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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嵌入性政治对村落经济嵌入性政治对村落经济绩效绩效的影响的影响小岗村的个案研究如何改造传统农业和提高小农经济绩效,既是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的历史发展主题,也是农业经济学和农村社会学一直关注和讨论的问题。从土地改革到合作化运动,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到“大包干”、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中国农村、农业和农民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这一历史和现实也为经济学和社会学探讨影响农村经济变迁的因素问题提供了话题。小岗村是安徽省凤阳县的一个小村落。1978 年,小岗村 18 户农民私下达成“大包干”协议,并按下“红手印”,从而开始了分田到户和个体经营。小岗村农民这一冲破制度约束的行为取得了良
2、好的经济绩效,并得到政府的认可,从而拉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小岗村在改革前后的巨大反差,从依靠救济到粮食富余,这一经济绩效的取得当然是改革的结果,那么,改革成功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或者说,改革前的失败在何处?本文试图运用人类学口述史和社会史的分析方法,通过对小岗村改革成功经验的思考来反思农村集体化失败的原因。一、嵌入性:分析政治与经济活动关系的视角嵌入性政治是指政治运动、政治行为以及政治权力嵌入到社会、经济生活之中,成为人们生活方式和经济活动的组成部分的过程及现象。当政治嵌入于社会、经济系统之后,政治系统和政治行为就不再是相对独立的,而是泛化的,它使经济活动及其社会行为附带上政治性,从而改变
3、了经济行动的性质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本文引入嵌入性政治这一概念,是将其作为一个新的分析视角。因为在以往关于中国农村改革的研究中,人们几乎都是从经济组织、激励机制和微观的生产积极性这些视角来解释中国集体经济时代经济衰退的原因和农村改革的成功之处。这一基于西方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其实并未切中中国的历史现实,因为其分析视角局限于从经济系统本身来考察宏观经济问题,而事实上,经济系统并非独立系统。尤其是在集体经济时代,一种特殊的政治,即嵌入性政治对经济的影响是首要的、直接的,因为这一宏观背景使得理性选择的前提条件不能成立。所以,我们在分析和反思过去经济失败的原因时,转换分析视角尤为必要。嵌入性(embedd
4、edness)问题是由经济人类学家波拉尼(K. Polanyi)首先提出的,用来表达和分析经济行为与社会关系之间的关联。波拉尼认为,传统经济活动不同于现代经济,它嵌入于社会关系之中,与其他非经济因素融为一体,而非独立的系统。1 在波拉尼那里,嵌入性概念成为分析经济活动与社会结构之间关系的一个重要视角,在其分析中,经济系统的功能是作为其他非经济的社会制度的副产品,经济系统整合在社会系统之中,不存在独立的经济实践和关系。此外,由于经济嵌入于社会关系之中,所以,经济生产的各构成要素,如生产资料的配置和劳动分工以及产品分配,都与各种社会结构相关联。因此,在探讨经济活动的规律和特征时,从非经济结构因素的
5、视角来考察是非常必要的。格兰诺维特(M. Granovetter)曾对经济学、人类学和社会学中的嵌入性问题进行了专门的探讨和评述。格拉诺维特所关注的问题是经济行为的嵌入性,即经济行为在多大程度上以及如何受到社会关系的影响。在格兰诺维特看来,经济学、人类学和社会学对现代市场经济行为的一般观点是有偏颇的,它们一般认为,现代经济是社会中一个独立的系统,经济行为主要表现为行动者为追逐个体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的理性选择,而不受社会关系和结构的影响。格兰诺维特认为,前现代社会的经济行为的嵌入水平并没有实体论者所说的那么高,现代社会的经济行为的嵌入水平也没有形式论者所想像的那样低。也就是说,经济行为的嵌入性既存
6、在于传统社会和非市场经济体制中,同样也存在于现代社会和市场经济体制中,因此,嵌入性问题不仅仅是社会结构和转型问题。格兰诺维特的这一论点是从丹尼斯荣(Dennis Wrong)关于社会学中的“过度社会化”(over socialized)观念引发出来的。丹尼斯荣认为,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假设到帕森斯的秩序论,都存在一种强调过度社会化的倾向,即夸大了行动者在社会情境中的嵌入程度,相反,古典和新古典经济学则强调人类行动的原子化和低度社会化(under socialized)观念。2 格兰诺维特对嵌入性问题探讨的意义在于,他试图调和社会学和经济学对经济行为的极端理解或解释。在他看来,人类大多数行为是
7、嵌入于人际关系网络之中的,但也存在原子化的功利主义行为。因此,在分析经济行为时,引入“嵌入性”概念,意味着将结构和转型分析与理性选择分析结合起来。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分析视角对本文研究的启示是:当我们分析和解释村落经济的变迁过程时,不能仅仅考虑单纯经济行为逻辑的作用,还需要考虑社会系统中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影响。自格兰诺维特之后,嵌入性的视角在经济社会学研究中得以关注、借鉴和发展。刘世定曾型塑了一个“嵌入性”分析框架,在对中国乡镇企业的治理结构和关系合同的研究中,从嵌入性视角分析了合同嵌入于人际关系后,会出现多种复杂问题,如“二次嵌入”、一次合同与二次合同之间的关系问题以及其他新的不确定性问题。
8、3 波兹(Alejandro Portes)和森森布里纳(Julia Sensenbrenner)将格兰诺维特的嵌入性视角运用于对迁移行为的研究。4 波兹和森森布里纳结合科尔曼提出的社会资本概念,将社会资本作为嵌入性视角的切入点,对经典迁移理论的解释模式提出了挑战;并在概括和总结有关迁移行为的经验研究的基础上,试图构建一种社会关系嵌入性的解释模型,用来解释社会资本是如何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的。尽管他们并未在这方面作具体、系统的分析和解释,但他们对嵌入性分析所作的尝试或创新,对本文研究中所要解释的影响农民经济行为的因素,无疑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在对政治与社会、政治对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影响的研究方面,
9、杜赞奇(Prasenjit Duara)曾根据吉尔兹(C. Geertz)在分析印度尼西亚农业经济时使用的“内卷化”(involution)概念,把 19001942 年中国华北地区农村的国家与村庄、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概括为“权力的内卷化”。5 吉尔兹用“内卷化”来表示某种社会文化发展模式在达到一定阶段或某种确定形式之后,便停滞不前或难以转变到另一种更高水平的发展模式的现象。而杜赞奇则将这一概念引申到“国家政权的内卷化”,“国家政权内卷化是指国家机构不是靠提高旧有的或新增机构的效益,而是靠复制或扩大旧有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如中国旧有的赢利型经纪体制来扩大其行政职能。”5 (P67)杜赞奇通过对县级财
10、政的分析所揭示的“政权内卷化”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等同于国家政治向乡村社会渗透,以及政治嵌入于农村社会生活的过程。政权内卷化反映的是国家政治权力与乡村社会权力的互动过程和事实,没有体现政治的影响或后果,而嵌入性视角则能看到影响经济行为的非经济因素。正因为如此,本文在分析政治与村落经济变迁的关系时,选择嵌入性视角而不使用内卷化概念。二、对村落经济衰退原因的解释及其局限小岗村农民率先自发实行的“大包干”尝试,彻底改变了集体生产模式下的村落经济状况,帮助自己走出了贫困的境地。这一显著经济绩效成为后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在全国普遍推行的榜样和动力,而且农村经济也随着改革的推行得以快速恢复和改善
11、。这一社会经济变迁的历史事实引起了学术界的思考和讨论:为什么以往被认为具有优越性的人民公社制是低效率或无效率的,而家庭责任制却是高效率的呢?究竟是哪些因素影响或决定农村经济绩效的高低呢?对这些问题的解释,经济学界主要有两种理论倾向:一是集体农业低效率论;二是家庭组织优势论。林毅夫认为,从理论模型的角度来看,尽管大规模经济组织和集体经营模式的优势在理论上是成立的,可是由于实现这种理想模型所需要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在农业生产中难以满足,那就是农业劳动是无法准确地加以计量的,因此,在没有计量的情况下就无法建立起有效的经济激励机制,这样,那种适合工业的规模经营效应在农业生产中很难实现。相反,当农业生产的
12、经济组织落在个体家庭之中时,劳动报酬能更有效地激发家庭劳动力的生产积极性。6 林毅夫的解释实际上是用微观经济学基本原理来诠释社会上流行的一般观念,即认为人民公社制度之所以低效率或无效率,是因为农民在集体中出勤不出力、偷懒或磨洋工,因而生产是低效率的;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提高了人们的劳动积极性,所以带来了生产效率的提高。这一理论对于解释影响微观经济效率的因素可能是有效的,而在解释农村宏观经济变迁方面则是不全面的,甚至没有解释实质性的变量。第一,没有澄清微观效率与宏观绩效之间的联系机制;第二,没有将农业经济和农村经济区分开来;第三,忽略了农村经济的嵌入性问题。所以,尽管集体农业低效率的解释符合微观
13、经济行为逻辑,但与社会常理逻辑则不完全吻合。例如,在小岗村,难道农民宁愿集体挨饿也要选择集体性偷懒吗?如果说他们缺乏自觉合作的倾向,那么为何他们又能自发合作搞起“大包干”呢?因此,如果我们仅仅从微观经济学逻辑来解释农村改革的意义,就会遇到许许多多难以解释的问题,嵌入性视角或许能有助于我们更为全面地理解这些问题。周其仁的研究代表了第二种理论倾向。周其仁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家庭经营的再发现”。农村生产责任制的改革,意味着责任制选择了家庭这样的组织。而之所以选择家庭这样的组织,并不仅仅因为它小而分散,而是因为农业生产的本质特性与家庭组织之间有着某种天然的一致性。他认为:农业活动最原本的特点,
14、是通过利用有构造的生命自然力进而利用其他自然力的活动。7 同时,周其仁认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属于合作化经济的一种延续,其特点只不过是把家庭作为合作经济的桥梁。由此可见,家庭承包经营并不意味着完全是个体的、分散的经营;家庭承包经营所带来的经济绩效,不能充分证明个体的、分散的、小规模的农业经营组织就是天然具有优越性的组织,但能说明家庭是最适合农业活动的组织。倪志伟(Victor Nee)从农民心理偏好的角度,比较了不同经营组织模式的效率问题。在他看来,家庭经济组织之所以具有激励作用,或对刺激农业经济发展有着重大作用,这是因为农民偏好家庭经营,而不是集体经营。但是,他并没有给出农民为什么非要偏好
15、家庭经营组织的原因,似乎这一偏好是与生俱来的,或是由他们的生活方式以及所处的生活环境来决定的。8 怀特(Martin K. Whyte)的研究也试图说明中国的家庭经营模式有利于经济的增长。9 怀特认为,尽管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中国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但家庭内的忠诚、义务以及亲友和宗族关系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特别是对乡村工业的兴起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乡村工业的原始积累得益于家庭和亲友关系网络;其次,家庭和宗族内的忠诚和道义降低了管理的交易成本;最后,家庭能够在家族群体的环境中获得资源。彭玉生等人试图用经验数据来支持怀特的观点,而挑战韦伯的理论。他们发现,“宗族网络势力对乡村
16、企业总数具有正面影响,同时宗族网络对私有制企业的影响比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影响更为显著”。10 由此他们认为,中国的家族主义和宗族网络对乡村工业发展不是障碍,而是具有正面的作用。恰亚诺夫则从农民的消费性生产特点出发,认为农民的家庭农场比集体经营农场更具有生产效率。这是因为农民既是生产者,又是自己生产物品的消费者,其生产目的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满足自己的消费和生计,因此,即便在利润预期极低甚至无利润的情况下,个体的农户仍然还要尽可能地进行生产要素的投入。11 也就是说,即便在投入的边际收益率很低的时候,农民同样还要投入,边际收益对处于生计边缘的农民投资行为的激励作用并不显著,而家庭生计则是农民组织生产的首要目标,这一解释在斯科特(J. Scott)对越南农村经济的经验研究中得以验证。12 然而黄宗智提出,家庭经营组织并不比旧的集体经营组织先进多少。他认为,“新的组织与旧的集体生产队、大队大同小异”,20 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农业发展成果与 80 年代农业的成果相比,如果除去人口因素的影响,似乎没有实质性的发展。13 无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