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培训暨2008年度汇算清缴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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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具体内容新企业所得税法规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四章 税收优惠 第五章 源泉扣缴 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 第七章 征收管理 第八章 附则 共计 8 章、60 条。实施条例 133 条。补充规定。 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法律层次得到提升,一是法律层次得到提升,改变了过去内资企业所得

2、税以暂行条例(行政法 规)形式立法的做法;(新税法的政策依据:三个层新税法的政策依据:三个层次) 2007 年 3 月 16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同日胡锦涛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3 号,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07 年 11 月 28 日,国务院第 197 次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12 月 6 日, 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第 512 号,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 ,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与新企业所得税法同步实施。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还将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3、的规定, 针对一些具体的操作性问题,研究制定部门规章和具体操作的规范性文件,作 为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配套制度。 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在完善所得税制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充实了反避 税等内容; 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借鉴国际通行的所得税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 新经验,在纳税人分类及义务的判定、税率的设置、税前扣除的规范、优惠政 策的调整、反避税规则的引入等方面,体现了国际惯例和前瞻性; 居民企业:居民企业: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

4、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 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 依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 国境内所得的外国企业。 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建立 税收优惠政策新体系,实施务实的过渡优惠措施。二、应纳税所得额及征收方式的确定二、应纳税所得额及征收方式的确定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一)应纳税所得额的含义 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3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

5、确计 算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前提。 纳税调整原则(税法优先原则) 企业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 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与税法规定就某项 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原则:权责发生制 条例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 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 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 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注: 另有规定是为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

6、性和防止企业避税另有规定是为了保证税收收入的均衡性和防止企业避税 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是所得税的灵魂。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是所得税的灵魂。 权责发生制是同收付实现制相对应的。特别强调应当归属的期间。权责发生制是同收付实现制相对应的。特别强调应当归属的期间。 在收入确认上,比较方便,如会员费。在成本、费用确认上注意和实际发在收入确认上,比较方便,如会员费。在成本、费用确认上注意和实际发 生原则的配合。生原则的配合。对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应当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控制

7、。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如企业估计价款收回的可能性不 大,就不能确认收入。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根据收入和费用配比的原则,与同 一项销售有关的收入和成本应在同一会计期间予以确认。因此,在成本不可能 可靠地计量时,相关的收入也不应确认。 (三)适用税率的相关规定(三)适用税率的相关规定 1 1、法定税率:、法定税率: 基本税率: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 2525。 优惠税率: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适用 20%20%的税率,实

8、际减按 10%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2、小型微利企业:减按、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20的税率的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 a、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10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万元; b、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 80 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 国税函国税函20082512008251 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号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A、企业按当年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的,如上年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

9、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本年度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 类) 时,第 4 行“利 润总额”与 5%的乘积,暂填入第 7 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B B、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 “从业人数从业人数”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按企业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 “资资4产总额产总额”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按企业年初和年末的资产总额平均计算。 C、企业在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当年首次预缴企业所得税时,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企业上年度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

10、机关对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 材料核实后,认定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该企业当年不得按 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填报纳税申报表。 D、纳税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年度终了后,主管税务机关要根据企业当年有关指标,核实企业当 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年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企业当年有关指标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但已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减免所得税额的,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补缴按本 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通知第一条规定计算的减免所得税额。

11、 3 3、高新技术企业:减按、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15的税率的税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 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 5 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 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B、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C、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其 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 10%以上; D、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 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

12、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 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6%; b、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0,000 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c、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的比例不低于 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d、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 60%以上; e、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

13、知识产权数量、 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另行制定) 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程序如下: A、企业自我评价及申请 B、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a.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b.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c.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 、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 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 明材料; d.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e.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 (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

14、年限) ,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f.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 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 术性收入的情况表。5C、合规性审查 D、认定、公示与备案 公示 15 个工作日,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 。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4 4、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幅度和标准:、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幅度和标准: 应税所得率表应税所得率表 行 业应税所得率(%) 农、林、牧、渔业3-10 制造业5-15 批发和零售贸

15、易业4-15 交通运输业7-15 建筑业8-20 饮食业8-25 娱乐业15-30 其他行业10-30 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应税所得率和预计盈利率的通知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应税所得率和预计盈利率的通知武地税发武地税发200824200824 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不低于 20%的应税所得 率征收所得税。 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安装企业: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建筑安装企业,按不低于 8%的应税所得率征 收所得税。 餐饮企业:餐饮企业: 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餐饮企业,按不低于 8%的应税所得率征收所 得税。 货物运输业:货物运输业: 代开货物运输业发

16、票的企业,按开票金额 2.5%预征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四)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的确定 1 1、查帐征收:、查帐征收: 2 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 a、核定应税所得率 b、核定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试行) (国税发【2008】30 号)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 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 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3 3、征收方式的确定:、征收方式的确定:6原则上都要实行查帐征收,对确实具有法规规定核定征收情形的,纳税人 应在收到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后 10 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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