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统计表著录说明(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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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统计表著录说明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统计表著录说明( (试行)试行)发布日期: 2012-03-12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统计表(试 行)名称 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省(自治区、直辖市) 北京市市(地区、州、盟) 北京市县(区、市、旗) 东城区调查人(签字) 日期审定人(签字) 日期抽查人(签字) 日期国家文物局 制“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试行) 范本填表日期:2013 年 10 月 20 日单位编号11010121800018单位名称北京新文化运动纪念馆设立时间2002 年 5 月组织机构代码71781827-2隶属关系1.中央属 2.省属 3.地市属 4.县

2、属 5.乡镇属 6.军队、武警系统 7.其他上级主管机构国家文物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1农、林、牧、渔业 2采矿业 3制造业 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 10金融业 11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6教育17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8文化文物、体育和娱乐业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18.是否属于文物系统否单位性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所属行业、系统1.人民解放军 2.武警部队

3、单位类型1.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 2.图书馆 3.档案馆 4.其他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 29 号邮政编码100009单 位 基 本 情 况负责人郭俊英职副馆长姓名务联系电话010-64009660单位网址已定级文物(件/套)未定级文物(件/套)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一般文物藏品概况藏品总数4000 件/套591002002003441是是建档情况是否已建文物纸质档案否是否已建文物数字档案否保管情况库房面积250保管人员数量(人)2填表人:XXX 审核人: XXX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著录说明(试行)1 范围本著录说明适用于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试行)的填写。每个国有可

4、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填写一张统计表。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 年 3 月 1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 年 12 月 29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03 年 5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 年 10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96 年 7 月 5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 年 8 月 27 日)国

5、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2003 年 3 月 21 日)3 与此次普查中文物收藏单位登记工作相关的文件材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试行)。4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认定条件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是指收藏和保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单位,主要包括各党政机关及机构、部队、各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4.1 本著录说明中的国有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国有法人单位:4.1.1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1.2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4.1.3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4.1.4 法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

6、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4.1.4.1 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的企业,或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或国家拥有实际控股权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它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4.1.4.2 事业单位法人,指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国家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或经地方县级以上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地方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管理登记部门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包括:(一)各级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二)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举办的

7、事业单位;(三)各级人大、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举办的事业单位;(四)各级党委部门和政府部门举办的事业单位;(五)使用财政性经费的群众团体举办的事业单位;(六)国有企业及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七)依照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各级登记管理机关登记的其他事业单位。4.1.4.3 法人机关,指各党政和行政机关及机构,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包括:(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及中央各部门;(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三)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方行政行署;(四)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

8、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六)民革、民盟、民建、民进、农工党、致公党、九三学社、台盟等中央和地方各级工作机构;(七)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各单位;(八)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的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成立的机关。4.2 本著录说明中的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主要分为以下几种:4.2.1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4.2.2 用于科学研究而保留部分出土文物的考古研究所、文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4.2.3 负责辖区内可移动文物收藏、保护、研究的文管所、文管会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

9、;4.2.4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管机构;4.2.5 收集、整理、保存古籍、具有文物价值的档案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图书馆、档案馆;4.2.6 收藏、保存可移动文物的国有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4.2.7 收藏、保存可移动文物的驻外使领馆等驻外机构;4.2.8 收藏、保存可移动文物的民族宗教场所,以及民族事务管理机构;4.2.9 收藏、保存可移动文物的解放军、武警系统各直属单位;4.2.10 收藏、保存可移动文物的金融、卫生、园林、体育、交通运输、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等系统的事业单位;4.2.11 文化和新闻出版、建筑建材、冶金矿产、石油化工、水利水电、交通运输、机械机电、旅游餐饮、轻

10、工食品、服装纺织、工艺礼品等系统的企业单位;4.2.12 各级工会、妇联、青联、残联、学联、共青团、台联、工商联、侨联、科协、文联、记协、对外友好团体等人民团体;4.2.13 其他零散收藏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各党政和行政机关及机构、部队、各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5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认定程序5.1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认定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查领导机构,或者上述领导机构所委托的机构组织开展。5.2 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并报送所在县级以上普查工作机构。5.3 国有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等传统意义上收藏国有可移动文物

11、的单位,应按普查要求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交由普查工作机构复核。5.4 文化文物系统归口管理的考古研究所、文物研究所、古建研究所等文物科研机构,文物管理处(所)等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文物商店,文化馆、艺术馆,文化企业,以及其它暂时收藏、保管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文化单位,应按普查要求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格,交由普查工作机构审核、认定。上述单位对于国有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理解不够清楚的,可咨询普查工作机构。5.5 教育、科技、金融、园林、旅游、外交、宗教、民政、军队等系统或行业中具备一定文物收藏规模和文物管理工作基础的国有单位(如军队、高等院校、国有银行、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的陈列

12、室、荣誉室、收藏室等),应按普查要求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格,交由普查工作机构审核、认定。上述单位对于国有可移动文物认定标准理解不够清楚的,可咨询普查工作机构。5.6 零散收藏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各党政机构和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如国家各部、委、局、署、办及其直属机构,部分省级和市级外事工作机构,驻外使领馆等,应按普查要求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格,交普查工作机构审核、认定。上述单位对普查工作相关情况了解不够清楚的,应积极配合普查人员的工作。5.7 其他申请国有可移动文物认定的单位,向所在县级以上普查工作机构申报,程序包括:提出申请、资料提交、认定、复核、确认等。5.8 普查

13、工作机构有权到认为收藏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进行调查,并应其请求协助其填写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格。5.9 部分文物基础工作较好的系统或行业可统一组织填写本系统或行业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格,报送所在地文物普查工作机构。5.10 县级普查工作机构可认定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资格。5.11 国有单位对自己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机构提出申诉。省级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机构对辖区内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认定具有终裁权。6 封面6.1 填写文字要求内容全部用汉字填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6.2 单位编号单位编号是此次普查的单位顺序号

14、,其长度为 14 位数字。6.2.1 为区分不同的单位,将单位编号设计为四部分: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6.2.2 单位编号的命名规则:(1)命名内容: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命名长度:6 位 1 位 2 位 5 位行政区划代码单位性质代码行业分类代码单位顺序号长度12345611212345(2)各项的顺序要固定,文件名中不能存在任何空格。无论任何原因,文件名中均不得存在中文字符。(3)行政区划代码:即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号码,填写,6 位阿拉伯数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最新全国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

15、为准。该代码表查询网址:http:/ 位阿拉伯数字。单位性质代码单位性质1国家机关2事业单位3国有企业4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5)行业性质代码:以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属的行业分类为准(见附录 G),填写,2 位阿拉伯数字。(6)单位顺序号:即在普查中对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的登录顺序,此号码在报送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数据时由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数据接收软件按接收次序自动生成,5 位阿拉伯数字。从个位开始登录,不足 5 位的前面用“0”补齐。6.2.3 示例:首都博物馆110102 2 18 00001北京市西城区事业单位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第 1 家报送数据的单位6.3 国有可移动文

16、物普查单位登记表登记表名称6.4 名称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注册的正式全称。6.5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称。6.6 市(地区、州、盟)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属市(地区、州、盟)的全称。6.7 县(区、市、旗)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所属县(区、市、旗)的全称。6.8 调查人调查人手写签名。6.9 日期填表日期,用阿拉伯字母填写。示例:2013.10.206.10 审定人普查队负责人手写签名。6.11 日期审查日期,用阿拉伯字母填写。示例:2013.11.116.12 抽查人省级以上普查办公室成员手写签名。6.13 日期抽查日期,用阿拉伯字母填写。示例:2014.05.117 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单位登记表7.1 填写文字要求内容全部用汉字填写,涉及数字的用阿拉伯数字填写。7.2 单位基本情况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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