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规与政策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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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法规与政策旅游法规与政策法的基本特征特征:1、法是一种社会规范,具有规范性;2、法是一种国家意志,是由国家机 关制定或认可的;3、法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4、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我国社会主义法体现了社会主社会主义义原则、人民民主人民民主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平等原则、权权利和利和义务义务一致一致 性性原则。 旅游行旅游行为为的的产产生生,是外外部旅游条件旅游条件和旅游者内部心理因素旅游者内部心理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19 世纪 40 年代,标志着旅游活动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旅游法的概念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广义义的旅游法的旅游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 制力保证实施的,

2、用以调整旅游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狭 义义的旅游法的旅游法指旅游基本法旅游基本法,而我国目前还没有旅游基本法。 1985 年国务院发布了我国第一个旅游第一个旅游业单项业单项法法规规:旅游社管理暂行条例,它标志着我 国旅游法制建设的新突破。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指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指被旅游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当事人之间在旅游活动中形成的权权利利 和和义务义务关系关系。 在我国我国,法律关系法律关系一般分为三大类,即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最常 见)、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旅游法律关系主

3、体旅游法律关系主体指在旅游法律关系中依法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公民、法人法人或 其他其他组织组织。 在我国我国,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包括:各各级级旅游行政管理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门及其工作人及其工作人员员、旅游旅游 企事企事业单业单位及其工作人位及其工作人员员、旅游者及外国旅游企旅游者及外国旅游企业业和和组织组织等。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客体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包括 物物、行行为为、智力成果智力成果、人身利益人身利益等。 ( (1) )物即标的物,可以是天然物,也可以是劳动创造物, 但它不仅具有物理属性,而且具有法律属性,一般具有财产的性质。如旅游资源;(

4、(2) )行为是 指为满足他人利益而进行的活动,主要是提供劳务、服务的行为。如旅游服务行为和旅游管 理行为;( (3) )智力成果是脑力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如旅游产品专利、旅游企业商标、旅游文 学作品等。智力成果是一种无形财产,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4) )人身利益。人身包括 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姓名、名誉、荣誉等利益。人身利益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人们对违法行为所所应应承担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旅旅 游法律游法律责责任任是指旅游法律关系主体违违反反法律法规的后果。 旅游法律责任的特征:(1)旅游法律责任是一种强强制性制性的法律责任。行为人实施了违反

5、法律法规的行为,就必须接受法律制裁;(2)旅游法律责任是一种综综合性合性的法律责任。它通常 表现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3)追究旅游法律责任的机关具有多重性具有多重性。它可以 是旅游行政管理机关,也可以是其他主管部门,如工商、税务机关、司法机关。 旅游法律关系旅游法律关系指由旅游法律规范调整和规定的,在旅游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享有的 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我国的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主体主要包括:1) )国家旅游行政管理机关;2) )与旅游业相关的政 府部门;3) )旅游企事业单位:4) )旅游者;5) )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境外旅游组织。 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可以分为三类,即物、行为和与人身丰

6、联系的精神财富。 旅游法律关系中的物物主要包括旅游旅游资资源源、旅游旅游设设施施和旅游消旅游消费费品品等。 旅游者的基本基本权权利利:1、自由旅行的权利;2、旅游产品的知悉权;3、安全旅行的权利;4、 自主选择权;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6、获得赔偿的权利;7、旅游者的人格权;8、投 诉权和诉讼权;9、监督权利;10、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旅游者的义务义务:旅游者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1、 、自觉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旅游目的地的地方法规;2、 、尊重当地民族风俗、宗教信仰和行为规范;3、 、爱护 自然、保护旅游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景区景点的

7、安全规定和卫生规定;4、 、维护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旅游资源、旅游设施,保护 生态环境,不能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5、 、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 活动,不能有损害民族尊严的行为;6、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旅游合同旅游合同(狭义)旅游合同仅指旅游者与旅行社所订旅行游览契约。 旅游合同合同的特征特征:1、旅游合同主体主体的特定性特定性;2、旅游合同的标标的的是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 务务;3、旅游合同是双双务务合同合同;4、旅游合同多多为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 旅游合同 合同的一般条款一般条款:(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8、这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 款;( (2) )标的;(3)数量;( (4) )质量;( (5) )价款或者酬金;(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1845 年,世界上第一位专职的旅行代理商托托马马斯斯库库克克在英国的莱斯特正式成立了托马 斯库克旅行社,开始从事旅行代理业务。 1923 年,爱国人士陈光浦先生在上海商上海商业储业储蓄蓄银银 行行设设立旅行部立旅行部。 旅行社旅行社是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 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所谓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主

9、要包换:安排交通、住宿、餐饮、观 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提供导游、领队服务以及旅游咨询和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此外,旅行社旅行社还还可可以接受委托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提供下列旅游服务务:1、 、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 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2、接受机关、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 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全世界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3、接受企、接受企业业委委 托托,为其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4、其他旅游服、其他旅游服务务。而出境、签证手续等服务,应当由具备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

10、旅行社代办。旅行社旅行社的设设立条件立条件:具体而言,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有固定的经营场经营场所所;经营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申请者拥有产 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租期不少于 1 年的年的营业营业用房用房;2)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 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有必要的营业设营业设施施;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下列设施、设备;1)2 部部 以上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2)传真机、复印机;3)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 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不少于 30 万元万元的注册注册资资本本。 旅行社分社

11、分社的设设立条件立条件:1)分社应该具备以下经营场所、营业设施和设备设分社无地域分社无地域 限制限制:(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 1 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 (2) )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 部以上 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 计算机。 ( (3) )旅行社分社的设立不受地域限制。分社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 经营范围。 ( (4) )分社的名称中应当包含设立社名称、分社所在地地名和“分社”或者“分公司”字 样。 2)服服务务网点网点是指旅

12、行社设立的,为旅行社招徕旅游者,并以旅行社的名义与旅游者 签订旅游合同的门市部等机构设立有地域限制。 ( (1) )设立社设立服务网点的区域范围,应 当在设立社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域内。 ( (2) )服务网点应当设在方便旅游者认识和出入 的公众场所。 ( (3) )服务网点的名称、标牌应当包括设立社名称、服务网点所在地地名等,不得 含有使消费者误解为是旅行社或者分社的内容,也不得作易使消费者误解的简称。 ( (4) )服务网 点应当在设立社的经营范围内,招徕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询服务。 旅游社的经营经营原原则则多多/简简: 1)自愿自愿原则;2)平等平等原则;3)公平公平原则;4)诚实诚实

13、信用信用原则。 旅行社不得安排不得安排的活活动动简简: ( (1) )含有损害国家和民族尊严内容的;( (2) )含有民族、种族、 宗教歧视内容的;( (3) )含有淫秽、赌博、涉毒内容的;( (4) )其他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旅行社旅行社的职责职责:1、 、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2、 、按约定提供服务;3、 、提供的服务符合人身、 财产安全需要;4、 、按规定收取旅游费用;5、 、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合同;6、 、聘用合格的导 游和领队。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和领队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不得有下列行为为: ( (1) )拒绝履行旅游合同约定 的义务;( (2) )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

14、合同安排的行程;( (3) )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 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是指由旅行社缴纳、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用于保障旅游者权益的 专用款项。 缴纳缴纳保保证证金金的金金额为额为:(1)经营国内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20 万万 元元(人民币);(2)经营出境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120 万元万元(人民币);(3)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 国内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增存 5 万元万元;每设立一个一个经 营出境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增存 30 万元万元。 (4)质量保证金的利息

15、属于旅行社所有。 导导游人游人员员是指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 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人员的类别 按业务业务范范围围划分分,导游人员分为海外海外领队领队、全程陪同全程陪同导导游游员员、地方陪地方陪 同同导导游游员员和景点景区景点景区导导游游员员。 按技技术术等等级级划分分,导游人员分为初初级级导游员、中中级级导游员、 高高级级导游员和特特级级导游员。 初初级级导游员,获获得导导游游员资员资格格证书证书一年后一年后,就技能、业绩和资 历对其进行考核,合格者自动成为初级导游员。 中中级级导游员,获获初初级导级导游游员资员资格两年以上格两年以

16、上, 业绩明显,考核、考试合格者晋升为中级导游员。他们是旅行社的旅行社的业务业务骨干骨干。 高高级级导游员, 取得中中级导级导游游员资员资格四年以上格四年以上,业绩突出、水平较高,在国内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一定影响, 考核、考试合格者晋升为高级导游员。 特特级级导游员,取得高取得高级级导游员资格五年以上五年以上,业绩 优异,有突出贡献,有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同行和旅行商中有较大影响,经考核合 格者晋升为特级导游员。 导游人员等级分为两个系列两个系列(是指等级考核分为外外语语导游员系列和中文中文导游员系列)、 四个等四个等级级(是指通过考核,将导游员划分为特特级级导游员、高高级级导游员、中中级级导游员和初初级级导游 员。 ) 1、特特级级导游员的考核考核评评定定,采取以以评审评审考核考核为为主主、考考试为辅试为辅的方式的方式。评审评审采用论论文答文答辩辩、 跟跟团实查团实查和专专家家审议审议三种形式;考核考核工作表现、导游技能、遵纪守法和游客;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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