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建设项目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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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局建设项目自查报告农业局建设项目自查报告第一篇: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自查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根据县芦山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安排给农业局省级灾后重建资金为 400 万元,其中蔬菜基地建设为 200 万元,修建灌溉沟渠 200 万元,同时乡专业合作社自筹 230 万元,乡专业合作社自筹 450 万元,项目总投资为 1080 万元。1、蔬菜基地建设 600 亩,资金 200 万元。其中包括两河秀水村 200 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蔬菜专业合作社”200 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蔬菜专业合作社”200 亩蔬菜基地基础设施建设。2、6 个乡镇灌溉沟渠建设,资金 200 万元,共计117

2、00 米灌溉沟渠建设。二、自查情况合同签订。1、县农业局是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与中标单位一致,合同签订是中标单位委托人,合同实质性内容和招投标文件一致。2、县农业局对项目技术负责人、 “五大员”等实行押证后签订合同,现场人员人证相符,合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文本,合同签订后全部报送财政局一份,50 万元以上工程报县发改局备案,不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现场管理。1、50 万元以上农业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将中标单位承诺主要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进行了公示。2、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在现场履行职责。3、技术

3、负责人及“五大员”、监理员没有人员变更情况。4、施工方案和施工机具的投入严格按中标的投标文件执行,不存在不照图施工的现象,不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现象。、资金管理。1、项目建设资金是拨付在中标人企业法人账户的,全部按基建付款方式进行拨付。2、农业局灾后重建项目建立专账管理,账户管理不存在不按规定转账支付等异常情况。3、项目现已支付设计费万元,预算费万元,监理费万元,修建灌溉沟渠和蔬菜基地合同总价为万元,目前 8个工程点全部完工,现共计拨付工程已拨万元。内部制度建设情况。农业局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相关站股为成员的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同时制定了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灾后

4、重建规范招投标管理办法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竣工验收目前项目经建设单位、施工方、监理方、项目乡镇村组有关人员一起完成内部验方。第二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自查报告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了2015 年度乡村机耕道建设任务。一、工程建设内容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和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县 2015 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2015 年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项目修建机耕道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投资万元,治理石漠化面积平方公里。工程建设任务实施基本农田工程建设规格为米的机耕道千米,分为 4 条线路:1 号线 5

5、40 米,2 号线 757 米,3号线 606 米,4 号线 597 米,在夯实的路床上填筑 15cm 砾石路基,路面为 15cm 的泥结石路面,两边各设高米,宽米的路肩。路基内侧设米排水沟。项目区涉及乡村。二、工程完成情况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项目启动之前,农业局就成立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工作,并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乡村机耕道建设农业局根据按凉发改农经20151077 号文件批复的 2015 年设计方案,结合项目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县 2015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了机耕道 2063 米,机耕道 461。其中:一号线机耕道 433米,机耕

6、道 461 米,安装涵 301 处 3 根,507 处 20 根;二号线机耕道 543 米,单独沟渠 17 米,安装涵 304 处 8根;三号线机耕道 465 米,安装涵 303 处 6 根,801 处 1根;四号线机耕道 622 米,安装涵 401 处 2 根,502 处 7根。工程质量达到了设计标准。完成投资为万元。以上项目均实行县级报账和专账核算、入账手续及凭证完整、支出结构合理、付款方式按 3331 支付。材料、设备购置款项使用及其他各项支出合理;前期工作经费及管理费用支出合规;并按规定编制完成了工程竣工决算;资金账目健全,并符合财经制度,资金监管体系健全,运行方式符合要求,自查验收按

7、要求健全规范。工程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质量等未发生变更,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及主要技术指标等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工程建后移交村委会,并建立了管护制度,管护责任、人员等已落实,并报农业局存档。年度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项目投资计划下达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承包合同,财务档案、工程审计报告,工程实施前、中、后的影像资料,工程实施情况报告,工程建后管理规章制度等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经自查符合要求。三、项目存在的问题、未实行工程监理。、财务管理不够规范。、规避招投标程序。四、整改情况、岩溶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项目修建机耕道项目建设未实行工程监理,县农业局要在以后的

8、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监理制。2、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县农业局严格按照省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审查各项支出,不得改变资金用途,建立专帐核算项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3、规避招投标程序,州发展改革委已对县农业局进行了 6000 元处罚。在今后的工程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核准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比选。第三篇:沼气建设项目清理自查报告一、县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按照凉发改农经20141503 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关于转下达 2014 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于 2014 年 11 月下达我县农村沼气

9、建设项目资金 60 万元,项目在 2015 年 2 月启动实施,于 2015年 3 月已实施完成,现准备县审计局的财务审计和省验收。二、县 2015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按照凉发改农经20151363 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关于转下达 2015 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国家预算内投资沼气项目资金 60 万元。项目于 2014 年 5 月启动实施,截止目前,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完成 105 口,计划 2015 年底前完成实施任务。由于以下原因导致项目实施进度缓慢:一是县扶贫移民局项目启动迟,项目主体工程缓慢,农村沼气建设要等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实施,且农户

10、资金自筹能力差,工程修一部份无资金,又举家外出打工,导致项目进度缓慢;二是我县农村青壮年多数到外地打工,家中仅剩年老体弱人员,无劳力施工的农户自愿申请报名的积极性不高,极大地影响到沼气项目建设的进度。三、县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情况按照凉发改农经2014870 号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局关于转下达 2014 年农村沼气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下达我县 2014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资金 40 万元。因 2015 年项目还未实施完工,按照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农户自愿申请报名的先后程序,2014 年项目需要待 2015 年项目竣工后才能实施,现 2014年项

11、目正在开展选择国家中标企业进行项目物资采购准备工作。第四篇:农产品质量检测自查报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建设。项目性质:改扩建。主管部门:省农业厅。建设单位:县农业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单位负责人:吉克以布。项目建设地点:县团结南街邮电巷 6 号原种子公司院内。建设内容及规模:1、装修改造县农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 636 平方米。2、购置仪器设备 87 台/套。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根据初步设计项目编制方案批复,农产品质量检测站的项目预计中投资为 300 万元,其中中央投资 240 万元,地方配套 60 万元,中央投资 240 万元均已

12、全部到位。二、项目进度1、实验室建设情况:2014 年 2 月 12 日“建设有限公司”以万元中标室内外装饰及水电安装改造,于 2014 年 3月 5 日与县农业局签订了施工合同。情况说明:由于实验室建设地点为“原种子公司院内”办公楼,牵涉农业局两个业务站办公室、局里三位职工以及一退休职工家属的住宿迁出,农业局一时无法解决房屋问题,延迟开工近 5 个月,2014 年 8 月 10 工程建设正式开工,2014 年 9 月 20 日工程完工。2014 年 12 月 12 日由发改局、城建局、财政局、气象局、农业局、建设有限公司等部门共同组成验收组,对实验室建设按照合同签署的建设内容进行了初步验收。

13、2、项目仪器采购情况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建设的仪器采购由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组织进行网上公开招标采购,2014 年 3 月 21 日在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中标单位是“成都市森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价位万元。2014年 4 月 2 日签订了仪器采购合同,2015 年 1 月 9 日已收到“成都市森保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的仪器 101 件。情况说明:采购的仪器按照采购合同进行了接收,但实验室部分辅助设备尚未建设完善,目前未对采购的仪器进行功能性验收。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无截留、挪用。截止 2015年 4 月,项目资金使用如下:1、可研报告编制、环评、初步评

14、审费、初步设计费等 15 万元;2、实验室建设万元;3、实验室外部主水管道改造费万元;4、实验室建设监理费万元;5、仪器采购资金万元;6、实验室建设设计费万元。7、县级配套资金万元。以上项目建设资金总计 300 万元。四、下一步项目建设计划力争于 2015 年 12 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申请省州验收。第五篇:农技推广建设项目自查报告根据省、州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现就我县涉及涉农科技教育资金专项清理整治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科教站涉及自查自纠资金范围及金额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条件建设项目资金;2012 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 228 万元;2013、2014 年未作安排。二、资金使用安排对以上项目由局统一进行工作安排和资金使用,我站只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工作的协调。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条件建设项目资金:2012 年中央安排专项资金 228 万元(其中 120 万元计划购置设备、108万元改扩建业务用户),省级配套万元对我县 12 个乡镇农技推广服务站进行建设;因局班子更替推迟到 2014 年 3 月动工,只完成 8 个乡镇农技站业务用房建设目前已支付资金万元,采购电脑 36 台花费万元。4 个乡镇没有建设,其中拉莫、坪坝、黑马因拆迁无法动工,玉田因提供的房屋无法扩建,没有动工建设,剩余的项目资金已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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