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型企业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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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 11 月 17 日18 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了三届八次全委会,会议回顾总结了“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研究编制“十二五”规划,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制定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决议,为我市未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描绘了美好蓝图,勾勒了“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框架;同时提出了“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建设五个重庆、极力做好微型企业发展、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等民生十条”,决议短短三千字,政府将投入资金 3000 亿人民币,于是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新一轮浪潮。一、什么是微型企业及其享受政策资金扶持的补助对象?(一)、什么是微型企业?微型企业有广义和狭隘之

2、分。广义的微型企业是指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狭隘的微型企业,是指重庆市实施“十大民生工程”中的“微型企业”,是我市为关注民生、关爱民生,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极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出台的实行财政资金专项补助的企业:它特指雇工(含投资者)20 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 万元及以下的企业。(二)、弄清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资金扶持的补助对象根据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现目前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是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农转非”人员、三峡库区移民、残疾人、城

3、乡退役士兵、文化创意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等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二、正确认识微型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力助推“民生十条”和“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开展1、发展微型企业是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国有经济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市的经济成分有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私有经济【包括股份制集体企业、个体私营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而如今发展起来的微型企业是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有制(国有)经济的有益补充,也我市私营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一异军突起支有生力量。2、发展微型企业是我市顺利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工作的首要任务。要顺利

4、实施“十二五规划”,实现人均 GDP 翻两番,达到 8000 美元,就需要解决众多的民生问题,也就要解决更多的人就业和再就业,努力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而我市发展微型企业,则正是解决更多的劳动力转移、众多的人就业和再就业,极力增加城乡居民的收入的这个疾首问题,从而成为了我市的“十大民生工程”之首。3、发展微型企业是解决民生问题再就业工程的一项有效途径和确保城乡居民增收的有益探索。按照我市对微型企业的科学定义:指雇工(含投资者)20 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 10 万元及以下的企业。若按每个微型企业雇工(含投资者)10 人计算,全市五年发展微型企业 6 万户,可解决 60 万人就业;若每个微型企业雇

5、工(含投资者)15 人计算,可解决 90 万人就业;若每个微型企业雇工(含投资者)20 人计算,可解决 120 万人就业;按我市 2010 年务工人员年收入 3.53 万元计算,全市微型企业雇工可年创造国民生产总值 212 亿-424 亿元,为我市增添国民生产总值总额增添了一支奇葩。4、发展微型企业为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增收提供了可靠保障。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就业的年收入状况,按年收入 3.53 万元计算,在全市未来的五年中,发展微型企业 6 万户;在微型企业中务工的人员,可年创造 212 亿-424 亿元,大大地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为全市城乡居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提供了可靠的保障。5、发展微型企业是缩

6、小城乡差距、扩大中低产收入比例的有力举措。目前我市城乡收入的差距较大。以 2010 年为例,城镇职工可支配收入为 17532 元,农民纯收入 5277元,其比例为:3.32:1;若农村居民在微型企业务工,就自然转成了城镇职工,年总收入、纯收入也就显著地提高,很显然也就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到“十二五规划”期末,我市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到 2.5:1),从而也扩大了中低产收入的比例。6、发展微型企业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时代要求和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共同富裕;发展微型企业可解决一部分城乡居民的就业和再就业,扩大了务工人员队伍;特别是农村居民进城务工后,其年收入也显著增加了,也就是让更

7、多的人收入明显增加;就逐步达到走向共同富裕道路的目的;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当然就显示出来了;这样以来,也增大了中低产收入的比例,这就更加突出了发展微型企业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时代要求和集中体现的真正内涵。7、发展微型企业是民生政府、民生财政的内在表现。我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其核心以人为本,关爱民生、关注民生、体现民生,着力构建和谐社会。我们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国家,现目前坚持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就是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主,沉入到人民群众中去,扎驻于人民群众里,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了解人民群众的诉求,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疾苦;要关爱民生、关注民生、体现民生,着力建设诚信政府

8、、民生政府、民生财政,而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其落脚点就也是体现党的先进性和共产党执政为民的思想性;建设民生政府、民生财政就是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来关爱民生、关注民生、体现民生,以民生财政来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及全面小康社会。三、目前全市微型企业的发展情况作为市委三届八次全委会提出的“民生十条”之首的微型企业,在未来的五年中,重庆市将发展 6 万户,注入资金 300 亿;以“一小时经济圈”的近郊县铜梁县为例,在五年里,将发展微型企业 2500 户,投入资金达 1.25 亿元;去年铜梁县已发展达 100 户以上,县财政每年设立 3000 万微型企业发展基金,配套补贴资金 300 万元;截止 201

9、1 年 4 月 25 日,全县已发展微型企业达 387 户;到 2012 年,新增微型企业 1500 户;又以该县的边远乡镇小林镇为例2010 年任务 8 户,实际发展 6 户;今年小林镇将发展微型企业 12 户,其中私营企业 2 户,个体工商户达 38 户。四、当前发展微型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1、个别单位领导未引起高度重视。认为发展微型企业是工商行政部门的事,乡镇由一名领导负责挂帅,并由乡镇经济发展办和财政所负责此事就行了,党委政府不必花大力气,下苦力去做发展微型企业的相关工作,便可完成微型企业的任务。2、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存在一些“死角”。有些乡镇在发展微型企业上.只在村、社区干部会场上和机

10、关干部会上作一般普遍性的号召宣传,未进行大型街头宣传、政策解惑释疑、政策展板、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存在一些“死角”和政策上的“误区”。导致有些符合条件的“九大类”人员还不知晓政策,从而也阻碍了发展微型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进行。3、申报程序有些“繁琐”.现目前的申办程序符合九类人员条件者,需提供微型企业、身份发证明等六种材料,创业培训、初审、公示、个人帐户开设及工商注册、合法审批等程序,申办微型企业至少在 1 个月以上才能审批下来,使有些因时间紧迫的微型企业无法申办。4、审批微型企业种类分配不够合理。从现目前已审批的微型企业看,加工企业、三产服务业、日常零售、文化及信息产业

11、占总名额的 75%以上,而涉及的“民以食为天”的农业微型企业仅占 25%,这与重庆市的“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铜梁的近郊农业县、都市农业基地的具体地域特征显得不相符,也更显得有些“离谱”了。5、资金到位有些“缓慢”。根据目前市、县的有关政策规定,从申请到审批成功(以核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营业执照为准),是在 1 个月内完成微型企业发展的全部工作,实际上有的在 1 月以上,甚至 3 月内都未批准下来。6、微型企业的存活率低,其生命显得短暂。有些微型企业在获得市县政府“民生十条”的补助后,在不到 6 个月内就“夭折”了,而市县给予的注册资金,50%的补助也被耗尽,根本无法返追回。7、缺少

12、继续引导服务及监督机制。目前,对发展微型企业的审批,并实行财政补助后,对后期的引导及其监督管理的政策规章约束,如该微型企业是否存世多长时间,财政资金被“以假乱真”借做他用、骗取财政资金、企业是否正常运作、抵御市场风险等均无配套的后续引导服务及监督机制。8、注册资金上有把关不严格的现象出现。如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形成完善期,人们的心灵发生了“扭曲”,在“拜金主义思想”和“一切向钱看”的时代背景下,在广大的民间就流传着“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的民谚,有的申请微型企业户为了尽快得到工商部门及政府指定的商业银行的认可并审核,便去借来资金,即是说“拆东墙补西墙”,

13、一旦政府财政补贴到位,便又及时回还借来的资金,微型企业便“立”起了就了事;是否保持良性运作和存活时间,则全然不管。而微型企业的财政资金已到手,政府不可能说“微型企业运作不良便停产了,把已扶持的财政资金收回来,”现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勤政务实、诚信政府、关注民生,因此注册资金的问题就存在着这样的弊端,理喻了政府发展微型企业的贯彻实施。9、缺乏行政规章约束。在微型企业发展上,出现有制假造假、钻政策不完善、法制不健全的空子,如何定性处理,无明文政策规定,无法律处罚标准等,导致微型企业发展的“盲区”、“误区”出现。五、发展微型企业的对策初探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速民生工程进程。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应该

14、充分认识到发展微型企业是为民办好事实事,是为了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事业,是市县党委、政府改善明生、关爱民生的重大事项之一,要积极认真负责地做好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同时把它作为民生工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此外还要加大对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的考核力度。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度。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户外广告、政策展板、政策咨询答疑、会议、培训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展微型企业的意义、目的、要求、目标、准许条件、程序及相关财政扶持政策,做到家喻户晓,成人明白。3、简化申报手续,使申办者一目了然,少走弯路。可采取“文图解”的形式来进行宣解,还可采取“一站式”办公服务方式进行,给申办微

15、型企业者提供更为优质的便捷服务,这样就可尽量避免申办微型企业者少走弯路,以缩短申办微型企业的时间。4、加大绿色企业核准比例,提高财政扶持资金。现目前绿色生态低碳的农业企业,其审核批准的仅为 25%左右,财政扶持资金补助仅为微型企业注册资金的 30%,左右。为了真正凸显重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和铜梁“都市农业基地”的地域特色,绿色生态低碳的农业微型企业可提高总量的 35%以上,其财政扶持资金提高为 3050%,以促进现代农业的大发展,也助推生态绿色的微型产业的长足发展。5、强化资金到位及监管力度。依据条件,按照程序,经批准核发了营业执照的微型企业,现目前在财政扶持资金的拨付上,是按

16、照审核批准一次拨付,这样不利开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应强化资金管理和改革拨付方式。首先要加强对财政扶持政策到位资金的使用,“去向”进行科学有效的监督;其次,现目前对新申办核准的微型企业,在财政资金的拨付上,采取“三时段”拨付。第一阶段在微型企业核准开工时拨付其财政扶持的 5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阶段是在微型企业开办周年时,拨付 30%,作为“助推”资金;第三阶段是在微型企业开办 2 周年时再拨付 20%,作为微型企业的“后发”资金。这样可促使微型企业有效的持续发展,以杜绝微型企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资金的“漏洞”,确保民生工程真正准确、最大效果地办好办实,让人民群众满意,使微型企业户达到“保生存、求效益、见效应”的目的。6、加强扶持微型企业的继续引导、管理及服务的配套工作,为微型企业发展提供一个优质安全、长效持续发展的环境和广阔的生存空间。在微型企业发展上,对核查批准的微型企业进行财政政策资金已拨付到位的情况下,要继续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深广度的扶持。在微型企业产品换代升级、实施精品战略、扩大规模壮大企业、拓展市场业务、增强抵御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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