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浮动抵押制度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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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述浮动抵押制度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运用试述浮动抵押制度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运用试述浮动抵押制度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运用徐建平云南大学【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社会经济生活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其生存环境并不理想,融资难是制约其发展的瓶颈。 物权法确立的浮动抵押制度,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开启了方便之门,但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和中小企业管理制度,才能使该制度发挥应有的效用。【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制度;浮动抵押Try stating applying floating in the medium-sized and small enterprises financing hit the target

2、 moflgaging system在我国,中小企业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社会的稳定,解决就业,融通城乡市场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我国整个经济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长期以来,其生存环境并不理想,融资难是其普遍面临的难题,甚至已成为困扰其发展的最大障碍。原因虽然很多,但是担保法律制度方面的缺失是重要因素。 物权法确立了浮动抵押制度,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开启了方便之门。对这一制度的有效运用,将会对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起到积极作用。一、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分析据国家发改委的统计显示,到 2007 年底,我国的中小企业有2930 余万户,占全国注册企业总数的 90以上,实现

3、总产值、利税、出口总额及就业人口分别占全国的 60、40、60、751。中小流通企业占全国零售网点的 90以上,可见,在广大农村地区,商业流通主要依靠中小企业。这对促进城乡交流,活跃农村市场,推动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关键作用。尤其在广大的边远民族山区地区,大企业显然不愿涉足,中小企业的活动,就成了这些地区与城市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因而它所起的作用就不仅仅限于经济生活,而是对当地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发挥着重要影响。然而,我国中小企业却面临着融资难的生存困境。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小企业所获得的信贷,不如印度、泰国、韩国等国家类似企业的一半。据中国人民银行 2006 年底的调查显示,我

4、国中小企业的外源融资供应的 987来自银行贷款,而直接融资仅占 132。但另一方面,中小企业又很难获得银行贷款,据统计,只有大约 14的中小企业能获得银行贷款,总规模只占信贷总额的 8左右3。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 30。几大商业银行从县乡撤出,也从侧面表明对中小企业贷款是微利的。而 2003 年我国主要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平均不良率达 3211,比商业银行贷款平均不良率高出 1574。这无疑是银行不愿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中小企业自身原因,如由于普遍规模小,资信水平低和信用风险大,存续时间短(均存活率为 5-7

5、月) ,财务和经营状况不透明等,是阻碍其融资的一大障碍。另一方面,我国原有担保法律制度的设计未充分考虑到中小企业融资的问题,甚至一些制度对中小企业融资非常不利:首先,担保物的范围狭窄,而且偏重于不动产,这对维护担保权人的利益自是有利,但符合此条件的往往只有大企业,尤其是房地产业,对其它市场主体尤其广大中小企业显然不利,这无疑在中小企业与银行间竖立了一道厚厚的隔墙。同时,这对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健康也非常不利,使金融更加依赖于房地产,加剧了经济的结构性问题,加大了金融风险。其次,对动产担保限制过多,动产抵押制度不发达,动产主要只能用于设立质押,能设抵押的动产限制较严,这使担保物的价值无法充分发挥,增

6、加了企业融资的困难。此外,抵押物的登记、评估、拍卖等,收费高,程序复杂,也增加了融资成本。目前,我国企业应收账款总量大约有 55 万亿元人民币,占企业总资产的 30左右,而大多数中小企业资产价值的 60以上是应收账款5。 物权法允许以应收账款出质,对中小企业融资是一大便利。但是,以应收账款设定质押,仅注重了债权的担保功能,而忽视了对物的使用功能的利用,这显然对广大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资金周转不利。二、浮动抵押在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浮动抵押源于英国,至今已经历了 130 多年的发展历程,被英美法系国家普遍采用,也被大陆法系的不少国家所采用。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

7、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这是对浮动抵押制度的规定。浮动抵押是抵押人以其现有和将来所有的财产的全部或部分设定的,在行使抵押权之前,抵押人有权在正常经营范围内自行处分设押财产,当特定事由出现时,设押财产及其价值才能确定的一种特别抵押。其基本的法律特征是:1抵押标的具有浮动性浮动抵押在设定时,不管是以现有财产或将来财产设押,在特定情形发生前,抵押物一直处在浮动不定的状态中,其范围和价值均无法确定。2抵押标的具有广泛性和集合性浮动抵押是在现在和将来的财产

8、上设定的抵押,浮动抵押不依附于特定财产,而只是指出用于抵押的财产范围。因此,抵押物范围极其广泛,可以是现有的财产,也可以是将来取得的不特定财产。同时,抵押权人并不对某一项固定的抵押财产直接享有权利,而是对用于抵押的处于不断变动状态的整个财产享有权利,因而抵押标的物具有集合性的特点。3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仍可自由处分抵押财产设定浮动抵押后,抵押人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仍然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抵押物的权利。4特定事由的出现使浮动抵押转化为固定抵押。6浮动抵押制度的确立,对中小企业融资将产生以下积极作用:1扩大了可抵押财产的范围浮动抵押允许用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这使得中小企业可以抵押的财

9、产范围扩大。尤其,允许以将来所有的这几类财产设定抵押,这无疑拓展了抵押财产的来源,增加了中小企业通过抵押担保获得银行贷款的机会。因而,这一规定,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在深度,广度上都得到较大拓宽。2便于中小企业的经营和运转浮动抵押的本质特征是债务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享有自由的管理权,因而浮动抵押设定后,并不影响抵押人在正常经营范围内对设押财产的自由处分权,这是浮动抵押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固定抵押等其它担保方式无法比拟的。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其资产本来就有限,因而如果设定抵押的财产不能处分,则会使其资金流转和运营产生十分困难,甚至无法运转。而浮动抵押正好可弥补这一缺陷,按物权法的规定来看,可设浮动抵押的

10、财产范围,几乎包含了中小企业的全部实物动产,而这些资产的流动,对中小企业的经营显然十分重要,甚至是维系其日常经营的关键。因而,浮动抵押能使担保物的担保功能和用益功能得以双重发挥,这对广大中小企业而言,其重要意义是其它担保方式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同时,随着浮动抵押制度的不断完善,如能适当扩大浮动抵押的抵押财产范围,比如将账目债项7包括在内,则将对中小企业融资更为有利。因为账目债项是债务人日常经营最为重要的动产,是各种动产由物质形式向货币形式转化之集中体现,账目债项浮动抵押不同于物权法所规定的应收账款质押,设定浮动抵押后,抵押人仍可随时处分,这有利于债务人的生产经营8。同时,从目前我国企业的应收账款

11、数和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所占资产值的比重来看,企业账目债项的数额也是较为庞大的。3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浮动抵押突破了物权担保“一物一保”的原则,实行“总括式”抵押,提高了交易效率,同时登记手续上只需办理一次登记即可,大大简便了手续,降低了交易成本。4有利于发挥中小企业资产的整体价值优势多数中小企业固定资产规模有限,土地使用权、铺面、厂房、设备等多为租赁,并非其自有资产。因而可用于设定固定抵押的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都较为有限。而浮动抵押标的物的广泛性、浮动性和集合性的特点,能集合中小企业大量存在的动产资源,而使之成为一个整体,这可增加资产的整体价值,从而增强中小企业的融资信用。三、实践中中

12、小企业运用浮动抵押存在的主要困难根据上文的分析,可以认为浮动抵押比其它担保方式更适合中小企业,实际上物权法确立浮动抵押,正是居于方便农业户和中小企业融资的现实需要9。然而,就我国的实际来看,现实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却未必乐于接受中小企业以浮动抵押的方式作为贷款的担保,因为尚存在以下的实际困难,因而使这一担保方式存在着巨大危险。1中小企业自身的原因一方面,中小企业资信水平低并且信用风险大。中小企业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而我国的民营企业是在传统体制的边缘和缝隙中成长起来的,长期只被当作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因而缺乏规范监管,诚信程度较低,缺乏信用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难以获得银行较高的信用评级,从而影响其获得

13、银行贷款。加之中小企业不良贷款率远高于商业银行平均贷款不良率,银行为规避风险,自然对放贷持审慎态度。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持续经营能力弱,表现为技术水平低、规模小、缺乏必要的抗风险能力,因而发生经营亏损甚至破产的机会远大于大企业。此外,中小企业生存周期普遍较短,据调查表明:我国私营性质的中小企业有 7-8 成生存期不过 3-5 年,1-2 成在 5-10 年内关门,能坚持 15 年以上的只占 5左右。这无疑加大了银行信贷的风险。还有,中小企业内部管理欠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为逃避税收而存在多本账现象。这些因素的存在,即使银行在信贷中对中小企业采用固定抵押的担保方式,也存在较大信贷风险,因而更不

14、会轻易采用浮动抵押的担保方式。2浮动抵押制度本身的缺陷浮动抵押制度本身存在缺陷和风险,而我国的浮动抵押制因不同于传统浮动抵押制度,并且是一项新制度,尚不成熟,故风险更大10。因而如何完善这一制度,降低其风险,有待于立法和司法实践的进一步探索和努力。3国家法律层面的原因一方面, 物权法关于浮动抵押制度的规定较为简略和抽象,在实践中将面临操作难的问题。另一方面,与实施浮动抵押制度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备,甚至有些尚处于空白,尤其是与实施浮动抵押制度密不可分的企业诚信建设和监管制度方面的法律支持体系尚付阙如。此外,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法规政策还较缺乏,中小企业的发展难获更多的支持。四、中小企业

15、运用浮动抵押融资的制度设计在英国,因浮动抵押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担保力,因此英国债权人乐于使用这项制度。同时,浮动抵押从诞生之日起之所以能够成为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喜欢的担保方式,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它很好地满足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两方面的利益要求11。因而,如何使浮动抵押制度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发挥积极作用,尚需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1发达国家的经验美国的动产融资担保占小企业融资的 7012,这与其完善的制度分不开。一方面,美国制定了一套严密的法律规范,为中小企业创造有利的自由竞争环境,如机会均等法 、 国家证券市场改进法 、 小企业法等 20 多部法律法规。同时,其统一商法典第九编,对浮动抵押

16、制度做了详细规定。另一方面,构建担保网络,加强贷款担保。中小企业资信水平低,政府通过加强贷款担保将相应的政策落到实处,通过制定和实施“微型贷款计划” 、 “债券担保计划” 、 “担保开发公司计划”等多种资助计划,并由中小企业管理局与全国各地的许多银行建立了实施贷款担保计划的业务关系,凡中小企业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可申请政府担保。据统计,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向商业银行提供总担保额的 75,剩下部分由商业银行承担,而且政府每年都提供中小企业信贷保障的预算拨款以弥补中小企业信贷担保基金和建立风险补偿机制13。英国政府从 1981 年起开始实施“小企业信贷担保计划” ,为那些有可行发展方案却因缺乏信誉而得不到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对创办 2 年以上的企业担保 85,对其余企业担保 7014。而日本则建立了一个由信用担保协会(政府直接出资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由政府全额出资成立,对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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