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叟何以被誉为_英语诗歌之父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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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乔叟何以被誉为 “ 英语诗歌之父 ”?沈弘内容提要 乔叟之前,不乏知名的古英语诗人,为什么德莱顿却将 乔叟誉为 “ 英语诗歌之父 ”,并被其后的英国诗人和文学史家广泛接受? 本文试图从英语语言史和诗歌传统的角度追溯英语诗歌的早期发展历 史,并且通过对英语诗歌形式和体裁演变的分析来解答这个问题,提出 仅从现代英语诗歌形式的发轫和传承这个特定角度的考察,乔叟就无愧于 “ 英语诗歌之父 ”这一称号。 关键词 乔叟 英语诗歌之父 诗歌形式演变 英语语言史众所周知,英国文学起始于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文学史的专家学者们 几乎众口一词地认为古英语文学达到了一个相当发达的高水平。最早一位知名的古英语诗人名

2、叫开德蒙(Caedmon) ,生活在公元七世纪。据说这个不识字的 牧牛人是在梦中从天使那儿得到诗意灵感,从而创作出 创世记 (Genesis)、 出埃及记 (Exodus)、 但以理书 (Daniel)、 朱狄司 (Judith)等一系列宗 教诗歌的。另有一位名叫琴涅武甫(Cynewulf)的神秘诗人采取密码的方式, 用古北欧语的字体在 基督 (Christ)、 裘利安娜 (Julinana)、 使徒们的命运 (Fata Apostolorum)、 埃琳娜 (Elene)等四首宗教诗歌作品的手抄本中留931有关古英语文学的评价,最具权威性的莫过于以下这三本书:1) Derek Pearsall

3、,O ld English and M iddle EnglishPoetry(London: Routledge 2) StanleyB. Green field and Daniel G . Calder,A N ew Critical History of O ldEnglish L iterature, W ith a survey of theAnglo - Latin background byM ichaelLapidge (New York andLondon, 1986) ; 3) Malcol mGodden andM ichaelLapidge, ed. ,The Cam

4、 bridge Com panion to O ld English L iterature(Cambridge, 1991)。 德高望重的比德(The Venerable Bede)在其 英吉利教会史 (Historia Ecclesiastica Gentis Anglorum, 731)一书 中首先提到了开德蒙的名字,并且引用了后者的一首古英语诗歌。这是有关英国诗人的最早记载。1655年,荷兰学者弗 朗西斯 朱尼厄斯(Francis Junius)在刊印 朱尼厄斯手抄本 时,认为该手抄本中所载的 创世记 、出埃及记 、 但以理书 、 朱狄司 等古英语宗教诗歌均为开德蒙的作品。这一说法长期

5、以来被人们所广泛接受,直到20世纪中期 才有古英语学者对此提出了质疑。下了他的名字。但是古英语诗歌中最重要的一部作品无疑为长篇史诗 贝奥武 甫 (B eowulf)。这个被誉为欧洲文学中首部民族史诗和英国文学开山之作的诗 作讲述了高特族英雄贝奥武甫先后与杀人怪物格兰代尔及其母亲殊死搏斗,把丹 麦人从危难中解救出来,以及他在年老时以国王的身份再次出手,与滥杀无辜的 一条火龙进行决斗并最终同归于尽的故事。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英国文学史中,上述这些古英语诗人,以及中 古英语早期 猫头鹰与夜莺 (The Ow l and the N ightingale)的匿名作者和撰写 布鲁特 (B rut)

6、这部民族史诗的莱阿门(La3amon)或中后期珍珠 (Pearl)、 高 文爵士与绿衣骑士 (Sir Gawain and the Green Knight)的匿名诗人、兰格伦(W illiam Langland)和高尔(John Gower)等数位显赫诗人均未能在英语诗歌发展史上获得举足轻重的领军地位,而另一位生活在公元14世纪后半期(即中古 英语后期)的英国诗人乔叟(Geoffrey Chaucer)却被17世纪著名诗人和文学评 论家德莱顿(John Dryden)誉为 “ 英语诗歌之父 ”,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德 莱顿的这个说法竟能被后来的英国诗人和文学史家们所广泛接受。这又究竟是什 么

7、原因呢?这个问题看上去似乎很难回答,但是从英语语言史和诗歌传统的角度来分 析,答案却可以非常简单:无论古英语和早期中古英语诗歌多么优秀和影响深 远,但它们的语言特征和基本诗歌形态与现代英语诗歌体裁相距甚远,所以它们 并没有真正被后世的英语诗人传承下来;而乔叟却恰恰处于一个时代的转折点和 诗歌传统的制高点上,他所引入或创立的许多诗歌体裁和惯例与上述那些前辈们或同时代人正好相反,能够被后世的诗人所广泛接受和遵循。 如上所述,由于古英语时期的朱特人(Jutes)、盎格鲁人(Angles)和撒克 逊人(Saxons)均来自欧洲大陆的西北部,所以古英语诗歌从其本质上来说实际 上是日耳曼诗歌的一个分支,因

8、此它具有日耳曼诗歌的所有特征。日耳曼语言都 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每一个单词的重音都往往落在第一个音节上,只有一些带有前缀的单词可以视为例外。由此引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在古英语诗歌中,头041外国文学评论 No. 3, 2009这些作品分别载于 埃克塞特手抄本 (ExeterBook)和 韦尔切利手抄本 (Vercelli Book)这两部著名的古英 语诗歌手抄本。 参见德莱顿在其所编著的 古今寓言集 (Fables ancient and m odern : translated into verse, from Hom er, Ovid, Boc2cace, learnd in all .S

9、ciences, and therefore speaks properly on all Subjects .”韵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而尾韵则几乎是不存在的,只有极少数后期的作品例外。为了说明这些特点,现举出 贝奥武甫 的第4 - 6行为例:Oft Scyld Scfing scea|ena|ratum,monegum mg|um, meodosetla oftah,egsode eorl as谢夫之子希尔德屡次从敌军阵中,从其它许多部落,夺取酒宴座椅,威震四方 这三行诗属于典型的古英语头韵诗:每一行诗的中间都有一个停顿(caesura) ,后者把诗行分成了两个半行;前半行中一般有两个重音

10、是押头韵的,例如第一行中的 “Scyld”与 “Scefing”;第二行中的 “monegum”与 “mg|um”;以及第三行中的 “egsode”与 “eorlas”;而后半行中则有一个重音是跟前半行中的两个重音押头韵的,如第一行中的 “scea|ena”和第二行中的 “meodosetla” 。1066年威廉一世率领诺曼人征服英国的后果之一就是诺曼法语在英国盛行,给古英语中引入了许多法语的词汇和语法特征,由此加速了古英语的演变,使之屈折形式弱化,并最终过渡到中古英语。法语的发音特点正好与日耳曼语相反,后者的重音总是落在每个单词的第一个音节,而前者的重音则都是落在最后一个音节。语言的演变直接

11、导致了诗歌形态的变化。在创作于1200年前后的中古英语早期诗歌作品 猫头鹰与夜莺 中,我们就发现古英语诗歌中原来占有重要地位的头韵已经悄悄地被法语诗歌中所特有的尾韵所取代,就连作品中诗行的长度也141乔叟何以被誉为 “ 英语诗歌之父 ”?埃克塞特手抄本 中极为罕见地收录了一首题为 “ 尾韵诗 ”(“The Rhy ming Poem”)的短诗。据信由于古英语 晚期英吉利和法兰西王族错综复杂的血缘关系,尤其是1066年诺曼人的征服,古英语在11世纪中已经开始接受法语的 影响。这种影响首先反映在1072年埃克塞特大教堂受赠的这部古英语诗歌手抄本中。Beowulf: A Dual-Language

12、Edition.Transl .and Introd.by HowellD. Chickering, Jr .(Garden City, New York: An2chorBooks, 1977) 48. 自从1066年的诺曼底征服以后,诺曼王朝(Nor man house, 1066 - 1154)与安茹王朝(Anjou house, 1154 - 1216)将英 国与诺曼底组成了一个统一的 “ 海峡王国 ” 。 该时期中的英国统治阶级所使用的方言不是英语,而是法语。尤其是在亨利二世统 治的时期(Henry II, 1154 - 1189) ,当时他来自法国的王后阿基坦的埃琳诺(Eleano

13、r ofAquitaine)作为著名的文学赞助人,吸 引了大量的法语作家和诗人来到伦敦。古英语的演变其实从九世纪北欧海盗的入侵和向英国移民时就已经开始了,但这个过程 因诺曼底征服而突然加速。开始发生了变化,缩短后的诗行变得与法语诗歌中最流行的八音节双韵体(octo2syllabic couplet)形式十分相似:Ich was in one sumere dale;in one su|e di3ele haleiherde ich holde grete talean Hule and one Ni3tingale. |at plaitwas stif 两者斗嘴抬杠,各不相让, 诅咒唾骂,秽语

14、不堪入耳。 她们竭尽诋毁之能事, 力图攻讦对方的个性: 尤其是针对各自的歌喉, 她们揶揄奚落,不遗余力。241外国文学评论 No. 3, 2009MS . Cott .(C. ) Fol . 233r . col . 1.J. W. H. Atkins, ed. ,TheOw l and theN ightingale(Cambridge: At theUniversityPress, 1922) 2.假如我们仔细检查一下的话,就可以发现,古英语诗歌中的头韵并没有完全消 失,几乎每一行中都留下了它们的痕迹,其中第五行中的 “stif” 、 “starc”和 “strong”,以及第七行中三个以

15、元音打头的 “ai|er” 、“a3en”和 “o|er”,其头 韵均押得堪称原汁原味。 当然,头韵诗并不会那么轻易地退出英国的诗坛。到了14世纪的下半期, 随着英国人民族意识的增强,以及英语重新成为法庭上正式使用的语言,英国诗 坛曾经出现过一个短暂的头韵诗振兴热潮,一大批头韵诗作品几乎是在同一个时 期内冒了出来,其中不乏像 珍珠 、 高文爵士与绿衣骑士 和 农夫皮尔斯 (Piers Plowm an)等诗歌技巧已经相当完美的著名作品。然而,此头韵诗非彼头韵诗,中古英语的头韵诗与前面所提到的古英语时期 头韵诗相比,已经起了很大的变化。首先,中古英语的头韵诗行已经不像古英语 的那么规整和严谨,诗

16、行有时长短不一,中间的停顿已经不那么明显,诗行内所 押的头韵少则两个,多则四、五个。其次,有些作品把盎格鲁-撒克逊的头韵诗 体跟法语诗歌中的诗节和尾韵形式掺杂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奇异的混合体。例如 长诗 珍珠 就是采用了这样的一种混合体:Perle plesaunte, to prynces payeTo clanly clos in golde so clereOute of oryent, I hardyly saye,Ne proved I never her precios pere.So rounde, so reken in uche araye,So s mall, so s mothe her sydeswere;Quere2so2ever I jugged gemmes gayeI sette hyr senge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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