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练习(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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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练习(民法一)公务员常识判断:法律常识练习(民法一)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上“平等”的基本含义,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民事主体在民法上地位平等。财产关系是指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是与特定人自身密切联系且无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人身关系由人格和身份所产生。例题: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A.甲、乙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解析】民法调整平

2、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 项赵某与行政机关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因此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而是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加以调整。故选 D。2.自然人自然人(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确认的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事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a.18 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3、,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未满 18 周岁,但已满 16 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a.对年满 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否则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a.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民事活动,须有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自己不能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及报酬的行为是有效的。例

4、题:作品被收集、出版、发行的 9 岁小画家是( )。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C.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不满 10 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小画家只有 9 岁,因此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选 A。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失踪达一定期限,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1)宣告失踪的条件须有失踪的事实。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限。 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

5、告他为失踪人。自然人因一般原因失踪的,其失踪时间应从音讯消失之次日起算;战争期间失踪的,其失踪时间应从战争结束之日起算。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的申请。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失踪人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须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失踪宣告。(2)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宣告失踪的后果是失踪人的财产依法由他人代管。人民法院在宣告自然人失踪以后,应指定失踪人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为其财产代管人。宣告死亡是自然人失踪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

6、依法定程序宣告失踪人已经死亡的法律制度。(1)宣告死亡的条件须有失踪的事实。须失踪达到法定期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一般原因失踪和在战争中失踪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四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申请宣告死亡须失踪人失踪达两年,从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算。须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告死亡的申请。利害关系人应依以下顺序行使申请权: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与失踪人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须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进行死亡宣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收到宣告死亡的申请后,应发出寻找失踪人的公告,公告期为一年。公告期满后

7、,如仍未获得失踪人的消息,人民法院可用判决的方式宣告该失踪人死亡。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2)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在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对于失踪人失踪前所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即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归于消灭,其财产由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婚姻关系归于消灭。但是,被宣告死亡的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消灭具有相对性:一方面,宣告死亡只是法律对于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并不意味着失踪人确定死亡。如果失踪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有关其已经死亡的推定可以被推翻;另一方面,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并未死亡,则其在生存地仍然有权实施民事行为。(3)被宣告死亡

8、的人重新出现的法律后果宣告死亡是对失踪人已经死亡的一种推定。通常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事实上已经死亡,只是无法证实。但在特殊情况下,被宣告死亡的人也可能并未死亡。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确切知道其下落,则宣告死亡的推定即被推翻,可导致以下法律后果:第一,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亦即被宣告死亡的人自始没有丧失其权利能力。第二,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其生存地实施的民事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仍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第三,如果事后查明,被宣告死亡的人实际死亡(自然死亡)的时间与宣告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

9、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但是,如果该被宣告死亡的人在实际死亡之前依照法律规定设立了一份有效的遗嘱,则根据宣告死亡而已经分配的遗产,应当按照该遗嘱的指定重新分配。第四,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第五,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时,如果其配偶没有再婚,夫妻关系自行恢复,无须办理任何手续。如配偶已经再婚,则其重新建立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其配偶死亡的,其与被宣告死亡又重新出现的人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即双方愿意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进行婚姻登记。第六,在宣告死亡期间,被宣告死亡人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于死亡宣告被撤销后,该收养关系仍受法律

10、保护,只有在收养人及有表达意见能力的被收养人同意的情况下,收养关系才能予以解除。例题: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是( )。A.民政机关 B.司法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公证机关【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可知,人民法院是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死亡的机关。故选 C。4.法人法人(1)法人的特征法人是团体; 法人拥有独立的财产;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法律关系。(2)法人的法律特征依法成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企业是从事生产、运输、贸易等经营活动,以获取利润为目的

11、的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就是取得民事主体地位的企业。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成为法人,例如独资企业。机关法人。机关法人是获得法人资格的国家机关,其是依法律直接设立的。如人民法院依法院组织法设立。认定国家机关是否属于法人,应视其有无独立的财政预算经费和是否行使国家权力为标准来确认。国家机关只有在参与民事活动时,才被视为法人,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被赋予民事主体资格的事业单位。所谓事业单位是指由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剧团、学校、图书馆、医院、报社、电台等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

12、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例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 )。A.机关法人 B.事业单位法人 C.社会团体法人 D.企业法人【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主要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由法人或者自然人组成,谋求公益事业,行业协调或同道志趣的法人,如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联谊会、促进会、商会等团体。故选 C。5.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行为人不具有行为能力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意思表示不自由的行为一方以欺诈、胁迫

13、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行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 乘人之危。(3)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无权处分行为无处分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他人权利标的所为的处分行为,该行为若经有权利人同意,处分行为有效;否则处分行为无效。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欠缺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

14、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债务承担债务承担是债的效力不变而由第三人承受债务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于债务承担的效果是更换债务人,而新债务人的清偿能力影响到债权人利益,故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才对债权人生效,在债权人同意之前,债务承担行为处于效力不确定的状态。限制行为能力人待追认的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预期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例题张某 11 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 340 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

15、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由其父亲付款【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可见张某的行为属于合法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无民

16、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故选 B。例题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 )A.有效行为 B.无效行为C.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D.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解析】一方以胁迫、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 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故选 D。6.代理代理(1)滥用代理权滥用代理权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背代理人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自己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行为。自己代理原则上是无效的行为,但是事后如果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其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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