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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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五局四公司天定项目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审核:二二七年十一月七年十一月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工作是安全管理的重点之一,其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均从属于经理部安全领导小组,即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党工委书记立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项目其他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见“人员构成图 ” ) ,负责项目消防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构成图消防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构成图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总工程师项目常务 副经理项目副经 理财务 部长安监 工程师工程 部长机物 部长合同 部长办公室 主任试验室 主任路基一队 队长安全员路基二队 队长安全员桥梁一队 队长安全员桥梁二队 队长安全员

2、隧道一队 队长安全员隧道二队 队长安全员各施工队工班兼职安全员2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施工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2、定期普遍教育:重点防火季节和重大节日前,利用会议、公告等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3、针对性的教育:平时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上级机关通报的火灾案例及时进行教育。4、重点教育:对重点部位的员工,结合岗位特点进行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对保卫和巡逻人员进行提高专业素质教育。 5、个别教育:对消防意识淡薄的员工, 要进行单独的个别教育, 不能因为一个人的疏忽而泱及他人。三、防火巡查、检查1、

3、项目和施工队每周安全检查, 都要重视消防安全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 改.2、对火工品库、油库、材料库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春防、夏防、冬防要开展重点部位大检查,首先从重点部位消除火灾隐患。3、发生突发事件和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值班人员报告。 发现火灾事故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19 ;扑救火灾的办法:一会报火警;二会使用灭火器材;三会扑救初期火灾。4、各施工队和项目部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局经理部和公安消防监督机关适时开展各类专项检查。5、防火安全检查范围: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情况。 火源、电源、水源使用管理情况。危险化学品、易燃物品、压缩可燃气

4、体容器的管理情况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使用、管理到位情况。 生产设备及要害部位的防火落实情况。 火险隐患整改情况。 其它有关情况。36、 防火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险隐患,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进行整改,对火险隐患,依照“三定”原则,即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不准拖延扯皮。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本单位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用火、用电安全管理1、用电防火管理: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

5、超负荷用电。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每个员工在下班前,将该关闭的电源予以关闭。 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凡在材料库区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应在专职安全员或工班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 明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 20 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 在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量的相应消防器材. 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

6、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大风天(4 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六、火灾事故调查、处理1、保护现场: 扑救火灾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保护起火地点,尽可能保护燃烧后的状态。4扑救后立即划出警戒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在现场勘察后,经公安消防部门或保卫部同意,方可清理火场。 2、报告: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如情况紧急,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预案。3、调查:由项目部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开展事故调查。4、处理:由上级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相关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七、消防安全奖惩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

7、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谎报火警; 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

8、成不良后果的; 对安全领导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5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强迫其它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发现火警,未及处理和报警的; 对安全领导小组检查指出的隐患,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上报公司予以解聘。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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