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非国有的建筑经济理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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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议非国有的建筑经济理性开发小议非国有的建筑经济理性开发 近十年来,建筑业本着国有资本逐渐从竞争性领域退出的总体思路和抓大放小的原则推行改革和发展。国有建筑企业在企业数量、从业人数和产值方面都呈下降趋势,也就是说非国有建筑经济在建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巨大的推进作用。因此,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是我国做大做强建筑业,作为发展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1、现阶段我国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的存在问题招投标方式不合理使用招投标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协商议标等多种方式,但一些人错误的认为,只有公开招标才是最科学合理的,议标就有问题。公开招标虽好,却周期长,成本高,如果不论项目性质、项目大小,一律强调公开招标,就会明显加

2、大无谓的开支,使招标投标的社会成本增大。因此,应区分项目性质和规模大小,采取灵活的招标方式,决不能盲目的强求一致。缺乏合理“门槛”价招投标门槛价是指必须达到有形建筑市场交易的最低造价限额,门槛价太高和太低,都不经济。太高不利于充分竞争,太低则可能延长交易周期,增大交易费用。门槛价多少才比较合适,要根据具体情况而确定,但标准制定的不应太粗、太简单。盲目选择最低价中标招标方通过竞争性招标,有时选择报价最低者中标,以达到降低投资的目的。但标价不是越低越好,如果价格低于成本,破坏了市场均衡,就可能影响工程质量,不但损害承包商利益,最终还会损害业主利益。招标的根本目的是择优,而不是压价。如果通过招标节省

3、的投资大于业主招标的费用开支,就可以认为是有效的、合理的。片面压价,违背了价值规律,偏离了社会福利最优的均衡价格,是不科学的、不可取的。部分投标存在竞争过度现象在一些地区,一个小小的工程就有几十家公司去投标。每个投标人都要支付投标费用,这包括正常投标费用和隐形开支,但中标的却只有一家。如果几十家承包商的开支之和大于投资节省效益,则提高了社会总成本,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此种制度设计就不够合理;有的企业甚至每年要参与上百个项目投标,却中不了几个标,这样的企业就没有什么效益可言。暗箱操作借用公开招标名义,多方串通,实施暗箱操作。甚至有些项目没有开标,中标单位就内定了。还有的地方,公共工程的承接单位在

4、几个关系好的企业中轮流排,商量好后再考虑怎么招标。企业资金运作和融资能力较低在我国建筑企业拿到项目以后往往需要首先垫付巨大的流动资金,这种情况下,非国有建筑企业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的不足己经成为制约其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瓶颈。可以讲,如果没有很强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企业将很难拿到一些竞争相对不是很激烈但对资金和融资能力要求很高、收益比较大的“技术型、融资型”项目,这样非国有建筑企业只能为了那些低盈利项目与大量的竞争对手拼个你死我活,如果仅仅如此,非国有建筑企业就很难谈得上发展壮大。2、发展非国有建筑经济的理性思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1)所有从事工

5、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的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此外,国家建设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领域的企业资质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进行严格管理,对无相应资质的企业和无执业资格的人员禁止进入工程建设市场,同时要加大力度对资质申报中弄虚作假行为进行查处。2)其次,国家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许可制度、批准开工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切实把好工程的开工和交付使用两道关。对于不符合法定开工条件的,不颁发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对己完工项目有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工程款的,对其新建工程项目不颁发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对于未取得许可证或批准开工报告

6、而擅自的,要依法做出处罚。同时,要认真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凡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建筑工程必须经整改、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为促进非国有建筑经济的发展,国家有关部门应逐步完善招投标体制及其相应约束机制的建设,为非国有建筑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外,在当前合同履行过程中,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现象也较为严重,直接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威胁到工程质量和安全。为遏制此类情况,国家已经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程分包管理办法都对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做出了界定,并明确了总包和分包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各地相关管理部门要在现有规定基础上

7、,进一步制定操作细则,严格监督建筑市场的各方主体法定义务和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下大力度解决工程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现象。转变职能,改善和加强对非国有建筑经济的宏观管理非国有建筑经济要得到顺利健康的发展,政府除对其进行鼓励扶持之外,还应在宏观上加强管理与监督。政府应加强非国有建筑经济发展的理论研究,改革其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和管理手段,要认清宏观管理与微观干预的区别,处理好扶植、监督与保护非国有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与维护正常秩序的关系,在扶植的同时加强引导,鼓励的同时加强监督,逐步探索出一条利用经济杠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对非国有建筑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引导其健康发展的新路子。3、结语总之,我国非国有建筑经济已经成为建筑业多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和发展也是长期的,是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国家有关部门在保持非国有国有建筑经济的控制力的同时,应积极规范市场秩序,完善相关政策、法规,鼓励、引导非国有建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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