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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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管理职责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管理职责学生校外实习(训)是一项校企合作、多方参与、互联互动的教学环节,主要涉及学校(教务处、系部、学校指导教师、学校辅导员) 、企业单位(企业指导教师、企业文化辅导员)和学生(实习助理)等等。现将涉及的主要部门、单位和人员职责分工做一说明,望各部门和人员互相配合,共同完成实习(训)教学。第一章 教务处的职责及主要工作教务处是学生实习(训)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1.制定学院实习(训)的相关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指导系(部)开展实习(训)工作;2.掌握实习(训)情况,组织系部开展工作交流,协调解决实习(训

2、)中出现的问题;3.对系(部)实习(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工作的质量监控;(1)不定期检查:教务处联合学生处等部门成立学生实习(训)检查组,对学生实习(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检查人数、地点和时间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商议决定。原则上检查组人数不超过 4 人,学校给予差旅补贴;(2)检查内容:学生的实习(训)情况;企业对学生所做的指导记录;学校指导教师对学生检查和指导的相关记录等;实训助理的相关统计记录;学生对实习(训)案例的记录情况;(3)实习(训)结束后教务处将对系部实习(训)教学管理工作及有关材料作全面检查。此项工作作为系部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将向全校通报;4.对系部实习(训)工作

3、进行总结和考评,促进实习(训)工作质量的提高;5.对合作企业的育人功能和效果进行评价、考核;6.负责各专业毕业顶岗实习实施细则和实施计划的审批。第二章 系部职责系部是校企合作实习(训)工作的执行部门,在学院的领导下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开展实习(训)工作。主要职责是:1.在教务处的指导下,搭建符合专业特点的校企合作平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2.制定符合系部实际的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及细则;3.负责组织编写实习(训)大纲和实习(训)指导手册 ;4.制定学期实习(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落实实习(训)岗位,与合作企业共同实施实习(训)管理。安排实习(训)应注意专业培养目标和就业岗位的关联性,做到专业对口;

4、加强对学生进行实习(训)教育,帮助学生明确实习(训)的目的和意义;6.选派校内、外指导教师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为加强学生职业素质教育,10 人以上集中实习的校外基地还可聘请 1 名企业辅导员,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企业文化教育, 10 人以下由兼职指导教师兼任;7.签订校、企、生三方安全协议,落实有关安全措施,减轻企业压力,保障学生的权益;组织实习(训)学生参加保险,并统计投保学生名单;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和一般性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8.建立实习(训)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制定质量评价指标,协同合作企业对实习(训)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9.建立指导教师、辅导员与实习学生的定期联系制度,

5、定期到合作企业检查和指导实习(训) ,解决实习(训)中出现的问题;10.设立实训助理协助管理。每个实训企业有 3 名以上学生集中实训设实训助理 1 名,6 名以上学生设实训副助理 1 名。实训助理从学生中选取或由原来的班干部担任,实训副助理由所在实习企业的学生轮流担任;11. 做好学生实习(训)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实习(训)成绩评定工作。实习结束后,及时将实习(训)大纲 、 实习(训)指导手册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记录册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训)申请表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实训手册 、 实习(训)案例集 、有关检查记录、津贴发放记录、奖励表彰记录等收

6、齐后,分类整理归档。将其中较好的实训案例汇总后推荐给专业教师,并交由教务处复印存档。第三章 学校指导教师职责学校指导教师指在系部的领导下,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实习指导教师原则上由一名对生产实习教学环节、工艺流程十分熟悉的老师担任。每次学生实习前,必须提前 12 天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的主管领导取得联系,了解和熟悉实习地点的具体情况。会同其主管部门,准备好与本次实习教学有关的事宜;2.实习开始前,指导教师必须做好实习的全面动员工作,向实习学生做一次总体实习指导,对学生进行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与安全等方面的教育;3.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具体条件,制订

7、实习计划,经系领导核准后组织实施;4.在实习过程中,按照实习(训)大纲和实习(训)计划,协助合作企业指导教师组织好各种实践教学活动。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健康,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5.对实习(训)学生进行定期检查和指导,并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训教师指导登记表 。具体检查指导时间由系部安排,一般一学年不少于 8 次,每学期不少于 4 次;检查指导内容包括:对实训助理所做的各项统计的检查;对学生实习(训)状况的检查;对学生在工作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的指导和解答等;6. 学校指导教师应处理好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关系,定期向学校和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遇重大

8、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或实习单位报告;7.在实习期间,对违反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及时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向学校或实习单位报告;8.指导教师更换时需经系部同意,做好备案;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如请假需报系主任批准,并指派其他教师顶岗,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 实习(训)后,应督促学生尽快完成实训报告,做好学生实习(训)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 第四章 实训助理的职责1.实训助理和实训副助理每周共同组织学生开展学习讨论,主要针对一周内遇到的问题,谈自己的收获、体会,要求每人发言时间不低于 10 分钟,将发言记录在宁夏职业技

9、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记录册 ;2.实训助理每周对所在实习企业参加实训的同学进行全面评价,要求详细列出每个同学每周表现的情况,并认真填写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记录册 ;3.实训助理每周六上午向学校指导教师汇报实习(训)的情况,学校指导教师将汇报情况记录在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训)情况汇报记录 ;4.重大事情必须及时向企业和学校汇报;5.实习结束一周内,实训助理将同单位同学的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训)实训手册收齐并填写实训成绩后上报系部;6.实训助理享受电话费补贴,补贴标准由系部根据实习人数和实习单位所在地的距离远近确定,一般不低于 20 元/月;7.系部对实训助理的工

10、作进行考核,实训助理在评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方面享受加分或相关优惠政策;8.实训助理更换,需经企业指导教师和学校指导教师同意后报系部备案。第五章 合作企业职责合作企业是实施学生实习(训)教育的主体之一,要保证实习(训)教学功能的实现。主要职责是:1.对接收的实习(训)学生应按照有关协议安排岗位;2.指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实习(训)期间的各项工作;3.按照培养方案和生产育人的要求,落实实习(训)计划和实习(训)任务;4.安排好实习学生的食宿,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5.学生实习(训)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并填写企业经历证书 ;6.按学生工作实际情况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7.

11、为学生收集实习(训)资料提供方便。第六章 合作企业实习(训)指导教师职责校外实习(包括校外实训、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指导教师在系部领导下,负责学生校外实习指导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按照教学计划、实习(训)大纲和实习安排,做好实习(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2.爱护关心同学,实习前要配合实习工厂、车间做好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教育,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实习中随时注意学生的操作情况,发现违章应及时制止与纠正,对拒不按规程操作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3.指导学生掌握专业工种的基本操作知识与操作技能。实习中要注意及时解决学生遇到的问题,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鼓励学生虚心向工人师傅请教。认真巡视检

12、查、认真作好考核记录,按质按量完成实习(训)指导任务;4.每天下班应检查学生当天的实习情况,督促学生对设备进行保养及卫生清洁工作,认真做好学生的考勤记录,并及时向实习车间和学校进行通报;5.注重对学生的实际技能的训练和文明生产素质,爱岗敬业的道德培养; 6.协调好学校、企业的关系,安排好学生的实习、生活;7.认真总结实习情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努力提高实习质量;8.做好实习(训)完成后学生成绩的考核评定工作;9.企业指导教师不得随意更换,更换时需由实训助理报系部备案。第七章 企业辅导员的职责1.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促成学生职业素质的全面提升;2.完成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学生的出勤、到岗、纪律、行为规范、考核等,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3.各系根据企业指导教师和企业辅导员的实际工作量确定补助标准,一般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向企业指导教师和企业辅导员支付一定的报酬。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宁夏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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