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计划生育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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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计生委政务公开设施及内容1、政务公开栏。 服务承诺; 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律; 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程序; 成人伤残鉴定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及程序;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计划生育收(免)费标准及依据;计划生育处罚项目和标准;行政复议与诉讼; 河南省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十不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奖励扶助金的标准和奖励扶助对象确认程序;群众信访投诉程序;实名有奖zhidu监督投诉电话; 县人口计生委网址。 2、电子滚动屏幕。政务公开; 维权服务; 办事须知; 宣传服务;

2、工作纪律; 其他。3、电子触摸屏。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维权服务; 其他。 4、意见箱。5、软件资料。 党风廉政建设; 政务公开; 政风行风评议; 专项治理; 相关的文件和其它资料。 二、县计生技术服务站政务公开设施及内容 1、政务公开栏计划生育服务价目一览表(式样)服务承诺:(县站结合实际,自行制定)计生工作人员 “十不准 ” 不准违反规定擅自提高、降低征(收)费标准和巧立名目乱收费乱收押金。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上级部门及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用公款

3、支付娱乐、健身等费用。不准搞强迫命令 ,以任何形式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打着领导的旗号或借工作之便向基层摊派各种报刊和商品。不准以经济处罚代替落实节育措施 ,以罚代管。 不准刁难群众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出具假证明。 不准弄虚作假 ,瞒报、漏报、虚报、篡改统计数据,骗取荣誉。 不准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自行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 不非法关押群众。 不打骂侮辱群众。 不损坏群众财产。 不违规收费罚款。 不强迫群众受术。 不违背服务承诺。 不刁难群众办事。 不借机以权谋私。实名有奖举报制度 凡实名举报政策外生育、乱收费乱罚款、违反群众工作纪律、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

4、娠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不低于500 元的奖励,并保证为举报人保密。监督投诉电话及网址:科室位置示意图、监督台(技术服务人员简介、照片)。2、电子触摸屏 政务公开; 办事指南; 维权服务; 其他。3、电子滚动屏幕 政务公开; 维权服务; 办事须知; 宣传服务; 工作纪律;其他。 4、便民服务设施:饮水机、一次性茶杯、沙发、连椅、茶机、雨伞及雨伞架、擦鞋机等 5、意见箱(全县统一式样) 6、宣传氛围:(1)标语。( 2)宣传版面(形式多样,因地制宜) 7、其它三、乡(镇)计生办政务公开设施及内容政务公开栏内容:( 20 项)服务承诺; 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人口和计划生育检查考评工作纪

5、律; 一孩生育证登记发放程序;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程序; 成人伤残鉴定程序; 病残儿医学鉴定程序; 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及程序;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程序; 奖励政策、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计划生育行政处罚项目和标准;行政复议与诉讼; 河南省人口计生工作人员 “十不准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条件;奖励扶助金标准和奖励扶助对象确定程序;群众信访投诉程序; 实名制有奖举报制度; 监督投诉电话; 县人口计生委网址。四、乡(镇)计生服务所公开设施及内容服务公开栏:1、免费享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象、项目及程序 (1)免费对象户籍为农业人口,依法履行计划

6、生育义务的育龄夫妻;在城镇经商务工,符合免费条件的农村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2)免费项目孕情、环情监测;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避孕药具。(3)免费程序 育龄群众需要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带身份证、户口本到乡(镇)计生办申请、领取计划生育手术免费证明 ,持证明第二联、第三联,到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县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手术。2、有偿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项目及标准3、服务承诺 定期组织已婚育龄妇女进行生殖健康检查;定期开展计划生育四项手术的随访工作;为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孕情检查、放(取)宫内节育环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治等基本项

7、目的技术服务; 积极开展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内容的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 维护育龄夫妻的生育权、知情选择权和隐私权、提供 “安全、有效、适宜 ”的避孕措施;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不得违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否则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欢迎广大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4、科室示意图 5、监督台(技术人员简介照片)及投诉电话五、便民服务大厅设施要求及内容1、悬挂计生徽标和标语(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等)。2、3-4 块玻璃版面:( 1)便民服务办事程序;( 2)便民服务工作制度(3)文明服务制度等。3、柜台上摆放桌签: (1)证明、证件办理( 2 块)(生育证、婴儿入户、

8、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术免费证明);(2)政策咨询( 1 块);( 3)家乐服务热线电话: 。4、工作人员佩带胸卡(姓名、年龄、职务、编号、照片等内容)。5、便民服务用具及设施:饮水机、一次性茶杯、沙发、连椅、茶机、雨伞及雨伞架、擦鞋机、打气桶等。 6、意见箱(大厅外设置统一式样)。7、工作硬件设施:柜式空调、电子触摸屏、电脑、打印机、电话、玻璃门档案柜、宣传折页橱柜、办公桌椅和服务对象的坐转椅。8、软件资料( 1)各种计划生育宣传彩页不少于10 种;( 2)政务公开群众监督评议卡;( 3)政务公开群众评议意见反馈卡;(4)其它相关资料 9、档案柜存放资料 (1)办理 流动人

9、口婚育证明 审批表;(2)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3)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4)婴儿入户资料;( 5)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审批表;( 6)便民服务全程代理资料;( 7)政务公开工作记录;( 8)相关文件资料;六、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内容(一)五类村务公开内容第一类 政策 1.生育政策 (1)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子女,禁止生育第三个子女。(2)合法结婚且无子女的夫妻要求生育的,登记领取一孩生育证。(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经计划生育医学鉴定组织县级鉴定、市级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10、的。经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或回本省定居的港、澳、台同胞,身边只有一个子女的。 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烈士的独生子女的。 夫妻一方连续从事矿区井下采掘作业五年以上,只有一个女孩,且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除适用上述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经批准可以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只生育一个女孩,家庭又确有困难的。在深山定居五年以上,并继续定居的;男到有女无儿的家庭结婚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的(若姊妹数人,只照顾一人)。 夫妻双方为少数民族的。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11、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岁以上者除外。2.奖励优惠政策 (1)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夫妻年满 60 周岁,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 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 2)独生子女家庭和政策内双女家庭减免1 人份( 10 元)参合费。( 3)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夫妻,从发证之月起至子女满 14 周岁止,每月奖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 元以上。( 4)符合条件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奖励2000 元以上。( 5)农村计生低保补助每人每年480 元。(6)领取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的家庭及政策内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报考高中时增

12、加10 分。7)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自女方年满50周岁起每年发给 1200 元的扶助金,直至死亡。(8)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死亡,独生子女每年发给600 元的救助,直至子女18 周岁。(9)县直部门每年帮扶2-3 户计划生育家庭,要求每户帮扶资金不低于500 元。( 10)小康工程 “三结合 ”帮扶工作,对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每户帮扶 4000 元 3.社会抚养费征收不符合 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符合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4、计划生育行政处 不按期参加生殖健康检查的,处

13、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不按规定采取补救措施、终止妊娠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流动人口不按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故意为不符合 条例生育规定的公民提供条件造成生育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并给予行政处分。5、行政复议与诉讼公民认为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

14、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或市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申请人不服县级人民政府或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类 服 务 类 1、全程代理服务凡是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均可由村级代办员按程序免费代办。代理项目:( 1)生育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四项手术证明及其免费证明;(4)新生婴儿申报入户证明;(5)奖励扶助手续;( 6)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7)其它需要

15、代理服务的事项。2、零收费服务 (1)行政项目: 生育证;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四项手术证明及其免费证明;新生婴儿申报入户证明; 奖励扶助手续;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有关表格、资料、宣传品等项目(2)技术项目: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 终止妊娠术; 输精(卵)管结扎术; 手术并发症; 孕情、环情监测; 避孕药具;在计划生育 /生殖健康服务中所开展的教育、培训和随访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的指导服务。 3、零利润服务 (1)在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项目中除免费外需要群众自费诊治的项目;(2)人口计生技术服务部门进行的与计划生育有关的医学鉴定;(3)生殖保健相关服务(4)出生缺陷干预相关服务。4、知情选择服务。服务对象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育龄群众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5、服务承诺 做好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及办事程序的咨询解释工作,确保群众满意。对于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体现事前、事中、结果的全过程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对于群众提出的具体事项,能够办理的按规定时限予以办理,因手续不齐或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填写暂不办理证明证件通知单,并告知当事人理由。第三类 程 序 类 1、一孩生育证 登记发放程序符合生育政策要求生育的夫妻,应在生育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进行登记,随登记随发证。提供下列材料:夫妻双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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