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分离办社会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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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牧、林)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农(牧、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调研报告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调研报告 2008-09-02 根据办公室工作安排,近日,我们对内蒙古农垦系统国有农牧场和内蒙古森工集团(以下简称内蒙古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进行了调研。期间,我们分别与内蒙古农垦局、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大兴安岭管理局和内蒙古森工集团的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并深入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三河农场第 8生产队、105 生产队、120 生产队,牙克石林业局以及农工(林工,以下简称农工)家中了解情况,对内蒙古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内蒙古国有农场办社会

2、情况一、内蒙古国有农场办社会情况(一)内蒙古国有农场基本情况。内蒙古农垦系统现有国有农场 105 个,分布在全区 10 个盟市,44 个旗县。土地总面积 8058 万亩,其中耕地 891 万亩,草原 3792 万亩,林地 363 万亩。总人口 46.9 万人,职工 14 万人,离退休人员 4 万人。内蒙古农垦骨干是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和大兴安岭农垦管理局。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成立于 1955 年,现辖 16 个农牧场,耕地面积 450 万亩,分别位于大兴安岭南北两麓。其中岭北 11 个农场,耕地面积 370 万亩,年耕种 210 万亩,岭北农场耕地连片,实行以农场为组织单位、生产队为生产单位,统一

3、配置生产资料、统一耕种、统一销售,生产力水平高,2007 年人均纯收入超过万元;岭南 5 个农场,耕地面积 80 万亩,人均耕地面积少,农工负担重,年人均纯收入仅 6000 元。大兴安岭农垦管理局农场的情况与岭南基本一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成立于 1952 年,1995 年将其经营职能整合组建了内蒙古森工集团,同时保留林业行政事业职能。森工集团现有 53 个企事业单位,在岗职工 10.3 万人,离退休职工 6.2 万人。林区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0830 元。(二)办社会主要内容和经费来源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场,国有农场的广大转业官兵、支边干部、工人和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先生产、后生活,在渺无人

4、烟的荒山荒坡开垦,各项社会事业从无到有,涉及义务教育、计划生育、民兵训练、道路建设、优抚、敬老院、幼儿园、政法、公共卫生、妇幼保健、社保机构、广播电视、供水供电供暖、社区服务、科研(站)所、防火防汛办公室、畜牧兽医、动物防检疫、环境卫生管理、农机交通管理、农田水利建设、气象防雹、军事设施维护、综合治理等方方面面。国有农场办社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有:国有农场管理费、经营利润、向农工直接收取办社会费用以及财政补助资金。由于国有农场二三产业不发达、利润低,除少量财政补助资金外,其他无论在何种科目中列支,要么来源于向农工收取的各种费用,要么是采取降低农工工资等隐性形式,实质上绝大部分都来自于农工的种地或伐

5、林收益,总会加重农工负担。(三)办社会支出结构内蒙古农垦 2006 年总支出 87845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17664 万元,农牧场负担 70181 万元,占总支出的 80%;办社会支出 37967 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 15020 万元,农牧场负担 22947 万元,占办社会支出的 60%。下页是海拉尔农牧场管理局所属农牧场 2007 年的办社会支出,农场承担合计7846 万元,人均 800 元,职均 1825 元。(四)国有农场办社会的主要影响国有农场办社会加重了国有农场和农工负担,带来一系列影响:一是影响了企业发展。国有农场办社会不仅吃掉了企业利润,而且形成新的亏损,增加了企业

6、财务费用。由于没有资金积累,导致农场后续产业发展乏力,制约了企业可持续发展。2007 年海拉尔垦区办社会费用支出明细表单位:万元办社会项目 合计 说明教育经费 1145计划生育 259民兵训练 175道路建设和维护 1182优抚费 667卫生防疫 3288政法支出 200农田水利建设 8181、财政对农场办社会补助资金 4997万元,其中国有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3600 万元。2、农场一些职工身兼经营职能和办社会职能的工作,所列办社会支出中未包括这部分职工的工资及办公费用。3、 教育经费中包括义务教育债务利新农村建设 1534社保机构支出 315供水、供电、取暖补助 952农业科技推广 546

7、社区服务 625其他 1137息支出 641 万元,中专学校补贴 230 万元,农场对地方政府建校舍资助 200 万元,未分离教育职工补助 74 万元。国有农场承担合计 7846二是降低了职工生活水平。多年来国有农场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实是靠农工的高负担、低工资来勉强维持运行。内蒙古森工集团农工收入不仅与地方政府、事业单位存在巨大差距,部分农工收入甚至低于当地农民。三是制约了农场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国有农场资金困难,社会事业仅能维持低水平运转,有的地方还没有解决取暖、吃水等问题;职工收入待遇低,直接导致人才外流,办社会质量下降,影响了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四是影响了农场社会稳定。一些农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

8、,历史欠账多,生活条件差,职工收入低,企业办社会的从业人员情绪很不稳定,信访事件持续上升。2007 年下半年,森工集团社会事业系统上访事件呈爆发态势,个体、集体、越级上访不断。教师系统多次提出罢课游行,虽最后森工集团多方做工作暂时平息了事态,但矛盾一触即发,成了严重影响林区稳定的“火山口”,终于使内蒙古自治区下决心在 2008 年较彻底地分离了森工集团办社会职能。二、内蒙古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二、内蒙古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的问题(一)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2003 年,内蒙古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开始试点分离办社会职能,

9、取得了一定进展。国有农场分离的办社会职能主要有两项,一是教育,二是公安,除个别地区外,其他社会职能都没有剥离。2003 年开始剥离,移交中小学 293 所,教职员工 5110 人,移交了公安局派出所 43 个,公安干警 333 人。剥离的办法一般是资产随人员全部移交,原财政补贴的相关农垦事业费一并划走,债务全部留在国有农场。其余经费负担由自治区财政与国有农场分别负担,国有农场负担比例每年递减 20%,五年后不再负担。(二)内蒙古森工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2008 年 2 月,内蒙古自治区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森工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剥离办社会职能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森工集团

10、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全面启动。2008 年森工集团分离办社会职能范围包括:教育、卫生、电视系统和公安后勤、消防、社保、计生、供暖、环卫、无线电管理等全部企业办社会职能;剥离人员为 2007 年 11 月 30 日前在册的全部人员(共计在册 27336 人,其中在职16687 人,离退休 9635 人);资产以 2007 年底决算资产清单为准(债权债务留森工集团),一次性无偿移交地方;分离经费以 2008 年地区同类人员标准测算并充分考虑了增资因素。改革后,2008 年办社会支出需 7.9 亿元资金,扣除天保工程补助和其他因素,缺口 5.2 亿元,在三年过渡期内自治区财政和森工集团共同承担,森工集

11、团承担比例逐年递减,2011 年后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分离移交计划分两步实施,第一步(6 月 30 日前)先行将教育、卫生、电视系统移交,第二步(年底前)对其他系统进行协议移交。目前,首批教育、医疗、防疫、电视系统在职职工 13088 人已经移交,涉及的退休人员 9635 人正在按地方同类人员退休金标准套改,移交工作进展顺利。内蒙古自治区在总结农垦系统分离办社会基础上,决定分离森工集团办社会职能,由自治区财政承担全部改革成本,调动了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比较彻底地解决了森工集团社企不分的问题,与以往相比实现七项突破。一是移交范围的突破,全部办社会职能一次性移交;二是人员的突破,不是按规定的比例和

12、编制,而是 2007 年 11 月 30 日前在册的职工全部移交;三是过渡期的突破,由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时的 5 年过渡期变为 3 年,3 年后森工集团即不再负担办社会支出;四是经费的突破,由以往接受地方政府承担部分费用变为自治区级财政全部负担,人员经费实行按人头支付,人均 4.3 万元至 5.3 万元;五是增资因素的突破,接收后新增资因素完全通过自治区转移支付解决;六是基础设施投入上的突破,移交单位需增加的达标建设投入由自治区给予支持;七是编制的突破,按在册人员全部接收,纳入地方事业编制。(三)分离办社会职能成效显著。总体上看,内蒙古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增加了农工收入

13、。办社会职能移交后,大幅减少了农工的办社会负担,增加了农工的收入。同时,国有农场办社会从业人员移交到地方后,工资待遇逐步与地方接轨,收入水平增加一倍以上。二是推动了农场社会事业和地区经济发展。长期以来,农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移交地方后,地方可以对地区内社会事业投入统筹规划,全面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均等化,使农场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农工增加了收入,对于拉动地区消费,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也具有重大作用。三是改善了农场经营状况。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提高了企业盈利能力,为农场增加生产经营投入,集聚发展后劲、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注入活力。四是保护了地区环境。内蒙古国有农场多数处于生态脆弱

14、地区,森工集团更是身兼生态林区管护的职责,社企分开改善了农场和农工的生存状态,避免了开荒造田、乱伐森林等情况的发生,保护了区域环境。五是维护了农场社会稳定。分离办社会职能,满足了农工长期以来改善生活的合理诉求,解决了国有农场存在的尖锐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四)存在的问题一是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复杂,进展缓慢。内蒙古在分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尤其是森工集团办社会职能的整体移交进展顺利,但总起来看,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仅限于教育、公安两个系统,其他系统办社会职能的分离工作因种种原因进展缓慢,存在移交不彻底等问题。二是国有农场历史欠账多,分离办社会成本高。由于国有农场长期经营困难,

15、在社会事业发展以及职工养老、医保、低保等问题上历史欠账较多,多数农场对社会性单位或部门实行经费包干,场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长期低于国家规定标准,企业在会计核算上未能足额反映企业的负担。要彻底解决国有农场办社会问题,不产生新的矛盾,所需成本要高于农场支出水平,由于目前多数改革方案的改革成本按农场支出水平测算,在移交过程中当地政府接受不积极,并造成新的矛盾,影响了改革顺利进行。三是基层财政普遍困难,难以承担分离办社会成本。国有农场办社会既不利于企业经营发展,也不利于改善农工生产生活状况,产生较多社会矛盾。正因如此,内蒙古从 2003 年就开展了分离办社会的试点,但目前的改革方案一般都要求县市财政承担

16、一部分改革成本,而基层财力普遍不足,推进起来比较困难。四是国有农场办社会负债运行,分离后债务负担仍沉重。内蒙古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后,办社会形成的债务留在了国有农场,由于规模比较大,每年的财务费用支出给农场带来不小的负担。国有农场认为,农场多年来办社会形成的债务,不能简单地视为“企业负债”,要对这些债务进行重新清理,区别对待,要求比照乡村债务化解,从政策上一并考虑。三、我们的建议三、我们的建议(一)积极研究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政策。总体上看,政企分开、社企分开是国有农场发展方向,是巩固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成果、减轻农工负担的必然选择,是国有农场摆脱经营困境的必然途径,也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农场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明确国有农场市场定位,纠正政府管理缺位。国有农场办社会带来的矛盾日益突出,需要加快解决农场办社会职能步伐。(二)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应坚持的几项原则。建议改革坚持“统一政策、分散决策,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积极稳妥、逐步分离”的原则。一是统一政策、分散决策。由中央制定统一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目标、原则要求和主要政策。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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