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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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分析论文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分析论文 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计提政策主要有 2001 年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 、2002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金融企业呆账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 2005 年财政部下发的金融企业呆账准备提取管理办法及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 。这些法规政策对商业银行风险准备的定义、种类、范围、计提方法、呆账核销中的会计处理及税收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风险准备政策体系。与此同时,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从 2001 年正式运行以来,加快了国际准则的建设步伐与全

2、球推广,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香港等从 2005 年开始正式采纳和实施多项国际会计准则,其中包括与银行风险准备密切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我国财政部为实现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于2006 年 2 月发布了 39 项新会计准则,要求上市公司自2007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其中与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密切相关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可以说新会计准则第 22 号与前述系列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商业银行现行的贷款损失准备政策体系。但是,由于新会计准则第 22 号在资产分类、计提方法等方面的根本性改变,使其与旧的监管政策在某些具体条款

3、上存在着较大矛盾和冲突。如何积极稳妥地实施新会计准则,尽量减少给我国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及其监管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当前我国监管当局、商业银行等面临的一项迫切任务。本文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与正运行着的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症结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期对商业银行实现稳健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有所裨益。二、新会计准则与监管政策关于贷款损失准备的基本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实施贷款减值的计量。新会计准则规定,分类为贷款的资产没有活跃市场且近期不用于出售,不具有公允价值,因而可直接采用现值法计量减值,即将其账面价值减计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4、值。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应当按照贷款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担保物的价值,其一般表达式为:PV 为一笔未来某时点到期贷款的现值,Sn 表示该笔贷款在 n 年末时的价值,i 表示折现率。计算该笔贷款保证、抵质押物、经营性现金未来现金流的现值,并与该笔贷款初始本金比较,其差额与该笔贷款初始本金之比即为该笔贷款的损失准备金率。贷款减值的测试。新会计准则规定,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应当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5、金融资产,应当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2、监管政策关于贷款损失准备的基本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分类。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贷款损失准备包括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特种准备三类。一般准备是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要求银行按不低于全部贷款年末余额 1%的比例计提,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纳入附属资本;专项准备是定期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并对可能的内在损失进行评估,然后根据分类结果计提的准备,是直接为不良贷

6、款设立的;特种准备则是针对某一国家、地区、行业或某一类贷款风险计提的准备,由银行根据不同类别贷款的特殊风险情况、风险损失概率及历史经验自行确定计提比例。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范围为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具体包括贷款、银行卡透支、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垫款、信用卡垫款、担保垫款、进出口押汇、拆出资金等。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的计提方法。 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要求贷款损失专项准备计提采用五级分类法。所谓五级分类法是指商业银行对贷款资产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 2%、25%、50%和 100%的比例分别对关注、次级、可疑、损失 4 类贷款计提专项准备,其中次

7、级和可疑类贷款的损失准备计提的比例可以上下浮动 20%。五级分类计提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的通用表达式为:SP 为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LP 为每笔贷款余额,LD 为该笔贷款抵、质押估值,a 为该笔贷款计提的风险系数,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级的计提系数分别为0%、2%、25%、50%和 100%。银行在进行贷款风险分类时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纪录;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银行信贷管理。三、实施新会计准则存在的主要问题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政策的变革表明,贷款减值的会计定位愈来愈清晰,实施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在我国上市银行及拟上

8、市银行是势在必行且不断深化。然而,由于新准则对商业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提出了新的要求,引起了诸多问题,使其顺利实施面临着巨大挑战。1、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得监管政策与会计准则的兼容问题日益突出从上述准则和指引对贷款损失准备的基本规定中可以看出,监管规则与会计准则在多处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主要的问题,一是计提理念上的差异。 准则从维护会计原则的一致性、中立性及持续经营等立场出发,不要求银行对未来预期损失提取减值准备;而指引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出发,注重审慎性、强调保护广大存款人的利益,要求银行对未来预期损失提取 1%的一般准备。二是损失准备计提技术上的差异。监管当局要求商业银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结果,采用简

9、单的比例法即五级分类法来计算其应提取的专项准备;而新会计准则则要求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贷款减值准备。两种计提方法的较大差异必然导致不同的计提结果。如一笔一个亿的贷款,在账上可能表现为一个亿,但是根据未来现金流量的测算,它的折现现金流只有 9000 万元,那么就需要计提 1000 万元的贷款减值准备。若按五级分类,假如这笔贷款只是关注类,则只需按 2%的比例提取贷款损失专项准备。监管政策与会计准则存在的矛盾和冲突,不可避免地给商业银行的实务操作带来了困惑和难度,因此监管政策与会计准则的兼容问题成为相关部门协调的重点。2、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当局的监管手段和权威受到挑战银监会成立以来,一直强调

10、对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性的检查。从实践看,这两个手段对于规范商业银行经营行为、树立监管权威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些手段的效果。首先,新会计准则的实行将使得刚性资本约束机制被软化。新会计准则虽然不要求提取属于附属资本的一般准备,但是却在收益、权益的确认上给予商业银行更大的灵活性。这样,在监管当局对银行资本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未变的条件下,若银行发展面临资本约束时,银行就不再有动力去降低风险资产, “分母战略”也不再被重视,而是通过提前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权益,采用现金流套期会计等方式,使银行的资本和资本充足率达到监管要求。其次,会计核算与贷款五级分类脱

11、钩,将使当前的资产质量真实性检查陷入尴尬。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上市银行及拟上市银行从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必须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损失,而不能再用目前普遍采用的五级分类法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这意味着会计核算与贷款五级分类脱钩,贷款五级分类检查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将流于形式,使监管当局的传统监管手段面临着巨大挑战。监管当局于是面临两个选择:要么放弃贷款五级分类对商业银行的约束转而寻求其他替代性监管手段,如对银行资产未来现金流预测的审慎性检查;要么将贷款五级分类检查与其他监管手段相结合。无论情况怎样,这两个选择都会影响当前的监管效率。3、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商业银行的实际

12、操作受到考验新会计准则的特色之一是各种估价技术的运用,如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依据是通过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的贷款预计损失。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测算的减值损失比较准确,更能反映贷款的真实价值。然而,目前国内对现金流折现法研究刚刚起步,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经验较少,国内也缺乏具有较高权威性的操作指引等,使商业银行在运用中遇到诸多问题。估价基础信息不能满足实际运用的需要。贷款减值测试的基础是未来现金流量,由于商业银行贷款数量庞大且变动很快,要想顺利完成测试工作,必须依靠现代化的计算机数据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现有的数据信息系统只能满足 20%左右的数据信息所需,80%左右的数据信息需要前台

13、客户经理手工录入,对录入数据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不能提供有效保障。另外,现有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还存在着数据分散的问题,给抓取数据带来不便。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实际运用的需要。贷款损失准备计量是一项主观性较强的会计工作,如果没有明确的计量方法和标准,那么会计人员的判断对贷款损失准备计量结果的影响将是决定性的。如果一项会计信息完全依赖于主观判断的话,那么这种信息的质量是难以保证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相对贷款五级分类法而言,人为主观因素有一定程度减少,但并未完全解决贷款损失准备计量中的主观性问题,有许多指标值的确定还是必须依靠银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如抵质押物的折扣比率、企业经营性现金流的回收等重

14、要指标。主观判断要做到恰当,客户经理和复核人员不仅要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还要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否则会影响每笔贷款的拨备质量。未来现金流折现率难以科学确定。新会计准则注重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这个参数,而折现率又是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中的关键参数,为便于操作新会计准则规定,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应当按照贷款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担保物的价值。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将贷款合同利率作为折现率,虽然方便了实务操作,但并不能全面覆盖贷款风险。对于中长期贷款而言,外部经济环境、企业产品生命周期等因素都极有可能影响到中长期贷款的偿还,商业银行若单纯以贷款合同利率作为折现率会影响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的运用效果。四、几点

15、建议1、全面评估新会计准则变化对银行监管和商业银行经营所造成的影响要了解商业银行在实施新会计准则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听取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意见和要求,收集、积累监管指标数据,同时了解国外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做法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适应新会计准则、制定新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政策做好准备工作。2、监管当局要针对各种可能的影响,尽快出台新的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新政策的制定要注意监管政策和会计制度的协调兼容性,除保证有关监管指标符合审慎监管目标外,还应充分利用监管规则和会计制度中相同或相似的要求,以便减少商业银行执行的负担和成本。监管当局还要研究在当前银行监管法规的框架内

16、可供挖掘和组合的潜在手段,在有效整合这些内外监管手段的基础上重塑监管权威,如通过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将基于五级分类所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税前列支,以部分修复五级分类的约束力。同时督促商业银行做好相关工作,监管商业银行按规定足额提取损失准备,以防范金融风险。3、财政部门和银行监管部门应尽快合作制定出标准化的系列报表这主要包括针对会计准则设计的标准化财务报表体系和针对资本充足指标设计的报表体系,统一报表的格式、内容以减轻商业银行编制不同报表的负担,减少各商业银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内部障碍。4、商业银行要以实施新会计准则为契机,大力改善内部管理,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银行等金融企业首先要通过借鉴国内外同行经验,加强专业化人才的培养和完善数据信息系统等措施,以确保新会计准则的顺利实施。其次,为适应新的会计准则,体现新的核算、管理理念,银行还应考虑对现有的部门设置、职能划分、流程优化等作出重新安排,从而实现管理的整体改进。【参考文献】1孙天琦、杨岚:有关银行贷款损失准备制度的调查报告J.金融研究,2005.2王建军、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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