日补贴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按节日补贴 8000 元/人·年计算)。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54.5%,其中岗位工作量津贴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32%,年度考核奖励金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11%,专项奖励金约占绩效工资总量的 11.5%五、资金来源及发放办法(一)基础性绩效工资1、 “职务岗位津贴”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规定的标准,由省财政逐月发放2、 “节日补贴”由学校制定标准和发放办法,自筹资金发放,最高不超过 8000 元/人·年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制定标准和发放办法,自筹资金发放1、岗位工作量津贴岗位工作量津贴主要体现完成岗位职责、基本工作量和出勤的情况,津贴发放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当年执行标准由财务处会同人力资源处于年初根据学校财力测算后提出建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最高岗位工作量津贴发放参考标准见附件 12、年度考核奖励金年度考核奖励金由称职奖励金和优秀奖励金两部分组成1)年度考核称职奖励金年度考核称职奖励金标准=考核年度个人的财政工资应发数总额(元)÷12,每年按标准的 1 至 4 倍计发,当年的发放额度由财务处会同3人力资源处于年末根据学校财力测算后提出建议,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2)年度考核优秀奖励金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在称职奖励金的基础上,另给予年度考核优秀奖励金,标准为 1500 元/人·年。

3、专项奖励金(1)拓展性办学奖励金拓展性办学是指我校独立举办的常规学历教育办学形式之外的各类办学,学校给予拓展性办学的二级教学单位(院、系)一定比例的奖励金拓展性办学奖励办法见附件 22)科研(教研)等的奖励金科研(教研)奖励金、广东省高等学校“千百十人才工程”培养对象津贴等按国家、省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3)学校特别奖励金学校特别奖励金主要奖励在单项奖励金规定范围之外,对学校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学校特别奖励金由单位申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学校特别奖励金申报评审办法见附件 34)其它的提成、津贴、补贴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一)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包括省财政统一发放的生活补贴和学校自行发放的节日补贴、校内生活补贴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个人离退休费的基数离休人员生活补贴、节日补贴按中纪发【2008】40 号文规定参照省直机关离休人员标准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粤人社发[2012]92 号规定的标准执行,节日补贴参照学校在职人员的标准执行三)校内生活补贴根据粤人社发[2012]92 号的规定,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水平如高于省基准线,应根据在职人员增幅适当增加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离退休人员校内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和办法如下:4离休人员以离休时职务按在职同级同系列职务人员月岗位工作量津贴的 21%按月计发,退休人员以退休时职务按在职同级同系列职务人员月岗位工作量津贴的 16%按月计发七、相关相关问题问题(一)专任教师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工作量的同时参加统一安排的全校职工大会、教研活动、政治业务学习等工作量不另计酬金专任教师在一个自然年内的教学工作量超过相应岗位的岗位说明书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超过部分按相应的课酬标准计算课酬,标准课酬及超过的课时数的折算系数见附件 4教学班的设置及有关课时计算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由教务处审定二)“双肩挑”岗位和设为专业技术岗位的学校二级教学和教辅单位直接从事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岗位(指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岗),教学工作量按《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方案(试行)》(广东二师党【2011】25 号)的规定执行兼任双岗人员”(指同时兼任学校两个部门的两个独立岗位)和“双肩挑”岗位人员的岗位工作量津贴计算办法:主聘岗的岗位工作量津贴加上兼任岗(“双肩挑”岗)的岗位工作量津贴的三分之一之和非“双肩挑”岗位的管理人员和教辅单位人员兼任教学工作的,每周课时(含理论课和实践课)不得超过 4 节;超过 4 节的不计算课酬。

主持正处级单位全面工作的副处长的岗位工作量津贴(含通讯津贴)按正处长(管理岗位五级岗)的标准发放三)常规学历教育的办学收入全部由学校支配;成人教育学院的提成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提成用于人员分配的,列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四)加班津贴(补贴)的申领按《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管理规定》执行加班津贴列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五)通讯津贴按《关于省直机关单位通讯费改革的实施意见》(粤纪发[2002]31 号)的规定和 2003 年 3 月 31 日学校行政会议决定执行通讯津贴列入学校绩效工资总量5(六)其他与绩效工资发放相关的规定见附件 5七)各种酬金、津贴、奖金的发放统一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管理;学校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师(含实验课教师)酬金由教学单位统一依据教学计划造表,报教务处核准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再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八)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处会同有关部门协商拟定方案,报学校批准后执行九)本办法总体部分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其中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办法和教研奖励金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和科研奖励金由科研处负责解释;资金方面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十)本办法颁布之前的有关校内分配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岗位工作量津贴”最高发放标准参考表附件 2: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拓展性办学奖励办法附件 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校特别奖励金”申报评审办法附件 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专任教师超基准教学工作量的标准课酬及超过的课时数的折算系数附件 5:广东第二师范学院绩效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3 年 1 月 23 日附件 1: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岗位工作量津贴”最高发放标准参考表6岗位系列及职级标准 (元/月)岗位系列及职级标准 (元/月)一级10000二级6000三级4600正高级四级4350正高级四级4250五级3900五级3800六级3600六级3500副高级七级3300副高级七级3200八级3000八级2900九级2700九级2600中级十级2400中级十级2300十一级2200十一级2100专 任 教 师 岗 位初级十二级1950教辅岗位初级十二级1850三级8800技术工二级2950四级7800技术工三级2000五级4350技术工四级1850六级3750技术工五级1700七级2900工勤岗位普通工1550八级2250教师1000九级1700教辅1000管 理 岗 位十级1550见习期岗位管理1000附件 2:广广东东第第二二师师范范学学院院 拓拓展展性性办办学学奖奖励励办办法法7一、指一、指导导思想和思想和奖奖励原励原则则(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职工拓展办学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办学活力,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奖励原则:鼓励拓展,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二、二、实实施范施范围围拓展性办学是指在常规学历教育任务之外的各二级办学单位自主开拓的办学具体包括:非常规性学历教育的各类办学(合作办学)、各类培训等拓展性办学奖励金是学校绩效工资构成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奖励各二级办学单位在常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的开拓性办学业绩三、三、奖奖励励办办法法(一)办学收入的分配比例1.非常规性学历教育的各类办学对非常规性学历教育的各类办学中高出常规收费的部分,校系(二级学院)按6∶4比例分成2.各类培训(1)学校主持的项目:进驻花都校区的二级办学单位按培训费总额的 20%上缴学校,在海珠校区的二级办学单位按培训费总额的 25%上缴学校,其余的归二级办学单位支配8(2)各单位自主争取的项目进驻花都校区的二级办学单位按培训费总额的 15%上缴学校,在海珠校区的二级办学单位按培训费总额的 20%上缴学校,其余的归二级办学单位支配二)资金用途与奖励办法1.资金用途拓展性办学中上缴给学校的部分,作为办学补充经费,主要用于支付该项目的水电费、设施设备维护更新费及其他管理和教育资源占用费;二级办学单位的分成部分,主要包含项目运作、办学成本、发展基金和劳务奖金。

其中必须预留的发展基金不得低于分成部分的10%2.奖励办法拓展性办学奖金由财务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按比例核拨到办学单位各二级办学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自主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和发放附件 3: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学校特别奖励金”申报评审办法9一、申一、申报评审报评审原原则则学校特别奖励金申报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二、二、组织组织机构机构(一)成立学校特别奖励金评审小组组长由分管学校办公室的学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有关职能部门、部分二级单位负责人及专家代表组成二)学校特别奖励金评审小组秘书处设在学校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兼任秘书,负责通知并接收各单位的申报材料三、申三、申报时间报时间和和评审评审程序程序(一)每年9月接受上一学年度的申报,因特殊原因导致某项成果在本学年度未列入申报的,可顺延至下一学年度申报二)学校特别奖励金申报审批程序包括单位申报、学校特别奖励金评审小组评审、公示小组评审的结果、校长办公会议审批1、各二级单位或牵头单位根据申报范围,撰写申请报告,整理支撑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学校特别奖励金评审小组秘书处提交申请报告及支撑材料2、学校特别奖励金评审小组对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并排序。

3、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4、公示结束(没有异议)后提请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四、申四、申报报范范围围和等和等级级(一)申报范围1、在教研(教改)、科研等方面属于我校有突破性的、获得省级(或以上)立项(成果)或获得政府奖励(国家级前5名、省级前3名)的项目(成果)2、在创新办学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其他教学、科研方面,经认10定可授予奖励的工作业绩3、在管理、教辅等方面完成学校交给的突击性或临时性的重大工作,同时完成常规工作任务良好的单位二)申报等级1、单项申报奖励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2、奖励额度视该年度专项奖励金的额度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附件 4: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专任教师超基准教学工作量的标准课酬11及超过的课时数的折算系数岗位系列及职级标准(元/节)一级400二级120三级90正高级四级70五级60六级55副高级七级50八级45九级45中级十级40十一级40专任教师岗位初级 十二级35超过的课时数折算系数不超过岗位说明书规定课时数的 50%的部分1.0超过岗位说明书规定课时数的50%至100%的部分0.7超过岗位说明书规定课时数的100%至150%的部分0.4超过岗位说明书规定课时数的 150%的部分不计酬金附件 5: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绩效工资 发放的 相关规定12一、岗位工作量津贴的规定(一)在职人员按聘任岗位的系列。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